**县韩岗镇乡村**衔接资金冷库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一、采购人:****
联系人:褚洁琦 联系电话:157****3680
二、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乾 联系电话:132****7567
三、项目名称:**县韩岗镇乡村**衔接资金冷库建设项目
四、项目编号:SDGP370********2202000063 (LSZC-2022-51)
五、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7月22日
六、更正内容
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二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现变更为: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2022年度**县韩岗镇乡村**衔接冷库项目-土建 | 标段: | 第1页 共3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 | |||||||
土石方工程 | |||||||||
1 | 010****01001 | 平整场地 | m2 | 590.3 | |||||
2 | 010****01002 | 基底钎探 | m2 | 112.3 | |||||
3 | 010****03001 | 挖沟槽土方 | m3 | 154.32 | |||||
4 | 010****04001 | 挖基坑土方 | m3 | 216.51 | |||||
5 | 010****01001 | 回填方 | m3 | 294.87 | |||||
6 | 010****02001 | 余方弃置 | m3 | 75.96 | |||||
7 | 010****01001 | 垫层 | m3 | 11.23 | |||||
8 | 010****03001 | 独立基础 | m3 | 22.86 | |||||
9 | 010****01001 | 矩形柱 | m3 | 2.86 | |||||
10 | 010****01001 | 砖基础 | m3 | 29.51 | |||||
11 | 010****01001 | 基础梁 | m3 | 5.88 | |||||
12 | 010****03001 | 实心砖墙 | m3 | 24.55 | |||||
13 | 010****02001 | 构造柱 | m3 | 1.6 | |||||
本页小计 | |||||||||
合计 | |||||||||
日期:2022-07-31 | 胜通软件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2022年度**县韩岗镇乡村**衔接冷库项目-土建 | 标段: | 第2页 共3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 | ||||||
14 | 010****05001 | 压顶 | m3 | 2.82 | ||||
15 | 010****01001 | 散水 | m2 | 86.9 | ||||
16 | 010****01002 | 坡道 | m2 | 30 | ||||
17 | 01B001 | 推拉门 | 套 | 7 | ||||
18 | 01B003 | 卷帘门 | m2 | 25.6 | ||||
19 | 01B002 | 玻璃塑钢窗 | m2 | 42 | ||||
20 | 010****01002 | 现浇构件钢筋 | t | 0.084 | ||||
21 | 010****01003 | 现浇构件钢筋 | t | 1.187 | ||||
22 | 010****01004 | 现浇构件钢筋 | t | 0.836 | ||||
23 | 010****01005 | 现浇构件钢筋 | t | 0.364 | ||||
24 | 010****01005 | 现浇构件钢筋 | t | 0.155 | ||||
25 | 011****03001 | 混凝土楼地面 | m2 | 115.66 | ||||
26 | 011****03002 | 细石混凝土楼地面 | m2 | 450.16 | ||||
27 | 010****04001 | 屋面排水管 | m | 84 | ||||
本页小计 | ||||||||
合计 | ||||||||
日期:2022-07-31 | 胜通软件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2022年度**县韩岗镇乡村**衔接冷库项目-土建 | 标段: | 第3页 共3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 | |||||||
28 | 011****01001 | 墙面一般抹灰 | m2 | 121.92 | |||||
29 | 011****01001 | 墙面喷刷涂料 | m2 | 121.92 | |||||
30 | 010****02001 | 室外地坪 | m2 | 220.55 | |||||
分部小计 | |||||||||
本页小计 | |||||||||
合计 | |||||||||
日期:2022-07-31 | 胜通软件 |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2022年度**县韩岗镇乡村**衔接冷库项目-土建 | 标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疫情防控措施费-智慧工地单价措施 | ||||||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 | ||||||
1 | 规费 | |||||
1.1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
1.1.1 | 其中:1. 安全施工费 | |||||
1.1. 安全施工费1(不含安全生产 |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疫情防控措施费 | 2.34 | ||||
1.2. 安全施工费2(安全生产责任 |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疫情防控措施费 | |||||
1.1.2 | 2. 环境保护费 |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疫情防控措施费 | 0.56 | |||
1.1.3 | 3. 文明施工费 |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疫情防控措施费 | 0.65 | |||
1.1.4 | 4. 临时设施费 |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疫情防控措施费 | 0.92 | |||
1.2 | 社会保险费 |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疫情防控措施费 | 1.52 | |||
1.3 | 住房公积金 | 按工程所在地相关规定计算 | 0.59 | |||
1.4 | 建设项目工伤保险 | 按工程所在地相关规定计算 | 0.105 | |||
1.5 | 优质优价费 |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 | ||||
2 | 税金 |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设备费-甲供材料费-甲供主材费-甲供设备费 | 9 | |||
合计 | ||||||
日期:2022-07-31 | 胜通软件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2022年度**县韩岗镇乡村**衔接冷库项目-钢结构 | 标段: | 第1页 共2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 | |||||||
土石方工程 | |||||||||
1 | 010****01001 | 螺栓 | 套 | 40 | |||||
2 | 010****01003 | 螺栓 | 套 | 640 | |||||
3 | 010****01001 | 钢屋架 | t | 28.5 | |||||
4 | 010****01001 | 柱间钢支撑 | t | 0.3 | |||||
5 | 010****01002 | 屋面钢支撑 | t | 0.2 | |||||
6 | 010****01003 | 钢拉条 | t | 0.45 | |||||
7 | 010****13001 | 零星钢构件 | t | 1.29 | |||||
8 | 010****02001 | 墙面钢檩条 | t | 6.48 | |||||
9 | 010****02002 | 屋面钢檩条 | t | 3.56 | |||||
10 | 011****01001 | 金属面防锈漆 | t | 40.78 | |||||
11 | 011****05001 | 金属构件刷防火涂料 | t | 40.78 | |||||
12 | 010****02002 | 钢结构雨蓬 | m2 | 20 | |||||
13 | 010****11001 | 钢板天沟 | m | 68 | |||||
14 | 010****02001 | 型材屋面彩钢板 | m2 | 478 | |||||
15 | 011****01001 | 采光天棚 | m2 | 70 | |||||
16 | 011****01001 | 墙面彩钢板(外墙) | m2 | 832.6 | |||||
本页小计 | |||||||||
合计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2022年度**县韩岗镇乡村**衔接冷库项目-钢结构 | 标段: | 第2页 共2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 | |||||||
17 | 011****01001 | 墙面彩钢板(内墙) | m2 | 619 | |||||
18 | 011****01001 | 墙面彩钢板 | m2 | 139.4 | |||||
19 | 010****02001 | 型材屋面彩钢板 | m2 | 486 | |||||
分部小计 | |||||||||
本页小计 | 256337.53 | ||||||||
合计 | 831847.06 | ||||||||
日期:2022-07-31 | 胜通软件 |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2022年度**县韩岗镇乡村**衔接冷库项目-钢结构 | 标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疫情防控措施费-智慧工地单价措施 | ||||||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 | ||||||
1 | 规费 | |||||
1.1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
1.1.1 | 其中:1. 安全施工费 | |||||
1.1. 安全施工费1(不含安全生产 |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疫情防控措施费 | 2.34 | ||||
1.2. 安全施工费2(安全生产责任 |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疫情防控措施费 | |||||
1.1.2 | 2. 环境保护费 |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疫情防控措施费 | 0.56 | |||
1.1.3 | 3. 文明施工费 |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疫情防控措施费 | 0.65 | |||
1.1.4 | 4. 临时设施费 |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疫情防控措施费 | 0.92 | |||
1.2 | 社会保险费 |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疫情防控措施费 | 1.52 | |||
1.3 | 住房公积金 | 按工程所在地相关规定计算 | 0.59 | |||
1.4 | 建设项目工伤保险 | 按工程所在地相关规定计算 | 0.105 | |||
1.5 | 优质优价费 |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 | ||||
2 | 税金 |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设备费-甲供材料费-甲供主材费-甲供设备费 | 9 | |||
合计 | ||||||
日期:2022-07-31 | 胜通软件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2022年度**县韩岗镇乡村**衔接冷库项目-电气 | 标段: | 第1页 共4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 | |||||||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 |||||||||
1 | 03B001 | 变频式脱氧机 | 台 | 1 | |||||
2 | 03B002 | 智能二氧化碳脱除机 | 台 | 1 | |||||
3 | 03B003 | 乙烯脱除机 | 台 | 1 | |||||
本页小计 | |||||||||
合计 | |||||||||
日期:2022-07-31 | 胜通软件 |
2、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现变更为: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资金来源: 。
4.工程内容:本工程为 ,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中所有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设备进场经采购人检验满足施工要求后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县主管部门验收审计结算后付至审定价款的97%,预留3%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七、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成交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7)图纸;
(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
(9)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八、竣工验收
工程完工后,依据《****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之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本工程将由****小组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九、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九、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十、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一、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二、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十四、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中的通用条款部分。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和响应文件、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和解调节协议、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 监理人:
名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为修建临时施工道路租用的土地、修建现场围墙占用的公共人行道、占路、占用公共场地等。
1.1.3.9 永久占地包括:建设永久工程的用地,及永久工程的附属设施用地。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建设临时工程的用地或用于施工所需场地。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标准等。
1.4 标准和规范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清单消耗量定额》、《招投标管理条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及其他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省、市现行规定等。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省、市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通用条款。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2 套;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图纸。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相关规范规程及发包人要求组织施工,否则视为违约,发包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另行发包所增加的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赔偿。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以发包人核定为准,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以发包人签证为准进行结算,结算价款以经审计后发包人认可的数额分期拨付。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经发包人要求或批准由承包人设计的临时工程图纸和文件等,承包人应按发包人工程师要求的时间提供3份;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合同签订后7日内;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发包人一份,监理人一份;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另行约定。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供的或由承包人提供的上述图纸副本,应由承包人保留在现场,并且这些图纸在所有合理的时间内皆可供发包人或由发包人书面授权的其他人进行检查和使用。
1.7 联络
1.7.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3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办公地点;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业主派驻现场代理。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施工现场项目部;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办公室;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或总监代理。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承包人负责办理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和为工程建设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利手续,发生的相关费用已进入合同价。发包人、监理人和审计单位有权无偿使用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不需要交纳任何费用。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规划用地范围为界。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由承包人办理,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
1.11 知识产权
1.11.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发包人,承包人可为实现合同目的复制和使用,但未经同意不能用于合同外或第三方。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有关本工程由发包人提供的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未经发包人许可,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用于或转给第二人,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宣传、公开或发布。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承包人不能用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复制或提供给第三方。
1.11.3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①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发包人因修改施工或因发包人工程量清单与图纸不符而导致的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增减变化的调整:在工程结算时审计根据施工设计图和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发包人工程师批准的,并已按工程设计变更完成的合格工程计算的工程量。
②调整的工程量及综合报价按下列办法确定;
1 当报价中有对应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时,按该项目报价在工程结算审计时确定调整。
2 当报价中无对应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时,参考报价中类似项目报价在工程结算审计时确定调整。
1.14 当某项清单项目施工内容取消时,直接扣除该项目的合同价款,发包人不另做补偿。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名: ;
身份证号: ;
职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行使法律规定的发包人代表权利,全面协调工程施工,监督工程安全、工期、质量,对工程量核实签证等。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完成施工现场整理。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开工前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①竣工图纸 3 套
②各种材料、成品的实验报告、合格证及厂家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③工程试验记录和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
④其他应由****档案馆要求的文件及资料。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 30 日。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及电子档光盘。
(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双方协商。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职称证书编号: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施工的实施,受理合同范围内的所有通知、指示、批准、决定及其他联络,不论何时离开现场,均应指定合适的替代人员,并相应得到发包人的批准。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部管理人员每月驻工地时间不得少于 26 天,每缺席一天罚 500 元;项目负责人离开施工现场必须向发包人工程师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施工现场,否则每次给予 1000 元的经济处罚。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负责人离开施工现场必须向发包人工程师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施工现场,否则每次给予 1000 元的经济处罚。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等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与响应文件所提供的一致,在整个施工合同履行中没有发包人的事先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否则视为违约;承包人如确需更换以上人员,需取得发包人同意,同时还需向发包人支付 2 万元/人的违约金。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要承担发包人因重新选择队伍而造成的损失。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 3 日内。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 3 日内。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要承担发包人因重新选择队伍而造成的损失。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无论何时离开现场,均应指定合适的替代人员,并须得到发包人的批准。
3.3.5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投标时承诺,已被发包人接受的项目管理人员,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否则视作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单方面提出更换,需经发包人同意,同时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2 万元/人次。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保证响应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管理人员如实到位并常驻工地现场,未经发包人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按 1000 元/天●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由发包人按月考核,违约金当月结清。
3.5 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本工程在移交前,承包范围内的已完工程,由承包人负责其保护工作,保护费用由承包人自理。
3.7 履约担保(不收取)
4. 监理人
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1)按合同及施工规范监督检查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环境保护等;
(2)协助承包人及时处理现场工作、信息传递;
(3)及时审签工程设计变更等经济签证,组织报验、竣工验收;
(4)材料验检、对项目经理及工地归档责任人员考勤。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工程建设监理合同》规定执行: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监理人自理。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
职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合格。
5.2 隐蔽工程检查
5.2.1 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
6.1 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达到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
6.1.4 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包括此项工作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由承包人编制,需经发包人认可。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⑴须达到市安全文明达标工地要求;
⑵承包人须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要求,做好工地形象建设,做到工完料清场清,保持场地清洁卫生,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自理。因承包人原因违反有关规定的处罚,由承包人自负。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执行省市安****管理部门有关规定。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1)专业性较强的专项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2)安全技术措施(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4)达到规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作业等。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提交详尽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总进度计划的时间为开工前 7 天。对施工组织设计和阶段网络进度计划的进一步完善工作应在设计技术交底后 3 日内完成。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7 天。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7 天。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不晚于开工前 7 天。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日期之前完成。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日期之前完成。
7.3.2 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9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发包人因政策变化等原因推迟开工需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顺延相应工期,发包人不承担补偿和损失的费用。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1. 阶段节点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按合同总价的 1‰支付违约金;
2. 总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按合同总价的 3‰支付违约金;
3. 工期延误时间超过十日,发包人同时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责令承包人退出施工现场,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另行发包所增加的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赔偿。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以发包人核定为准,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以发包人签证为准进行结算,结算价款以经审计后发包人认可的数额分期拨付。
8. 材料与设备
8.1 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经发包人、审计方、监理人认可后方可用于本工程。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保证质量,附合格证明、材质证明、供货厂家质量证明书,按照规范规定进行验收,对达不到国标、设计图纸规定的质量要求的,必须清场处理;因承包人采购材料的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的延误,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为进口的,****海关报验证明。本工程所需辅材必须为国标产品,并经发包人、监理人及审计方四方认可后方能用于本工程。
8.2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2.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及其费用。
9. 试验与检验
9.1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试验场所:****试验场所、试验人员、试验设备以及其他必要的试验条件。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承包人配置的试验设备要符合相应试验规程的要求并经过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且在正式使用该试验设备前,需要经过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校定。
9.2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对按法定或约定工艺试验(强制性要求)时,由发包人和监理人提出要求,承包人实施并承担相应费用和工期。
10. 变更
10.1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仅指设计变更
10.2 变更权
变更事项经发包人书面同意,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后,监理人根据发包人授权,行使向承包人做出变更指示权力。
10.3 变更程序
监理人在行使变更签证时,凡与工程合同价格有关的签证须经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或造价员的人员审查、签字后,报监理人、现场跟踪审计人员审查确认,发包人驻工地现场工程师书面签证后认可,未经现场工程师及跟踪审计人员审查签证的不予调整该部分合同价款。须签证的文件应达到以下要求:
1.签证文件应有变更草图、示意图和文字说明,避免单纯的文字形式。
2.签证须有事实、工程量、综合单价和增、减总价。
3.签证不得签证只有变更总价的文件。
承包人在计量周期结束后 14 日内汇总变更签证,编制合同价款调整账单报监理人审查和发包人现场工程师签证,逾期未报送合同价款调整单的,发包人不予调整该部分合同价款。变更产生的工程造价变化最终结算时计入,过和中不予结算。
11. 价格调整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方式确定。最终价格根据实际施工据实结算。
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投标单位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一定风险系数和固定价格包括的范围,人工、材料将不再调整。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劳务、材料和其他时间或事务性费用的变化;承包人未能预见的困难和费用;承包人在合同中履行义务引起有关费率变化;承包人进场路线改变或进场道路维护产生的费用。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由于设计变更、或因发包人的原因并经发包人书面认可的变更,视为变更。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发包人因修改施工图及新增工程项目而导致工程量增减变化的调整,在工程结算时根据施工设计图和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发包人工程师批准并已按工程设计变更完成的合格工程按以下方式调整:工程设计变更完成的合格工程,原投标报价中有相同项目的,执行原相同项目的综合单价(发包人认为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由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审计部门及承包人根据相应市场价格共同确定,调整材料价格其余不再调整);与原投标中有相似项目的(施工用材料不同但施工工艺相同),按清单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调材料价差执行;无相同项目的,结算时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等计算规则确定工程量,材料价格依据原响应文件确定,原响应文件未涉及的材料价格经考察市场价格确定,依据合同签订时执行的费用表(人工工日单价及费率均执行投标报价时的)编制预算,经监理签证、发包人工程师、审计部门审定后确定调整。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30%。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发包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计量核实时,应在计量前 24 小时通知承包人。
12.4.1 付款周期
签订合同后,设备进场经采购人检验满足施工要求后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县主管部门验收审计结算后付至审定价款的97%,预留3%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每月 26 日前提供月工程量报表一式两份,所报工程量应满足分项计量认证要求。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根据发包人通知提交。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根据发包人通知提交。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工程试车内容:与承包范围一致,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双方另行协商。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双方另行协商。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无。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执行通用条款。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1 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发包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
工程完工后,依据《****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之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本工程将由****小组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13.2.2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发包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除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外,按 7.5.2 条工期延误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与承包范围一致,由承包人承担。
13.3.2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投料试运行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3.4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 56 天內,承包人除留 3-5 人善后外,其余人员和施工设备应全部撤离施工场地。承包人逾期未撤离施工现场的,发包人向承包人收取地(房)租和有关费用,其费用由发包人参照项目所在地有关市场价格标准自行确定,并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地(房)租金额。
14. 竣工结算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 28 天内,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1)竣工结算合同价格;
(2)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项;
(3)应扣留的保证金;
(4)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
(5)、响应文件、施工合同、工程签证变更资料、竣工图纸、竣工验收报告。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后 28 天内完成核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 56 天内完成审批,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签发经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监理人或发包人对竣工结算申请单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承包人应提交修正后的竣工结算申请单。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 56 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双方协商解决。
14.3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最终结清申请单一式五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最终结清申请单须符合监理人要求的统一格式和内容。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 28 日內,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最终结清申请单发包人自签收之日起 28 日内批复,并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最终结清证书。经发包人签认的最终结清证书,是支付最终结清付款的依据。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两年。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3% 的工程款;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双方另行协商。
15.3 保修
15.3.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两年。
15.3.2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24 小时内。
16. 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结算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不全、不及时;
(2)不按约定清场,不给予或不配合分包管理;
(3)任何情况下,承包人不得因延迟或推迟支付工人的工资而引发社会矛盾,从而影响发包人的经营、工程进展。如果因承包人延迟或推迟支付工人工资导致下列事件:1)要求发包人支付工人工资;2)媒体披露欠薪的情况;3)工人因欠薪而有组织的上访;4)工人因欠薪而引起的有组织的集会以及其他事件,尤其是对发包人的经营、工程进展产生影响的事件。
16.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可采用(1)违约金或罚金;(2)赔偿损失;(3)造成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应承担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1)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支付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 5%;
(2)合同解除后,因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合同解除后进行清算,按承包人实际完成合理、合格工程量的 70%结算工程价款,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
17. 不可抗力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本合同工程项目由承包人办理应由其办理的一切险并承担所有保险费用,由发包人查验保险收费票据。承包人若不投保,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与本工程有关的人员、工程、财产等意外伤害、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可以为其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包括其员工及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的人员。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承包人为其现场工程施工设备、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及器具等办理投保保险。保险期为合同工程开工之日至工程接收证书颁发之日认整月计算。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小组决定:合同当事人同意采取争议评审方式解决争议。
20.3.1 ****小组的确定
****小组成员的确定:合同当事人可以共同选择三名争议评审员,****小组。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发生后 14 天内选定争议评审员。
****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评审员报酬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承担一半。
20.3.2 ****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20.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法院起诉。
21、补充条款
1、发包人提供用水、用电接口,承包人自行接入,安装水表、电表计量,所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所有地面附着物和地埋物由承包人负责清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施工过程中现场的拆除及所有干扰因素由承包人负责协调,承担费用。因本项目施工对其他工程造成的损害及改造、修复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循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并依法组织施工。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包括现场第三者发生的伤亡),由承包人承担。
4、因本项目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理。承包人注意施工场地的环境保护,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所有外运垃圾必须遵循《**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相关条例规定。与主管部门协调等相关事项由承包人负责,不得影响工程进度。
5、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济建〔2016〕65 号文〈关于印发《**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考核工作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做到 8 个100%。
6、如因承包人未按相关规定执行,造成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发包人的警告,每出现一次,从工程款中扣除施工单位 3000 元/次。
7、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承担保证本工程正常运行的所有维护、保养费用(包括所有耗材等)。
8、其他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商议决定。
附件:
施工安全合同
为在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 理工作, 本项目业主 (以下简称“甲方”) 与承包人 (全称) (以 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 求。
2.按照“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 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 即:同时设计、审批, 同时 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 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报甲方备案,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 导, 工程技术人员, 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 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 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 民工) 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 一环不漏; 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 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 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要向甲方备案。 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 1%-3% 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 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 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 并采取 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 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乙方****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 全技术教育, 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 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 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 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 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 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 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 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察员应随时检查劳动 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 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 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急救援预案; 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有关特**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 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如 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三、违约责任
如因乙方原因造**全事故,将依法追究乙方全部法律责任。
如因不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造**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伤亡及财务损失等费用, 由乙方承担一切民事责任,并将依法追究行政责任,违法犯****机关追究 刑事责任。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 收后失效。
合同发生纠纷时,****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
原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2022年7月22日至2022年8月2日 09:00
现变更为:2022年7月22日至2022年8月11日 09:00
原开标时间:2022年 8月2日09时00分
现变更为:2022年8月11日09:时00分
原响应文件上传时间:2022年 8月2日09时00分
现变更为:2022年8月11日09:时00分
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变更公告一经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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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