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处理厂三期工程已由****委员会以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22】5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人(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政府专项债券,如资金仍有不足,由市级财政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规模5万m3/d污水处理厂,总占地面积约21489.89平方米,建筑面积1784.16平方米。主要包括**预处理间、综合处理池、污泥脱水间、综合楼等,同时,敷设污水、尾水、电力管线以及配套建设厂区其他附属设施。(详见招标文件)。
2.2建设地点:****处理厂内预留用地,北至哈大公路,南至空地,西至**北街,**无名路。
2.3建设工期:2022年9月10日-2024年9月10日,共731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施工图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购置等;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设计服务、设备购置、施工、即有障碍管线改造施工、工程交付、试运行和设备调试合格及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初步设计批复内所有工程内容;
2.5项目总投资约为:16894.20万元;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行业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总价控制:不得超过已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设计费+工程费+基本预备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总承包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三个资质其中之一,方可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1)全资质投标: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专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联合体资质投标
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专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单资质投标:
①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专业(排水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业;
②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等)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具有类似项目负责人业绩;熟悉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管理、工程采购管理、工程的综合协调管理;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设计部分: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壹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施工部分: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无在建工程。
3.4投标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明确牵头单位并且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3.6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的财务审计报告。
3.7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要求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凡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3.8****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信誉要求:****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2执行****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 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拒绝列入2020年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或个人投标,**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3本项目执行吉建管[2020]8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及补充通知(吉建管[2020]13号)中相关规定
3.14投标企业业绩的认定:应符合**省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吉建招[2017]8号】及【吉建招[2017]9号】文件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02日08时00分起至2022年08月21日16时00分前,通过CA锁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网址ggzy.****.cn)。未在**市公共**交易平台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系统企业库入库及CA证书办理流程》,****交易中心办理(入库注册电话:0432-****0009、CA证书办理电话:0432-****8340),详见**市公共**交易网“办事指南”(网址ggzy.****.cn);
4.2投标人可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内通过CA锁在“**市公共**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市公共**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432-****8321;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市公共**交易网(网址ggzy.****.c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08月22日13时30分,投标文件在**市公共**交易网(网址ggzy.****.cn)上直接提交。
5.2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捌拾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银行:****银行****服务中心支行,账户名称:中驰****公司,账号:0720 6220 1101 5200 0035 03。除现金形式外,****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需符合吉建招〔2016〕17号、吉建管〔2018〕1号的要求。投标人可采用**市公共**交易平台嵌入的电子保函服务功能,具体操作使用方法详见《****交易中心关于实行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函系统的通知》中的文件附件3《**市投标保证保险投保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市公共**交易网首页——通知公告——2020年10月9日发布的通知)。如采用此种方式,建议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日前24小时进行投保,保费应通过投保人(投标人)基本帐户进行支付。
5.4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公共**交易网(网址ggzy.****.cn)同步推送至**省公共**交易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住
****建设局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名 称:****
地 址:**市**区宜山路88号创业服务大厦401A-19室
联系方式:王铎霖 0432-****0016
名 称:中驰****公司
地 址:**市**区迎宾大路11号**总部大厦4楼408室
联系方式:王玲玲 0432-****7555
****管理部门:****
地址:**市**东路7号208室
邮编:132001
联系电话:0432-****5048
八、**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2638
邮箱:****@126.com
地址:**市**街287号建设大厦428****管理处
邮编:130051
**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2-****5615
邮箱:****@163.com
地址:****建设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东路7号501室)
邮编:132001
注:**市公共**交易活动疫情常态化防控须知
1.开标地点:**市**西路16****交易中心。
2.中心入口:
2.1.****管理部门人员、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及代理机构****交易中心楼后(农林街方向)东侧楼门进入,电梯直达七楼开标室。
2.2.业主专家和评审****交易中心楼后(**大路方向)西侧专家通道楼门进入评标区,其余****交易中心前门进入。
3.招标人(采购人)原则上限派一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活动,不戴口罩、****交易中心,从重点防控区域或国外归来隔离时间不到14天****交易中心(持3日内核酸检测报告合格的除外)。****中心的人员可授权委托其他人员参加开标活动。
4.****管理部门和代理机构人员进入现场不得超过两人,代理机构人员进入评标区原则上限制一人。
5.参与开标活动的所有人员应提前下载安装注册“吉事办”APP小程序(未提前准备好****交易中心门前下载“吉事办”APP小程序,但因下载注册“吉事办”而错过开标时间的后果自行承担),扫码、测温正常后****交易中心。
6.业主专家和评审专家参加评审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发热人员严禁参加公共**交易评审活动。
7.招标人(采购人)参加开标活动结束后,****中心前门离开。投标人(供应商)在网上查看评标结果。
8.评审结束后,评审****交易中心楼后专家通道离开,代理机构等****交易中心前门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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