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恩和镇沙滩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项目(一期)
中**恩和镇沙滩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恩和镇沙滩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项目(一期)已由**发改审发【2022】14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自治区专项资金+县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己达到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一)沙滩村红色党建“三暖两优”品牌打造工程:1.红色驿站:建设3个接待、讲解、服务窗口;2.建设5个红色教育营地。(二)张子华纪念园改造提升建设工程:1.室内改造提升工程:装修建筑面积1291.9平方米,包括纪念园管理用房、卫生间改造333.9平方米、张子华事迹陈列馆、卫宁革命史展览958平方米的改造提升,改造内墙面6040.8平方米、天花板861平方米及地面861平方米;2.室内电气工程:包括纪念园办公用房、****纪念馆的专业照明及展馆的照明系统改造工程等;3.室外改造提升工程:墙体总体改造面积1813.5平方米,包括纪念园入口大门111.2平方米,行政管理办公用房478.7平方米、张子华事迹陈列馆1449.6平方米等的室外改造提升工程;4.室外电气工程:包括纪念园太阳能路灯等照明工程;5.信息化安装工程:包括纪念园整体网络布线、监控布置等;6.土建工程:纪念园大门土建工程;7.雕塑工程:纪念园入口正对处建设张子华仿铜材质雕塑一座,基座长2米,宽2米,雕塑宽0.8米、高4.5米;8.消防工程:包括全纪念园办公用房及展馆的消防工程;9.采暖工程:包括所有建筑室内地暖861平方米、输暖水管250米;10.供水工程:包括饮用、消防、绿化供水工程建设;11.化粪池工程:建设化粪池一处。(三)小游园绿化、停车场及其他配套工程:1.绿化工程:总绿化面积约1708平方米;2.土方工程:土方工程含整地、清渣及换填种植土。其中:纪念园北侧绿化带场地平整1708平方米,清渣(深50厘米)1708立方米;3.地面铺装工程:****停车场地面铺装4250平方米;4.培训中心:****中心****剧院),面积200平方米,彩钢结构。(四)张子华故居复原建设工程:1.故居古建复原工程:总占地面积约2200平方米,其中土建修复总占地872平方米,房屋占地357平方米;故居照壁一座,长5.0米,宽0.6米,高3.0米;故居形象景石1组:长5.0米,宽0.8米,高2.0米;成品坐凳4组;砌筑挂砖围墙112米;南墙居中建入口门楼,主体建筑为土木结构平顶屋,按**20-30年代民居特点复原做旧;2.园林景观工程:总绿化面积约150平方米,张子华故居南侧及院内绿化;3.土方工程:包括整地、清渣及换填种植土。其中张子华故居南侧及院内绿化带场地平整180平方米,清渣(深50厘米)180立方米;4.地面铺装工程:故居院落地面铺装渗水道砖515平方米;5.消防工程:包括故居所有室内地暖357平方米;7.供水工程:包括饮用、消防、绿化供水工程建设;8.照壁工程:青砖砌筑,挂青瓦顶和砖雕,长5米,高2.9米,厚0.5米。(五)沙滩村三队民居怀旧改造提升建设工程:对屋顶周边进行灰瓦挂角改造提升、墙角及墙裙粘贴仿青砖改造、对民居窗户、门楼进行仿古改造、对居民院墙外立面进行仿泥粉刷、部分墙面手绘,利用麻绳和废旧木椽制作花池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2.2建设地点:恩和镇沙滩村;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2.5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张子华故居复原建设工程,沙滩村三队民居怀旧改造提升建设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红色教育营地建设、张子华纪念园改造提升建设工程、小游园绿化、停车场及其他配套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项目一、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021年7月1日后新颁发资质的投标单位,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外省投标企业须提供相应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同时,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3.4依据宁建(建)发【2019】29号文件规定,各投标单位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至开标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8 月 2 日 18 时 30 分至2022年 8 月 9 日 18 时 30 分(**时间,下同),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4.2“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4.4根据宁公资发【2020】7号文件,本项目施工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登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未签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投标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操作流程见**公共**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如有疑问,****公司0951-****120、****980000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70151获得帮助。请提前根据操作手册对系统进行相关检查及配置,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用错CA锁、未按要求配置软硬件等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8 月 24 日 9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7.评标方式:不见面电子评标。8.联系方式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中**恩和镇 地 址:**市**区民族南街240号光耀大厦六层A617室 邮 编:755100 邮 编:755100 联系人:马琪宸 联系人:王耀 电 话:177****1998 电 话:180****7386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2 年 8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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