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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出租竞标公告
(2022年第二批)
****决定委托****以网上竞****门市**区灌口西路69号B地块之一(1、2)的承租人。注意本次竞标是通过****(www.****.com)网上竞标系统操作进行。房产信息和竞标规则等事项如下。
一、报名确认方法
1.报名资格审核: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机构组织。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签名)、持授权书的被授权人持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或机构组织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银行出具的企业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征信报告原件(信用报告出具日期在公告之日前90天内);
(4)自然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
上述报名材料均须加盖意向竞价人公章,多页的需骑缝加盖公章。
资料递交地点:**市**区灌口西路69号,联系人:蔡先生 电话:****823。
2.特别约定事项:
(1)出租用途:工业、物流。
(2)出租标的按现状出租。
(3)《场地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则自行终止,到期后出租人有权收回或重新公开招租。
(4)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不得转租。
3.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价人须登录****官网(http://www.****.com)的房产出租网上竞标系统,在网上注册账号,上传注册所需材料。
网上报名电话:****736,任先生;****035,郭女士。
现场资格审核及监督电话:苏先生,电话****666。
三、竞标报名截止日期:2022年8月11日16:30止。
缴交竞标保证金截止日期:2022年8月11日16:30止。
四、网上竞标时间: 2022 年 8月12日,14:30-15:30为自由竞价阶段,15:30起为限时竞价阶段,16:00-17:00为原承租人确认续租阶段。
五、竞标保证金缴交注意事项:
(1)须在竞标保证金截止日期前以转账方式缴交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缴款。
(2)竞价人须以竞价人名义缴交保证金,不接受委托代缴。
(3)转账需备注“银华机械B地块竞标保证金”。
(4)竞标保证金收款单位:****
账号:592********0201
开户行:****分行**支行
注意:全部标的的竞标保证金均须转入此账号
六、报名登记地址:**市体育路41号顺承大厦7楼。
附件1.房产出租竞标规则
附件2.竞标出租房产明细表
附件3. 资产租户信用评分规则
附件4.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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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标出租场地明细表 (2022年第二批) | ||||||||||||
序号 | 场地地址 | 土地 面积(㎡) | 拟出租用途 | 竞标底价月租金(元) | 竞价幅度(元/次) | 竞标保证金(元) | 竞标底价年租金(元) | 租赁期限(年) | 免租期 | 租金递增方式 | 付款方式 | 履约保证金(元) |
1 | **市**区灌口镇灌口西路69号B地块之一空地(1) | 23845.92 | 工业、物流等 | 160959.96 | 5000 | 200000 | ****519.52 | 1 | 无 | 无 | 按季支付 | 250000 |
2 | **市**区灌口镇灌口西路69号B地块之一空地(2) | 23000 | 工业、物流等 | 155250 | 5000 | 200000 | ****000 | 1 | 无 | 无 | 按季支付 | 2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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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出租竞标规则
为规范国有资产出租行为,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厦国资产〔2018〕140号)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一、竞标方式
本次竞标采用网上公开竞价方式进行。
二、标的说明
本次出租标的按现状进行竞标,竞价标的的装修现状及经营现状不在本次竞标范围内。(若原承租人未参加竞标或参加竞标未中标的,应依原合同约定返还竞争标的;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场地租赁合同》约定的交接条件成立后,中标人按原承租人交接现状与招标人交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有权了解标的的情况,若不去查看或错过查看时间,均视同认可标的现状。招标人视所有投标人的行为是在完全了解标的现状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竞标成交后,中标人不得对竞标标的之现状提出异议。
三、报名确认
除租赁标的用途为工业、物流等,每个报名人(含与报名人有利害关系的关系人)只能报名参加一个租赁标的的竞争招租,原承租人报名原租赁标的的除外。符合报名资格的投标人(含有意续租的原承租人),于缴交竞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持竞标保证金缴款单据原件及有效证件(企业法人及其他机构组织:应提交营业执照和机构组织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名)、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需提交身份证原件以供核对);****银行出具的企业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征信报告原件(信用报告出具日期在公告之日前90天内);****管理局出具的企业基本信息表及投资人信息表(出具日期在公告之日前90日内);③个体工商户: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经营者本人报名现场在复印件上签名并捺印,同时需提交身份证以供核对);****银行出具的经营者的征信报告原件(信用报告出具日期在公告之日前90天内)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办理登记。登记后招标人根据招租公告的报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进行审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投标,招标人将通知报名人,并退回竞标保证金。审核合格的投标人需要签订投标承诺书,方可取得参加竞标资格。
四、原承租人优先承租权
原承租人报名成功后,无需参与自由竞价阶段和限时竞价阶段的竞标,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竞标系统确认是否愿以当前最高报价续租。原承租人同意接受当前最高报价,则原承租人以当前最高报价中标;原承租人不接受当前最高报价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予确认,则视为原承租人自愿放弃优先承租权,该标的由当前最高报价的投标人中标。
五、中标人合同签订和保证金退还
中标人须于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场地租赁合同》,逾期未签合同,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可没收竞标保证金,竞标标的另行招租。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已交付的竞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场地租赁押金和第一期租金,不足部分中标人应在签订《场地租赁合同》前补足,超过场地租赁押金和第一期租金之和的部分竞标保证金,待中标人办理完场地移交手续后,招标人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款手续。
六、未中标人保证金退还
竞标未中标者交付的竞标保证金,一律于竞标结束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原承租人未中标的,需把原承租场地移交给招标人后,招标人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款手续。
七、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且不视为招标人违约。
1.政府相关部门以函件、信件等反映中标人租赁标的场地后可能存在引发社会矛盾、影响社会和谐及违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规定行为的;
2.****政府、司法等有关部门、第三方信用机构列入失信名单等的;
3. 中标人有拖欠租金等违约行为;或存在违约诉讼情形等的;
4.中标人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等的。
八、名词解释
1.招标人:指对场地出租提出招标、组织招标的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本规则中的招标人为****。
2.原承租人:指招标标的在本次招标前的上一期承租人。
3.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中标人: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标,并最终中标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九、本竞标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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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2日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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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户信用评分规则
一、适用范围
公司所管理的市场性出租场地承租人。
二、评分办法
(一)对于延期缴纳租金的承租人:按延迟自然天数给予相应信用扣分(以合同约定租****银行账户租金到账日期为计算延迟时间依据):租金缴纳每次逾期至应收当月的20日至最后一个自然日的,扣2分;逾期至应收当月的次月1日至15日,扣5分;逾期至应收当月的次月16日至的最后一个自然日内,扣10分;逾期至应收当月起的第三月1日至最后一个自然日内,扣20分。
因经营困难向我司申请按月付款或延期付款的,经公司同意的,该租户当期扣10分。
(二)对于不配合我司整改要求的承租人:
1、按整改完成自然天数给予相应信用扣分(以整改通知书约定的整改期限至整改完成时间为依据):每项每次整改延迟1-10日内,扣1分:11-20日内,扣2分;延迟21-30日,扣4分:以此类推,每多延迟10日,在前一档扣分的基础上加扣2分。
2、对反复出现的需整改事项,每重复一次,加扣5分。
三、信用等级评定
承租人原始分100分,计分周期为合同期。
在一个计分周期内根据租户评分表进行累计扣分,按最终信用得分,将承租户信用等级分为五个等级,具体如下表:
信用等级 | 信用评分 | 信用风险提示 | 限制性条款 |
A | 100-80 | 信用优 | 无 |
B | 79-70 | 信用良 | 取消优先承租权 |
C | 69-60 | 信用一般 | 提高投标押金、租赁押金 |
D | 59-50 | 存在信用风险 | 提供担保 |
E | 49及以下 | 较高信用风险 | 取消投标权 |
备注:如客户被评级为D,则限制条款累加为BCD项,以此类推。以上限制条款可根据招商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
四、禁止参加我司场地招租的情形
存在以下情形的企业、其他组织(含其关联企业)及其股东或合伙人和自然人(含其新设立的企业)不得参加我司场地招租:
(1****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租金的;
(2****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有诉讼或纠纷未解决的;
(3)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
(4)被列入市国****集团有限公司承租信用体系负面名单的;
(5)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6)征信报告有不良记录的;
(7)在我司租户信用等级评定为E级的;
(8)其他可能影响按期支付租金的不良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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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租赁合同(出租)
合同编号: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
通讯地址: **市**灌口西路6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270T 法定代表人: 王功尤
联系人: 蔡月华 联系电话: 183****6453 传真: 0592-****357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361023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通讯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场所(以下简称场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场所的基本情况
甲方将位于 ,面积约为 平方米的场所,(租赁场所的具体位置及范围见本合同附件4:租赁场所平面图)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对上述出租场所的情况已作充分了解,并愿意以现状承租。
租赁期限
(一)租赁期限为 12 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具体以甲方实际交付场地之日起算。
(二)出租场所交付日暂定为2021年7月17日。如有变更,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自行在上述期限至出租场所现场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若乙方未在约定的、或甲方另行通知的交付日至现场办理交付手续,则甲方有权选择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1)自约定或甲方通知的交付日起,该场所视为已实际交付乙方,租赁期限开始计算。(2)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租金及缴交方式
月租金为含税人民币 元(大写: ),月租计价标准为 元/平方米。首次租金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于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之后每三个月为一期,于每期第一个月10个日历日内向甲方支付当期租金。
****交易中心的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后扣除乙方应缴的产权交易佣金及交易鉴证费,****交易中心转至甲方指定帐户。甲方从该款项中扣除乙方首期应缴交的租金和押金,不足首期租金、押金和乙****中心交易佣金及交易鉴证费部分价款由乙方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超出部分甲方在收到上述款项10工作日内退给乙方
甲方开具的发票为增值税发票,乙方为自然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开票信息如下表:
公司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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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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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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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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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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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场所用途
(一)乙方应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使用该场所,该场所仅供乙方经营物流周转或机械加工等使用,该场所仅供乙方经营使用,乙方不得擅自变更用途。乙方确认其在承租该场所之前,已向甲方充分了解该场所的现状,并确定符合乙方承租需求。
(二)因乙方经营项目需要办理行政许可的,由乙方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三)乙方承租的经营场所户外广告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或发布广告。
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支付场所租赁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50 万元。合同期满,乙方无违约行为且按时归还租赁场所后,甲方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承租期内,任何情况下,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均不得以保证金抵扣其应付的任何款项,不能免除其应付的任何款项的支付义务。若乙方违约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先行扣除用于弥补损失。同时,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书面《缴款通知书》通知后的7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逾期未予补足的,应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经营责任及费用承担
(一)租赁期间,乙方负责租赁场所的经营业务,自行办理经营有关手续并承担一切经营责任。
(二)甲方承担出租给乙方场所的租金收入应缴纳的税款,其它与经营有关的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使用该场所所发生的水、电、卫生、通讯、物业管理、工商及因经营产生的各项费用等,由乙方承担。若是甲方代缴的费用,乙方必须在收到正式票据后7个工作日内缴交甲方;若因价格政策调整,乙方按新标准公布执行后进行缴交。乙方逾期缴交水电等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同时,甲方可以采取停电、停水等措施,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但采取停电、停水或断网等措施前,甲方必须提前告诉乙方,否则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据实赔偿。除另有约定外,若本合同项下涉及按面积计收的费用,均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面积确定。
(四)租赁场所如由甲****公司进行统一管理,乙方必须遵守甲****公司)制定的《装修须知》、《租赁场所管理条例》及甲方所有关于租赁场所的一系列经营管理制度。
甲方保留今后增加和修订前述条例及管理制度的权利,书面通知乙方后即生效,乙方亦应遵照执行。
(五)自租赁场地交付乙方之日起,在租赁区域范围内发生的任何意外事故(包括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乙方自有财产发生丢失或损坏的,非甲方原因的均与甲方无关。
维修维护责任
1、租赁期间,出租场所的正常维修、养护和修缮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场所及相关设备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修复并赔偿损失。
2、由于乙方使用场地位于甲方权属场地中间,水电均由甲方提供,租赁期间甲方应保证乙方用水、用电正常,因部件老化造成的水电供应故障甲方应在24小时内排除。甲方权属其它场地废气、废水给乙方使用场地(包含停放车辆)使用带来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乙方场地使用不当引起甲方污水管道塌陷、污水处理车间灌水等事项,给甲方使用带来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装修约定
乙方装修不应损坏和改变场所原有排给水、电力等基础设施和结构,不得设置对场所结构、环保、安全有影响的设备。场所装修涉及排水、电力基础设施或者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的,乙方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将设计方案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审查,获得甲方批准****政府部门审批的装修,应经批准后方可施工),乙方须找具有相关合法资质的单位规范施工,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租赁期满,依附于场所的装修添附由乙方拆除移走,规定期限内乙方未拆除的视作放弃,可由甲方处置,甲方不予任何补偿。
租赁场所外墙面、顶层以及甲方所属范围内的场所中的广告设计、制作、审核和发布权均属甲方。乙方可以在自身经营范围内,进行广告制作发布。但乙方店招、广告牌设计方案需报甲方审核,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场所转租
(一)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所承租的场所全部或部分转租,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回租赁场所,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还应按合同租金总额 20%的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将所承租的全部或部分场所的使用权与他人**、合资、联营(含承包经营)等行为视为转租。
(二)乙方违规转租、出借的,入驻单位的清退等相关工作均由乙方负责,因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未能清退上述入驻单位导致逾期归还租赁场所的,应按本合同第十条等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租赁期满
(一)乙方如不续租,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无论何种原因而终止)后三日内腾退承租的场所并交还甲方。逾期不腾退、不交还场所的,甲方除不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外,甲方还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甲方自行收回承租场所,乙方遗留、存放在租赁场所内的货物或任何物品均视为乙方的抛弃物,甲方有权任意处置而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2、对乙方承租场所采取停水、停电措施;3、每逾期一日交还租赁场所,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3倍的场所占用费;4、装修添附物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予任何补偿。
(二) ****门市****委员会****公司的相关规定,国有房产出租应采用公开竞争的方式招租。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甲方有权收回租赁场地或重新招租,但有关事项甲方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将有关情况书面通知乙方。若甲方重新招租,乙方应于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给予甲方书面答复是否继续承租,逾期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甲方重新招租事宜应在合同期满前完成,重新招租不能在合同期满前完成的,乙方可以在招租期内继续使用,招租期视同合同期的延续。乙方有续租意向但公开招租非乙方中标的,甲方应给乙方3个月时间用以腾空场地和拆除乙方设备,腾空期视同合同期的延续,此腾空时间不得视为乙方违约。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场所,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同时,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二)款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擅自将场所转租、转借或换房使用的;
乙方利用承租场所进行非法活动;
任一期租金或水、电费及其他各种应缴纳的费用拖欠达一个月的;
擅自装修、拆改、扩建导致排给水、电路基础设施改变或改变场所用途的;
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管理部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且整改不到位的;
其它严重违约情形的。
第十二条 因甲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甲方有下列情形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要求甲方归还所收取的履约保证金以及赔偿因此引起的任何损失的:
(一) 乙方确认中标后甲方无任何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本合同的;
(二) 租赁开始前后甲方将本租赁场地重复给任何第三方;
(三) 租赁期满,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的优先承租权的;
(四) 其他严重违约情形。
第十三条 责任免除
若由于以下原因致使乙方所经营场所不能正常使用或无法继续使用的,本合同自动终止,自终止之日起 30 日内或乙方腾退租赁场所之日起10日内,甲方从结算款中扣除乙方应付的相关款项后无息退还,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一)该场所因政策调整、市政建设等需要搬迁或被依法列入收储、征收、征用、拆迁许****集团公司决定利用该地块进行战略规划或项目开发的,乙方应在相关公告(含征收、拆迁公告)要求的或甲方书面通知的时间内腾退租赁场所并交还甲方;
(二)不可抗力事件即非一方当事人所能控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火灾、风灾、雪灾以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罢工、政府禁止令以及其他突发事件等;
(三)甲方无法控制或不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场所内外、屋顶、地下、楼内各种管道及设施及其它任何地方发生的泄气、泄水及管道堵塞或停水、停电、停气等其它事故。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应按所欠租金的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向甲方缴纳由甲方代缴的费用的,****银行贷款利率2倍的标准向甲方支付利息。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或水电费等相关费用超过一个月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按本条第(二)款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二)租赁期间,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的,甲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还应按一个月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租赁期间,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的,甲方须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同时甲方还应按合同一个月租金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租赁期满如乙方不再续约,乙方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应如期交还该场所。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3倍的场所占用费。
租赁期满,乙****工商局办理注册地变更登记,若乙方未及时办理住所变更登记的,甲方有权不返还履约保证金,并按合同一个月月租金的标准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四)租赁期内如乙方违反本合同中任何条款,未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纠正的,乙方同意甲方或其授权人有权中断该场所之水、电供应及其它服务或采取甲方认为适当的其他措施,直到乙方纠正上述违约行为并全额支付或偿付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滞纳金,重新接通水、电供应等的费用)为止。
第十五条 检查及安全条款
(一)鉴于本合同项下的租赁场所在租赁期间由乙方占有、使用,为方便使用和确保安全,双方自愿同意由乙方负责认真做好承租场所内的安全防范(包括防火及其他安全防范等)工作,****门市相关安全标准,随时注意检查场所、附属设施及安全设施,如发现电线线路老化或其他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整改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以保证承租场所的安全;乙方若遇到无法解决的安全问题或隐患,则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协调处理,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不定期地对租赁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并有权就发现的问题要求乙方进行整改,乙方应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整改并承担相关费用;双方同意甲方的这一权利不应解释为甲方对已出租的场所承担检查或安全责任。
甲方已经提醒乙方必须采取一切措施密切注意并有效落实安全问题以及其他管理问题,并建议乙方对财产人身安全等事项进行投保。若乙方在使用本租赁物期间遭受损害或造成他人损害,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甲方对外被要求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应负责赔偿。
(二)乙方承租场所内严禁违规存放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品、爆炸物等,乙方存放的商品(或物品)由乙方负责安全保管,并承担安全风险。
(三)乙方承租场所无人办公时必须关闭电源;严禁私自接拉电线,改变用电负荷或保险装置,严禁使用“三无电器”。
(四)乙方应按照**消防有关规定配备消防设备、设施或器材(包括自动喷淋),设置安全标志,费用乙方自行承担;严禁在租赁场所使用明火,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保证生产经营安全。
(五)乙方租赁合同到期未取得承租权后不按期搬离并归还租赁场所的,在此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人身伤亡与财产损失),也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六) 因乙方违反租赁合同相关规定造成的事故及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本合同项下告知、通知等正式文书,除另有约定外,均须以书面方式进行。本合同首部所确认的通讯地址(在乙**式搬入租赁房屋后该地址变更为租赁房屋)、联系方式(含电话、联系人及传真、电子邮箱)为双方确认有效的送达地址、联系方式,在履行本合同中双方有任何争议,任何一方向该地址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即使退件也不例外)。若其中一方地址或联系方式(含电话、联系人及传真)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重新确认,否则对方向原地址送达或以原方式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即使退件也不例外)。送达时间以制作文书方按照前述约定地址寄出之日起算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本合同租赁物****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同时乙方交清履约保证金及第一期租金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附件2:《消防安全责任书》
附件3:《违约处罚管理补充规定》
附件4:《租赁单元平面图》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市消防管理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租赁厂房或场地的安全、环保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双方特订立以下安全、环保协议书,作为双方签订的厂房或场地租赁合同(编号: )的附件,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责任目标
乙方应将承租厂房或场地的安全、环保管理纳入工作范围,通过设立必要的安全、环保管理机构、岗位、人员负责该厂房或场地的安全、环保管理工作以及制定相应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确保该厂房或场地的安全环保处于可控状态。
1、伤亡事故:确保本场所使用物业区域内无因安全、环保管理问题导致的人员死亡及重伤事故出现。
2、消防考核指标:(1)本场所“三合一”整治率达100%(“三合一”含义: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建筑空间内。其中该同一建筑空间可以是一独立建筑或建筑中的一部分);(2)专、兼职防火员配备率达100%;(3)消防设施配备、完好率达100%;(4)禁止在租赁场地内违规使用明火。
3、安全管理指标:建立、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书和建立领导机构率达100%;各类隐患整改率达100%。
4、环保管理指标:不违规排放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按要求处理危险废物。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定期组织安全、环保检查,对发现的安全、环保隐患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
2、对乙方提出的涉及甲方有关安全、环保问题,积极协助解决。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是该厂房或场地的安全、环保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租赁物业区域内的办公场所及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环保工作,同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环保管理工作,进行经常性安全、环保检查,及时消除各种安全、环保隐患。
2、乙方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国消防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省消防条例》、《**市消防管理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条例》、《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汽车货物运输规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政府部门的有关安全、消防、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强制性标准,因乙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造成的一切后果,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确保租赁区域内的仓库应按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部令第106号)的要求,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根据《消防法》等规定,乙方应确保租赁区域内容不得有以下违法行为:更改及破坏租赁场所原有消防设施、器材或消防安全标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它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占用防火间距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4、乙方应确保租赁区域内的仓库符合《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 1131-2014)条款要求,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储存管理、装卸安全管理、用电安全管理、用火安全管理、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管理等工作。乙方应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要求配置租赁区域内的灭火器;乙方应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要求配置租赁区域内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乙方应每周检查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的情况,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5、乙方应在其资质范围与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按《**省安全生产条例》要求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6、乙方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和发布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管理、安全投入管理、文件和档案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车辆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职业健康管理、个体防护装备管理、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消防安全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安全绩效评定管理等。
7、乙方搭建的建筑设施应满足以下要求: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装修、装饰施工过程中,室内装修防火材料应当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见证取样和抽样检验;禁止在设有营运场所或仓库的建筑内设宿舍或饭堂;普通仓库与营运场所应分楼层设置,确因需要而同层时,应用实体砖墙砌至梁板底部,且不留缝隙;仓库、营运场所、办公室、员工宿舍不得用可燃材料装修、分隔;孔**、楼板、基坑等临边应有防护设施。
8、乙方应确保租赁场所内的货架符合以下要求:货架的安装应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要求;货架各个结合处必须固定牢固;钢货架表面加涂防火涂料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货架周围应按相关要求配置灭火装置;货架在使用过程中防超高超宽,防超载,防撞击,防头重脚轻。
9、乙方应确保租赁场所内的叉车符合以下要求:叉车载重不超过额定能力,产品标志清楚;动力系统性能良好、运转平稳、无异响;叉车的操纵符合规定;车架不得变形,螺栓不得缺少或松动;车轮防护装置齐全、牢固、无损坏;车辆转向系统良好,自由角满足额定要求;刹车系统灵敏,脚制动器踏板力均匀,手刹车完整、有效;升降架属具齐全、完好;门架前倾上下动作平稳;货叉安装可靠、牢固;货叉无裂纹、开焊;货叉两叉尖高度差,水平长度差,货叉磨损长度满足额定要求。
10、乙方应确保租赁区域内的仓库作业符合以下要求:库区内严禁烟火;库区内按规定设置交通安全标志和设备设施;库区和仓库内路面平坦,无积油积水,无障碍物;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畅通,应急指示和照明完好。
11、乙方不应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
12、乙方应确保租赁区域的固定式低压电气线路符合以下要求:线路布线安装应符合电气线路安装规程;架空绝缘导线各种安全距离应符合要求;线路保护装置齐全可靠,装有能满足线路通、断能力的开关、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等;线路穿墙、楼板或地埋敷设时,都应穿管或采取其他保护;穿金属管时管口应装绝缘护套;室外埋设,上面应有保护层;电缆沟应有防火、排水设施;地下线路应有清晰坐标或标志以及施工图。
13、乙方应确保租赁区域的临时用电线路符合以下要求:有完备的临时电气线路审批制度和手续,其中应明确架设地点、用电容量、用电负责人、审批部门意见、准用日期等内容;临时电气线路审批期限:一般场所使用不超过15天;建筑、安装工程按计划施工周期确定;不得在易燃、易爆等危险作业场所架设临时电气线路;必须按照电气线路安装规程进行布线;必须装有总开关控制和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每一个分路应装设与负荷匹配的熔断器。
14、乙方应确保租赁区域内的防雷设备符合以下要求:库房应安装避雷针、避雷线、避雷网和避雷带;将建筑设施内的金属设备、金属管道、电缆钢铠外皮及钢筋构架等电位良好接地。
15、乙方应确保租赁区域内的托盘符合以下要求:托盘的结构、尺寸设计应符合相关方面及专业领域已有的安全技术要求;以托盘为集装单元的货物不能超过托盘的最大承载力;根据货物的物化属性选择合适的托盘;确保集装单元与其配套的装卸搬运设备在货物空间转移上的良好配合、平滑过渡;托盘的堆码要平衡,防止货物倾斜、塌落。
16、乙方应当对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测和维护保养,对国家规定实行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应当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应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17、乙方应在容易造成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的岗位或者场所,设置防护设施、设备,采取并落实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18、在危险场所动火作业、有限空间内作业以及吊装、挖掘、拆除、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时,乙方应制定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危险作业管理规定,制定现场管理及应急处置方案,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国家规定需要具备专业资质证书的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19、乙方不得在租赁区域运输、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20、作业场所存在粉尘、噪声、振动、高温、辐射、生产性毒物等职业病危害的,乙方应当执行国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等制度,配置符合规定和标准的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从业人员,乙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实行健康监护。
21、乙方应严格履行以下消防职责:配备、管理、维护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应组织对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学习防火、灭火和火灾逃生常识,每年至少组织2次消防演练;应每日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每年组织演练;应保持疏散走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畅通无阻,不得在租赁场所混合设置“三合一”场所;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器线路;不准使用“三无”电器;无人办公时应及时关闭自用的电源;厂房或场地装修禁止采用易燃材料,并遵守甲方的装修规定。
22、乙方应严格履行以下用电安全管理职责:严格执行《用电安全导则(GB/T 13869-2008)》;从事电气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在取得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所有电气设备设施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应定期检测。
23、乙方应确保动力(照明)配电箱(柜、板)内外整洁、完好、无杂物、无积水,有足够的操作空间,符合安全规程要求;箱(柜、板)体PE可靠;各种电气元件及线路接触良好,连接可靠,无严重发热烧损现象;箱(柜、板)内插座接线正确,并配有漏电保护器;保护装置齐全,与负载匹配合理;外露带电部分屏护完好;编号、识别标记齐全,醒目。
24、乙方应确保设备的防护罩、盖、栏应完整可靠;各联锁、紧停、控制装置灵敏可靠;局部照明应为安全电压;PE等电器完好可靠。
25、乙方应严格执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做好新职工进厂三级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全员教育、复工教育、安全管理人员教育等安全培训工作。
26、乙方应为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购买工伤社会保险。
27、乙方使用的工业气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气瓶必须在检验周期内使用,外观无缺陷及腐蚀,漆色及标志正确、明显,安全附件齐全、完好;气瓶储存仓库必须状况良好,安全标志完善,各种瓶及空、实瓶应分开存放,存放量符合规定(同一作业点气瓶放置不超过5瓶;若超过5瓶,但不超过20瓶应有防火防爆措施;超过20瓶以上,应设置二级瓶库),标记明显,间距合理,各种护具及消防器材齐全、可靠;使用过程中防倾倒措施可靠,工作场地存放量符合规定,并与明火间距大于10米。
28、乙方应确保使用的空压机机身、曲轴箱等主要受力部件无影响强度和刚度的缺陷,所有紧固件必须牢靠并有防松措施;压力表、温度表(计)、安全阀、液位计(油标)等安全装置(附件)应完整、灵敏可靠,且在检测周期内使用;电气设备符合安全要求,设备旁应设紧急停机按钮保护装置(开关)。
29、乙方应确保电焊机使用符合以下要求:电源线、焊接电缆与电焊机连接处的裸露接线板,应采取安全防护罩或防护板进行隔离,以防止人员或金属物体接触;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保护,接地或接零装置连接良好,并定期检查;电焊机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超过5m,电源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电焊机二次线必须连接紧固,无松动,接头不超过3个,长度不超过30m;每半年应对电焊机绝缘电阻检测一次,且记录完整;电焊钳夹紧力好,绝缘良好,手柄隔热层完整,电焊钳与导线连接可靠。
30、乙方应确保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符合以下要求:手持电动工具根据使用的环境不同选择相应的绝缘等级;手持电动工具至少每3个月进行一次绝缘电阻检测,且记录完整有效;手持电动工具的防护罩、盖板及手柄应完好,无破损,无变形,不松动;电源线中间不允许有接头和破损;不得跨越通道使用。
31、乙方应做好进入租赁区域的单位和个人的安全、环保管理工作,确保其在资质范围与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签订安全、环保管理协议,
32、乙方进场时要对工作环境及相关设施进行检查和确定,如有安全、消防、环保方面的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入驻前未及时反馈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3、****公司主体,****环保局备案,执行国家的环保法律法规,如未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造成环保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34、乙方生产所产生的工业废水、工业废气必须做到达标排放,废水、废气处理设施自行负责,噪声须控制在许可范围内。
35、危险废弃物不****园区丢弃,应设置专门的区域储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费用由乙方自理。
36、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按要求完成甲方提出安全、环保隐患的整改工作,无条件服从甲方对安全管理的合理要求。
37、租赁期间,因乙方违反有关安全、环保法律、法规,或对安全生产、环保管理不力,或违章操作(使用)等发生事故或案件,应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8、租赁期间,负责门前“三包”。
39、甲方因乙方责任违规丢弃危险废弃物或其他事项被环保或安监部门处罚的,处罚金额由乙方进行承担并负责消除负面影响。
40、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全与环保方面管理,甲方对乙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与环保问题有权指出并要求乙方及时按要求整改。如不按要求及时整改,甲方可按性质对乙方进行罚款,直至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
41、由于乙方未严格执行本协议书的约定内容,造成的一切的损失和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三、惩处
1、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甲方可要求乙方缴纳200元至5000元违约金,经甲方下发安全、环保隐患整改要求,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或拒不整改的,甲方可要求乙方缴纳400元至10000元违约金;如甲方第二次下发安全、环保整改要求,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或拒不整改的,违约金翻倍,同时,甲方可以直接解除租赁合同,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违约金由甲方直接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立即补足租赁保证金。
3、本协议与其他甲方双方签订的协议相冲突的,则甲方有权自行决定依照本规定或是《场地/厂房租赁合同》(编号: )的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四、其他约定事项
1、如发生争议,可向甲方****人民法院起诉。
2、本责任书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责任书为厂房或场地租赁合同的附件,本责任书未约定事项,按照厂房或场地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提高租户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租户(即“乙方”,下同)要自觉接受甲方的管理,落实安全防火工作。
二、租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对本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部责任,并应制定相关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三、每天下班**驻租户应有专人检查安全,做到断水、断电、关窗锁门。
四、租户应教育员工及相关客户严格遵守各项消防安全、生产安全规章制度,严禁在非吸烟区域内吸烟。
五、租户应保证所租用单元的环境卫生整洁,避免形成火灾易发区域,应建立良好的作业环境,防止火灾的发生。
六、租户不得自行在租赁区域内煮饭和住宿,不得出现“二合一”、“三合一”行为。
七、各种用电设备、仪器须保持正常运转,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设备、仪器带病作业。
八、安装和修理用电设备、仪器时,应由电工或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并认真检验。
九、未经甲方允许,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乱拉电力线路,以防火灾。
十、临时有用明火要求的,必须报甲方批准,在一定防范措施的情况下,方可使用。
十一、承租单元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
十二、根据消防法有关规定,租户每50平方米必须配备2个4KG重的灭火器,消防器材要安置在指定地点,不准随意移动或作其它使用,不准在消防器材附近堆放任何物品。
十三、租户要组织员工了解并掌握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对承租区域内的消防器材应定期进行点检、维护保养,爱护和保护公共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因人为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十四、凡违反本规定而引起火灾或其它事故,由肇事单位负责人或肇事人负全部责任及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十五、根据实际需要,甲方可对本《消防安全责任书》做进一步修改或补充。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附件3:
违约处罚管理补充规定
根据《场地租赁合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消防安全责任书》等约定,为了进一步促进租赁区域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依法履行合同义务,特制订本管理规定。当乙方存在以下违约行为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相应的违约金。若乙方发生下列违约行为、且同时达到《场地租赁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则甲方有权自行决定依照本规定或是《场地租赁合同》的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本规定与《场地租赁合同》约定不一致、且无法依照上述原则处理的,则以《场地租赁合同》为准。
序号 | 违约事项 | 违约金 | 备注 |
1 | 私自改变租赁标的功能 | 2000元 | 并立即恢复原功能 |
2 | 存在开凿,损坏租赁场所建筑物的任何承重墙、梁、柱、板,不得改变、堵塞任何窗户以及其他破坏租赁区域建筑物结构强度的行为。 | 1000元 | 严禁,一旦发现立即修复并处违约金 |
3 | 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运输、中转、储存、销毁等活动(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标志的) | 500元 | 第一次500元,第2次起1000元,同时有权报相关部门处罚 |
4 | 擅自转租、合租、转借或转让他人 | 500元 | 并停止违规行为 |
5 | 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未做到凭有效证件使用和持有效证件上岗 | 100元 | 每人每次,并有权报安监部门处理 |
6 | 提供场所进行聚众赌博、吸毒、缥宿等违法活动 | 500元 | ****派出所处理 |
7 | 在租赁场所用液化气煮饭 | 200元 | 并没收厨具,第2次起300元 |
8 | 私拉电线 | 200元 | 每处 |
9 | 未经许可擅自在建筑物外墙悬挂、安装旗帜、广告、招牌、灯箱、防盗栅栏 | 200元 | 每处 |
10 | 存在违反合同及相关附件约定,经发出限期整改后,逾期或拒不整改的 | 200元 | 每次,第2次300元,第3次起500元 |
11 | 在建筑物外墙安装任何遮光帘、花架、天线、旗杆或其他伸出物 | 100元 | 每处 |
12 | 安装和修理用电设备、仪器时,由非电工或专业人员进行操作,私自变动室内电路 | 100元 | 每处 |
13 | 有登高作业的,未配备安全帽也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 | 100元 | 每次 |
14 | 在禁烟区吸烟或发现烟头、违章动用明火 | 50元 | 每次/每处 |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附件4:租赁单元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