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
乙方:****
根据招标编号为****的****2022年至2025年**区区管市政道路及桥梁维护管养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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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2-1 | C1302 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 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南区) | **市**区南区区管道路(包含“水部街道”、“东街街道”、“南街街道”、“安泰街道”、“**镇街道”)。本项目中标金额为一年的合同金额,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确保区管市政道**设施完好水平达合格标准以上;确保区管市政道路亮灯率>98.5% | 1(年) | 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材质、产品、工程、施工工艺、验收等)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省城市道路管理与养护考核标准》、《**省城市桥梁管理与养护考核标准》、《**省城市道路照明管理与养护考核标准》、《**区市政设施精细化管理细则》 | ****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佰玖拾捌万肆仟元整(¥****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试用期三个月,甲方将进行至少两次定期检查和不定期的抽查,按照考核问题分,并按具体事项进行罚款,乙方在试用期内不满足每月考核均达到85分以上的,视为乙方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中标资格,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
4.2交付地点:**省**市**区肃威路11号4层;
4.3交付条件: 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的投标响应和合同约定的服务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服务内容:**市**区辖****管理所管辖的管市政道路及桥梁维护管养,包括沥青路面、水泥砼路面、板材路面、水泥类人行道、板材类人行道、桥梁护栏、区管桥梁等市政设施的日常维护,消除路面及人行道的病害,提高修复及时率和合格率,提升整体完好水平。 5.2服务标准: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材质、产品、工程、施工工艺、验收等)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省城市道路管理与养护考核标准》、《**省城市桥梁管理与养护考核标准》、《**省城市道路照明管理与养护考核标准》、《**区市政设施精细化管理细则》。 5.3服务期内,新增加的道路、桥梁等市政设施,乙方应及时接管,纳入巡查服务范围;新增减的市政设施,乙方也应及时做好确认,调整巡查服务范围。 5.4服务期内,若甲方有区管路灯设施维护管养需求,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服务范围内的区管道路路灯的应急抢修、抢险等工作,接甲方通知后,乙方须无条件满足甲方提出的相关管养、维修、巡查、抢修、抢险要求。 5.5技术和服务要求: 总体目标: 1.确保区管市政道**设施完好水平达合格标准以上。 2.确保区管市政道路亮灯率>98.5%。 总体标准: 1.人行道精细化标准∶做到材质统一、路面平整、坡道**、盲道畅通,铺砖无缺块、缺角(含烂边)、松动、沉陷,杂草等情况,板块高差小于1厘米,平整度小于2厘米; 2.车行道精细化标准∶做到路面平整、井边**、无明显积水现象,平整度小于1厘米,无明显坑洞、油包、局部脱皮、麻面、松散、烂边、裂缝、车辙、网裂等现象; 3.井盖精细化标准∶路灯井盖周边与原路面保持**; 4.路灯、灯架、灯柱精细化标准∶设施表观良好特别 是关键设备部件做好防蚀工作,表面锈蚀不得超过20%,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定期检查维修;各种路灯设施器材,金属外壳、变压器、照明控制箱、金属铁杆、电缆外壳、金属钢管等接地完整、良好,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定期检查。 5.灯杆灯具防锈蚀精细化标准∶灯具和灯架、灯柱和灯架有关部件联接处的锈蚀深度不得超过十分之一;悬吊灯具、吊线锈蚀深度不得超过四分之一; 6.灯具、灯罩精细化标准∶整洁、完整,无虫、污;灯罩不得有裂痕; 7.桥梁主体结构精细化标准∶桥头行车**,桥梁支座工作状态正常,无滑动受阻、垫板锈蚀、垫石破碎的现象;桥面铺装完好无坑洞,无明显积水,泄水孔通畅,泄水管完好;桥台无明显变形和开裂;桥孔无违章占用。 8.桥梁栏杆、防撞栏、标志标牌等部件精细化标准∶要求设施完好,栏杆外观顺直,栏杆高差不大于2厘米;桥梁标志标牌完好清晰。 9.桥梁涂装层精细化标准∶外观整洁、无涂装层剥落现象,油漆脱落面积不大于2%,每年涂装不少于一次,油漆颜色的选择以不改变现有颜色为原则。 具体服务内容 1、沥青路面、水泥砼路面、板材路面、水泥类人行道、板材类人行道、区管桥梁护栏等市政设施的日常维修及破路修复。 2、巡查道路、桥梁周边设施情况,如沉陷、破碎、错台、积水,构件缺损等病害,及时上报甲方,根据甲方核实情况后派发的任务单进行维修。 3、故障修复,及时应对服务范围内的投诉处理。乙方根据每日下达的数字城管案件、网格件、“12345”诉求件等,按甲方相关要求和规定,到达**区范围内各个地点进行维护修复。 4、乙方必须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施工资料的整理、竣工资料的编制等工作。 5、协助甲方完成区管市政道路、桥梁设施的建档工作。 6、遇自然灾害(如台风、暴雨等)、重大节日、重**典活动时,加派人手服从甲方安排调用。 7、乙方在接到相关问题的通知后,应立即安排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对设施病害位置进行测量、拍照,进行初步判断,并在当天形成设施病害调查报告(含修复方案),上报给甲方。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专业机构对设施病害调查报告进行审定,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保险费用 1、乙方必须购置车辆保险,操作人员劳保、商业保险、社保及项目的其他一切保险。一切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为本项目的工作人员购买雇主责任险(伤残保额≥50万/人,死亡赔偿保额≥100万/人),并将相关合同提交甲方存档。 项目部设置要求: 1、乙方项目管理班子及人员配备至少应达到下列要求 (1)乙方必须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24小时值班人员,常备人员不得少于12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须登记在册,且不得随意自行更换,如需更换,需经甲方同意,每个合同期更换超过2次后,每次更换罚壹万元。未报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人员,每次罚贰万元。 (2)乙方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1台坐骑式双钢轮小型压路机、1辆总质量2T及以上自卸货车,并按需投入铣刨机和沥青摊铺机。 2、原材料要求 乙方在服务过程中使用的沥青必须符合相关检测要求,须能够提供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对沥青产品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合同期内甲方有权不定期要求乙方提供所使用的的沥青检测报告,乙方如无法提供检测报告或所提供的检测报告显示沥青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并不因此支付相关费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3、项目部设置地址要求 乙方须在1个月内设立项目部并将项目部办公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书复印件提交甲方存档。项目部设置地点必须交通便利,能保证二环以内半小时内,二环以外45分钟内到达采购包要求的服务范围内各个地点进行抢修。 巡查工作要求 1、巡查人员要求:乙方须在服务期内针对本项目每个采购包配备不少于3名巡查人员。 2、巡查内容:道路、桥梁、违章占道及文明施工的巡查。具体包括:井盖破损(污水、雨水、雨水篦子、路灯井盖、无主井盖等)、车行道、人行道、盲道、道路平侧石、施工废弃料、施工占道、无证掘路、路面塌陷、道路积水、施工维护脏乱差。 3、巡查规范:按照甲方的《巡查内容及巡查规范明细表》执行。 4、巡查频率:敏感路段必须加大巡视力度,做到一天一巡,并填写《巡查周报表》,其他路段做到七天一巡,每周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频率制定出下周巡视计划并上报甲方备案,巡视期间接受管理单位抽查考核,并做好巡查记录。 5、巡查目的:规范道路及桥梁等市政设施的日常养护,及时发现并消除路面及人行道的病害,切实提高城市道**梁养护质量,充分发挥城市道**梁使用功能,确保城市道**梁的完好和正常运行,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和城市整体品味。 6、巡查责任:巡查到位,做好设施安全运行,并做好巡查检修记录。否则,由此产生的修复及安全事故责任和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在管理过程中,应将巡查责任落实到个人。中心**及重要路段必须进行步行巡查,要做到定人、定路段、定时间进行巡查。 7、巡查内容及危险情况应对 (1)日夜巡查道路及桥梁设施情况,保证路面平整,无明显沉陷、破碎、错台、积水,构件无缺损等病害,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按整改通知限时整改,力争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修复。 (2)对巡查中发现有显见性问题,如违章破路挖掘等情况的,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3)遇突发事件,如井盖缺失、路面严重塌陷等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应立即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留下影像资料,并将情况及时向甲方报告。 8、特殊时期巡查要求:遇自然灾害(如台风、暴雨等)、重大节日、重**典活动时,应采取相应措施,相应增加上路巡查人员,服从甲方调度,满足甲方的特殊达标要求;台风及暴雨天气等恶劣天气时,应加大易积水低洼路段巡查,并及时将各负责巡查片区的基本状况报知甲方相关负责人。 9、巡查管理:巡查必须对巡查工作实时监控。做好监控值班、维护、维修工作,并确保设施完好率;值班员应严格遵守管理制度。 10、巡查记录:巡查工作每日均应记载,内容准确,做到项目、位置、数量准确无误,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处理完毕后,记录处理结果,由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11、针对巡查人员的反馈情况、群众的反馈及上级移交的相关问题,中标单位应在30分钟内响应,立即安排人员在1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进行实地勘察,向甲方反馈相关情况,在《******管理处置时限清单》的规定时间内完成设施病害的修复。 维护质量要求 1、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工作流程 乙方通过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汇报,根据甲方核实情况后派发的任务单完成维修任务。 (2)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①复核维修路段的病害情况,测量路面的标高以及施工中需要的基本数据。在修复局部破损的沥青混凝土路时,先要从深度和边界两个角度观察路面破损的部位,秉承“圆洞方补”原则,****中心线的开槽修补轮廓线画出来。维护、破路修复工程施工项目需要附录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的照片。施工前照片应由甲方现场确定补修范围并画线尺量后进行拍摄。 ②对施工中所需的各种材料进行调查试验和技术指标检测,选择符合要求的材料,保证施工材料的质量。 ③对施工所需要的各种机械、工具进行全面的维修检查,使其性能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机械数量必须充足,重要的机械要有备用设备。 (3)路面的铣刨 ①施工放样。根据路面的损害情况和设 计的高程确定铣刨深度,在路面上做好标记,以保证铣刨后具有良好的“平整度”。 ②铣刨废料要运出场外,不得随意丢弃污染环境。 2、维修质量验收标准: 严格遵守《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无障碍涉及规范》、《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省城市桥梁工程移交与接管暂行规定》、《**省城市桥梁养护维修管理标准》、《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机构设置及专业技术人员、设备配置标准》、《城市桥梁检测评估标准》、《**省城市桥梁限载标准》等相关规范的有关内容。 3、修复质量要求主要包括:道路设施、破路修复的内容: (1)道路设施 (2)沥青路面维护 ①零星挖补必须做到机械切边、凿挖,凿边整齐、垂直,清除杂物,涂刷沥青粘结剂,边 摊铺边整平,及时碾压,在压路机碾压不到之处,可用其他工具夯实、烫平。挖补深度大于 8cm 时,应洒布粘层油后分层补修。表面应与原有路面的纵、横坡度相同。路表面的构筑物不得掩盖或污染。 ②路面网裂、松散、破碎的修补,应用挖补方法修复。清除损坏面层,将基层表面凿毛清扫,涂刷沥青粘结剂,重新铺筑沥青混合物;因基层引起的面层松散、破碎,应先处理基层,再修补面层。 ③路面坑槽可用挖补方法修复。因基层引起的病害, 应先处理基层,再修补面层。 ④根据路面病害情况尽快确定挖补范围,按照“圆坑方补、斜坑正补、浅坑深补、小坑大补”的原则,用方尺和划线笔确定合理、正确的坑槽挖补区域。 ⑤用切割机沿划线规范切割(切线四角不要超出划线范围,切割厚度至油层底部稳定部分)。在切割2条边线后开始用动力站从坑槽中间开槽,不能伤及边线。切线完成后迅速用洋镐开槽。(注:老油层挖除后,必须在槽底和槽壁刷粘层油,用量为1.2kg/m2为宜) ⑥清除槽底和槽壁松动部分沥青料,边角用 斧子和锤小心清除。尽快用鼓风机开始清扫槽底、槽壁,用抹布蘸去切割后的水迹。用小扫帚和铁锨清扫干净。 ⑦用小平板夯或跳夯夯实槽底。将废料整齐堆放在右侧路肩上。用钢卷尺、三米直尺丈量和记录坑槽的长、宽、深,一定要测量准确,深度可以多测量几个点取平均值。 ⑧再次清扫槽壁、槽底。将沥青或乳化沥青用漆刷均匀涂刷粘层沥青。根据测量数据计算沥青混合料用量。确定合理的混合料最大干密度,确保沥青混合料计算准确。 ⑨控制沥青混凝土拌合后出料温度应在140℃—165℃之间,摊铺开始碾压不低于110℃,碾压终了不低于70℃。 ⑩压实用振动夯先四周后中间,先弱震后强震。如果挖补厚度大于7cm,采用两层摊铺,分层压实。再使用小型压路机按照同样的方法碾压(在碾压期间要反复检测平整度,控制碾压成型后面层略高于原路面5-7mm。)压实中注意边角压实和机械操作流程。摊铺厚度大于7cm,要分层摊铺,分层压实。(注:用三米直尺检测平整度。大面积挖补(超出100㎡)完成后,应取芯做马歇尔试验,检测压实度。)对挖补坑槽的四边和角刷油灌封,确保坑槽高于原路面5-7mm,再撒养护料。清理现场,完成操作。 (3)路面拥包、车辙,其面积较小、深度小于20mm的,可用空压机铲除或铣刨机削平;面积较大、深度大于20mm的,应用挖槽修补方法处理。因基层引起的严重拥包、车辙,应先处理基层,再用沥青混合料修补其面层。 (4)新旧沥青混合料相接处,应先将旧沥青路面接口处凿齐,并涂以沥青粘合剂,铺新料后迅速刮平、夯实,并用压路机顺缝方向加强碾压,直至使接茬**。 4、水泥路面维护 (1)水泥路面伸缩缝应经常注意保持完好,当缝内嵌入杂物、硬块时应清除,并填充或更换填缝材料,灌缝应饱满平整,不得外溢。更换不得在雨天进行。 (2)修复水泥混凝土路面宜优先使用商品混凝土。 (3)由于基层强度不足而造成的路面裂缝并发展到板块破碎,应清除碎块,宜采取不低于 C15 混凝土补强措施后,再重新浇筑不低于原有强度的水泥混凝土。 (4)板端发生断裂或板块出现破碎、坑槽,应将断裂、破碎部分切割整齐,切割面积要大于 破碎面积并清除槽内杂物,涂刷水泥浆或粘结剂,重新浇筑不低于原有强度的水泥混凝土。接缝处用填缝料嵌缝。经养护达到标准强度后开放交通。 (5)基层沉陷严重或破碎范围大而形成错台时,应将整块板的破碎翻挖后,重新浇筑不低于原有强度的水泥混凝土面层。 (6)修补的水泥路面与其他路面相接处应坚实**,标高控制应与周边环境、临路建筑标高协调,不得影响正常雨水排除。 (7)水泥路面工程的翻修,宜整板翻修;旧板凿除时,不得造成相邻板块破损、错位,应保留原有拉杆;如果基层强度不足时,应先加固基层,然后按原有路面结构强度修复。 5、人行道维护 (1)一般要求 人行道养护应包括人行道基层、面层及人行道无障碍设施、人行道缘石、树池和踏步等;对人行道及其附属设施应经常巡查,并应符合《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06)第9.4.2.4条的要求;人行道及其附属设施应处于完好状态,其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人行道要求表面平整,无积水,无沉陷,砌块无松动、无 脱落、残缺,缝宽均匀,相邻块高差符合要求。 ②更换人行道砌块时应按原结构原材料修复,保证更换的砌块色彩、强度、块型、尺寸与原面层砌块一致。 ③对于基层强度不足产生的沉陷、破碎、损坏应先加固基层,再铺砌面层砌块。 ④砌块的修补部位宜大于损坏部位一整砖。 ⑤人行道上检查井不得凸起、沉陷,检查井不得缺失。 ⑥盲道上的导向砖、止步砖位置应安装正确,对缺块、破损、麻面、碎裂的盲道进行更换,尽量避开影响盲人通行的障碍物。 (2)维护技术要求 A、彩色水泥预制块砖人行道维护 ①铺砌必须平整稳定,灌浆应饱满、不得有翘动现象;人行道面层与其它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 ②人行**观不应有污染、空鼓、掉角及断裂等缺陷,彩色图案拼接正确铺面无明显色差。 ③彩砖铺设完成后,应在铺设完成的面板上均匀的撒上薄薄一层接缝用砂,用扫帚等工具将 砂扫入接缝中,分多次进行,直至缝中填满砂为止。同时将遗留在砖表面的余砂清理干净。 ④采用水泥砂浆铺砌的面层必须经过养护后,方可开放交通。 B、透水砖人行道维护 ①透水基层宜透水性能较好的砂、级配碎石为材料。 ②透水层摊铺夯实成型后,方可在上面铺筑找平层、面层,且应及时洒水养护,保持湿润。 ③找平层表面应密实,与透水砖面层结合应牢固。 ④铺砖时,落砖必须贴近已铺好的砖垂直落下,不能推砖,造成积砂现象。铺砌时应随时用水平尺检验平整度。 ⑤透水砖面层铺砌完成并养护后,用填缝砂填缝,分多次进行,直至缝隙饱满,同时将遗留在砖面的余砂清理干净。 ⑥每班次收工时应做收边处理,以防止边缘松动。 C、现浇水泥混凝土人行道养护 ①表面平整,线格整齐,无凹坑、积水,与各类构筑物衔接**。 ②表面无蜂窝、麻面、露石、裂缝,砂浆层不得起壳、碎裂。 ③伸缩缝内无杂物、嵌缝饱满,密实。 ④水泥混凝土层完工后,应及时养护,表面保持湿润。 D、石材类人行道维护 ①石材表面应平整、抗滑,凡缺角、掉棱、裂缝、污点、色差明显的石材板块不得铺设。 ②铺砌必须平整稳定,灌浆应饱满、不得有翘动现象;人行道面层与其它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 ③表面平整、洁净,无松动、断裂、沉陷、缺角及掉棱等缺陷。 ④接缝紧密、均匀,缝隙灌浆饱满。 E、人行道坡道维护 ①道路交叉口人行道坡道,条件允许时,必须对应于人行道横道线。 ②三面坡缘石坡道的正面坡道宽度不应小于 1.2m,对应宽度的正面坡道缘石高出路面不得大 于 2cm。 F、人行道盲道维护 原则上应选用与所在道路人行道砖同规格、同颜色的盲道砖铺砌。 G、设施周边整修 ①人行道与检查井周接边处,在无法使用面板砖铺砌时,应进行补缺。无法铺筑的部分应使用细石混凝土修补。 ②路面边界或交界处应使用专用切割设备将面板砖切割成所需的尺寸,但不应小于 2cm。 6、缘石、分界石、树池石维护 (1)一般要求 ①缘石、分界石与道路必须**一致。无倾斜、脱缝、破损、麻面、裂缝、板块错台、翘起等现象。 ②更换缘石、分界石须与现有侧石材料相同、色泽一致。 ③树池石必须完好整齐,与人行道或道路连接**。树池石无不规则、缺块、剥落、翘角、拱胀变形、断裂现象。 (2)维护技术要求 ①同一条道路所用缘石、分界石应同材质、同色泽。 ②缘石、分界石、树池石铺装时,要安装稳固,做到线段直顺、曲线圆滑,顶面平整无错台。 水泥砂浆勾缝饱满严密,美观坚实,缝宽一致。完毕后应及时擦除粘附于设施表面的水泥砂浆。 7、破路修复的检查与验收 (1)破路修复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破路修复所采用的基层、面层材料不应低于原结构强度; ②紧急抢修的破路,当一次修复达不到规定压实度时,应进行两次修复; ③破路修复应做到快速、坚实、平整,现场清洁。 ④破路修复的质量验收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⑤小型破路修复的质量要求,应符合沥青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人行道的养护质量评定标准; ⑥大型破路修复的质量要求,应依据**工程的质量标准进行。 安全工作要求 1、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要求:严格遵守《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及《城市道路养护作业安全设施设置技术规程》。确保施工场地区域道路顺畅,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做到工完场清,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2、责任认定: 乙方应建立并实施符合工程各项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如日常维护办法、抢险应急预案等),必须在施工过程中做好现场及周边安全设施搭设,遵守有关安全保护规程。如因质量问题或乙方自身管理原因使得市政设施及沥青路面维护工作受到影响或造成责任事故的,概由乙方承担。 3、安全作业具体措施 (1)安全防护措施:维护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安全标志和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必须在施工现场显眼位置设置正规施工警示牌;作业人员(包括驾驶员)必须正确穿戴好甲方要求配置的安全服、安全帽与其他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各级管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好甲方要求配置的反光背心和安全帽;所有作业人员在工地操作时不得打赤脯,穿“三鞋”(硬底鞋、高跟鞋、拖鞋)。操作工人上岗前,做好安全培训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在进行维修、巡查、抢险作业期间,必须认真负责,并注意规范和安全操作。 (2)施工围挡: ①必须采用符合现行相关法规的围挡进行路面全封闭围挡,严禁使用彩布等柔软性材料或用铁围挡牌进行围挡,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类施工围挡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榕 城管委综[2020]342号),围挡材质以钢木复合板、砌体等高强度材料为主,提倡使用新型节能环保材料,逐步淘汰泡沫 等夹芯板、彩钢板、水马等低强度材质围挡。 ②围挡基础承载力必须满足安全要求。 ③每次使用前必须重新进行维护、保养,出现围挡牌破损或反光条失效时必须及时更换,确保围挡牌整齐划一,干净、整体效果好,并达到如下要求: 美观、不褪色,红或黄色,警示性高,降低事故发生率;颜色鲜明,指示路线清楚明确,可美化公路或城市;具有缓冲性能,能有效吸收强大的冲击力,可降低对车辆及人员伤害的严重程度;整体承受力强大,安装稳固;上部和中段应设置反光条。每隔30米应设有一块告示牌。 ④道路基坑或沟槽(深度在2m以上)旁边四周临边应设置防护栏杆,外侧应设置3层以上沙袋防护,栏杆高度不低于1.2米,离基坑或沟槽边水平距离不小于0.5米,材料应采用直径48钢管,立柱间距不大于2米,埋深不小于0.7米,无法下埋的立柱脚应有稳定支撑,立柱高1.2米和0.6米处应各设置一道横杆,用扣件联结,钢管应刷涂红白相间警示颜色。 4、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146-2013从改善作业人员工作环境与生活条件,保护生态环境的角度出发,在防治施工过程对大气造成污染方面制定了详细标准。 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采用C30砼或沥青进行硬化处理,硬化宽度不小于3m,厚度不小于15cm;临时施工便道暂时无法硬化的,要铺垫焦渣、细石夯实路面,并采用厚钢板进行铺设。 当日无施工作业的裸露场地,堆放的土方和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必须采取防尘布覆盖、洒水抑尘等措施,停工60日以上场地和土方的必须播撒快生草种进行复绿或种植草坪。 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应采取隔离、洒水等措施,并在7天内将废弃物清理完毕。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必须配备1台以上风送式喷雾机;房屋拆除施工现场必须配备2台以上风送式喷雾洒水机或1台以上风送式喷雾洒水车,随拆随洒水;需快速拆除的重点项目在拆除时应使用喷雾洒水车持续喷雾压尘。 施工现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鼓励使用预拌砂浆。因场地、项目规模、条件限制等特殊情形确需现场搅拌的,应当搭建封闭式搅拌防护棚,并做好降尘防尘工作。现场严禁露天搅拌砂浆或砼,砂浆搅拌应采取围护、遮挡或密闭等措施防止扬尘。搅拌砂浆或砼不能直接利用路面或人行道。 5、小型手持机具防尘 (1)施工现场使用切割机、角磨机等手持电动机具进行易产生粉尘的作业时,必须使用环保型机具或采取洒水等降尘措施。切割作业人员要佩戴好护目镜和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 (2)搭设的临时切割工作篷上应有清晰显眼“施工作业”字样,切割作业人员要佩戴好护目镜和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 施工现场进行其他切割、钻孔、凿槽、构件加工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时,必须使用环保型机具或采取围护、遮挡、洒水、喷雾降尘等措施。拆除、破路等施工使用的破碎机必须配备高压水枪,随拆随洒水,抑制施工扬尘。 市政道路工程应按要求配备足额专职保洁人员,不间断清扫路面,并配备风送式喷雾机或洒水车辆实施喷洒作业进行压尘,每天两次以上;控制土方开挖和存留时间,土方应当集中堆放,每天一次以上洒水降尘,每天施工完毕后必须使用防尘布覆盖。市政道路工程路基及水稳层上施工车辆需临时通行的,应当有专人负责每天两次以上洒水降尘。 对易产生扬尘或污染环境的建筑材料应采取“下铺垫上遮盖”等防扬尘防污染措施;渣土日产日清,严禁围挡外堆放,保证周边环境清洁、干净;现场严禁露天搅拌砂浆或砼,砂浆搅拌应采取围护、遮挡或密闭等防止扬尘措施。 6、施工现场垃圾处理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中第3.1.7条“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 施工现场清理垃圾必须按照如下要求执行: 施工现场的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当设置密闭式垃圾站集中分类存放,及时清运出场。 7、夜间施工 ①夜间施工无论项目规模大小,施工期间所有管理人员及专职安全员必须到位进行现场监督,监督检查的同时,应做好各自相应的施工日记或安全检查记录,并留有相应的图片资料。如施工管理人员负责多个夜间施工项目的,允许其在所负责的工程项目轮流进行监督检查,但在施工日记中应详细记录其在各施工项目检查的时间、工作内容等,并附相关图片资料。施工管理人员应在施工结束清理完现场后方可离开,次日将当晚施工检查记录等资料报送甲方。 ②夜间施工项目必须按照国家规范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和交警部门有关规定,备齐围挡、告示牌和警示灯等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夜间施工必须保证充足的照明,可采用碘钨灯作为临时可移动照明灯具,用于重点施工部位,增强照明。 ③开工前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应按照国家规范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的规定设置,在重要施工部位和照明不良的路段必须设置安全警示灯,对于安全设施的设置的情况要留有图片资料。若因施工造成交通拥堵,经交警部门或现场当值交警的同意,可按实际需要设置安全设施,也应留有图片资料,同时对要求变更施工现场安全设置的交警人员的警号和时间要有相应的记录。 ④开工前要对夜间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三级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要落实好安全活动制度,做好相关记录。道路现场管理和施工人员在作业时,必须穿戴好招标单位同意的反光警示标志的工作服和安全帽方可上岗。做好夜间施工车辆疏导和施工机械设备看护等工作。 ⑤夜间施工应尽量使用环保、噪音小的施工机具,必须使用高噪音设备时,要采取降低噪声措施,避免影响邻近居民休息。夜间施工人员不得饮酒,不得大声喧哗,不准安排一切不适合夜间作业的工人进行施工。 ⑥道路施工全部结束后,方可收回路栏、标志等安全设施。长距离施工现场设置的路栏、标志可分段施工后分段收回。 ⑦对于违反夜间施工要求的情形按照管理办法给予扣分和经济处罚。若因此导致事故的,除应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外,还应承担所有的经济责任。 8、其它要求:施工点应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限,及时清理建筑垃圾、渣土,确保维护工地安全、文明、整洁。同时,要及时修复路面,减少对交通和环境的影响。 抢险救灾及灾后抢修要求 1、待命人员配置及响应时间:对应急抢修的响应机制: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响应,立即安排人员、设备在45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应急抢修任务。抢修施工须严格按照《**区市政设施精细化管理细则》中“******管理处置时限清单”执行。应急抢险期间,必须保证有足够人员及车辆能同时在至少三处进行抢险作业。 2、当洪汛及台风灾害发生期间,抢险应急队伍必须立即依据甲方下达的任务,立即清除等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 3、当洪汛及台风灾害过后,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对破损路面、桥梁设施修复完毕。 交接期及服务结束期要求 1、交接期:乙方必须在中标后至合同签订前自行熟悉《区管道路及市里下放道路一览表》中道路及设施,确保合同签订后可以立即履行合同要求。 2、服务结束交接期:乙方必须在服务结束前一个月配合新中标单位熟悉区管道路及桥梁设施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交接期间道路及桥梁的整体完好水平(若需)。 区管路灯设施维护管养要求 1、市政路灯维护标准 (1)维修质量验收标准:严格遵守《城市道路照明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 计规范》、《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 计技术规程》、《架空绝缘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66kV及以下架空线路设 计规范》、《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额定电压1kV及以下架空绝缘电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有关内容。 (2)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要求:严格遵守《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及《城市道路养护作业安全设施设置技术规程》。 2、市政路灯维护质量及安全作业要求 (1)更换器材要求:承包期间所更换的一切材料必须采用原设计原样或甲方指定的主材料产品厂家修复,不得以次充好,所更换的线材、元器件、光源等若型号、规格需变更,必须经过甲方同意。更换器材后,保修期为3个月。 (2)路段或片区灭灯,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若属短、断路、漏电,必须立即抢修,应在6小时内修复完毕,如遇特殊情况影响抢修进度的,须立即上报甲方审核。控制系统、电缆损坏应在24小时内恢复正常,特殊情况须立即上报,由甲方根据情况另定。 (3)因电缆被盗导致路段或片区灭灯,必须立即上报甲方并配合完成报警手续后,应在24小时内恢复正常。如遇特殊情况影响抢险进度的须立即上报甲方。 (4)敏感路段必须服从甲方安排,定期对灯杆、灯具等设施清洗,保持设施整洁。 (5)工程质量首先进行自检,合格后申报甲方组织验收,严格把好质量关。 (6)要及时加固修复丢失、损坏的灯杆检查门、灯罩,更换的检查门的规格应是≥4MM厚的镀锌钢板。 (7)必须严格按照路灯维护标准图集规范或施工交底要求施工的,如未达到有关要求,一经发现,一律返工。 3、市政路灯维护其他要求 (1)乙方必须落实安全作业措施,且应甲方的要求,为上岗工人配置统一的工作服和反光袖套等劳保用品。操作工人上岗前,做好安全培训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在进行维修、巡查、抢险作业期间,必须认真负责,并注意安全操作,如发生任何意外,乙方负责事故处理及一切费用,概与甲方无关。 (2)在维护抢修过程中,应持证上岗,即驾驶员必须持有大型车辆驾驶证,路灯维护专职人员必须持有电工证,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由持有高空作业证人员操作。 (3)严格按电力安全操作规程规范,操作人员在操作时必须穿反光服和绝缘鞋、戴安全帽等;上杆操作人员必须关闭手机,系好安全带,并佩带有身份证明证件或穿印制有“**市政”标志的服装,以便识别;作业维修场地应规范且应设置安全防护警示标志,并有专人看管;设置漏电安全保护设施。 (4)维护路灯现场应保持现场卫生环境,不影响交通,同时上杆操作应注意杆下及作业场地安全,不乱扔安装器材与配件,施工维护现场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夜间应有警示灯或照明灯。 4、抢险救灾及灾后抢修要求: (1)待命人员配置及响应时间:对应急抢修的响应机制: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响应,立即安排人员、设备在45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应急抢修任务。抢修施工须严格按照《**区市政设施精细化管理细则》中“******管理处置时限清单”执行。应急抢险期间,必须保证有足够人员及车辆能同时在至少三处进行抢险作业。 (2)当洪汛及台风灾害发生期间,抢险应急队伍必须立即依据甲方下达的任务,立即清除倒伏的路灯灯杆、断开的架空线路等危及人身安全的故障。 (3)当洪汛及台风灾害过后,必须出动≥3个队伍同时对路灯、进行抢修。在电源供应正常的情况下,最迟必须在≤72小时修复路灯。 设施病害修复时限要求: 1.人行道坑洞破损、明显坑洼不平整、道板缺失、道板松动超过0.3平方米,在2个工作日内修复;隔离墩破损、缺失的,在2个工作日内修复。 2.车行道破损超过100平方厘米,深度超过3厘米,在2个工作日内修复,基层发生空洞导致路面塌陷的5个工作日内修复。 3.井盖类(仅路灯井盖)∶井盖缺失、移位、破损的3个小时围护并消除安全隐患,3个工作日更换完毕;井盖沉降的3个工作日整改完毕。 4.灯体倾斜、倒伏,6个小时内拆除消除隐患,4个工作日重**装到位; 5.灯杆锈蚀及附属设施缺失,2个工作日修复; 6.灯具破损、零星缺亮2个工作日修复,线路问题造成连续多盏缺亮3个工作日修复; 7.桥面铺砖层设施破损,2个工作日修复; 8.桥梁栏杆、防撞栏、标志标牌破损、缺失的,3个工作日内修复; 9.桥梁涂装层剥落的,3个工作日内修复。 注:具体参见表3《******管理处置时限清单》 表3:******管理处置时限清单 序号 设施类别 说明 病害内容 处置时限 结案规范 1 道路 车行道 非机动车、机动车行驶的道路 破损超过100平方厘米,深度超过3厘米。基层空洞导致道路塌陷。 2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修复 人行道 专供行人行走的道路 坑洞破损、明显坑洼不平整、道板缺失、道板松动超过0.3平方米, 1个工作日 修复 隔离墩 指用于防止机动车损坏人行道的设施 隔离墩破损、缺失的 2个工作日 修复 路沿石 道路边缘所砌的砖石 道路侧石、平石破损面积大于整块板块1/6以上;松动、缺失、移位 2个工作日 修复 2 路灯 安装在公共场所用于照明的设施 灯体倾斜、倒伏 6个小时拆除消除隐患,2个工作日重**装到位 修复(如造成路灯基础损坏,视相应**时限)) 灯杆锈蚀及附属设施缺失 2个工作日 修复 灯具破损、零星缺亮 1个工作日 线路问题造成连续多盏缺亮 3个工作日 修复 3 桥梁 区管市政道路连接的桥梁 桥面、铺砖层设施破损 1个工作日 修复 涂装层剥落的 2个工作日 修复 栏杆、防撞栏、标志标牌破损、缺失的 2个工作日 修复 铺砖层设施破损 1个工作日 修复 栏杆破损、缺失的,涂装层剥落的 2个工作日 修复 桥面破损 2个工作日 修复 栏杆破损、缺失的,涂装层剥落的 2个工作日 修复 桥面、铺砖层设施破损 1个工作日 修复 栏杆、防撞栏、标志标牌破损、缺失的 2个工作日 修复 4 路灯井盖 标有“路灯”等字样的路灯地下专用管线的井盖 井盖缺失、移位、破损 3个小时围护并消除安全隐患,2个工作日更换完毕 修复 井盖沉降 3个工作日整改完毕 修复 乙方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工资****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中最低工资标准。在服务期内如有调整,按最新标准执行。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一年合同期内,因乙方原因,当月12345平台、数字城管案件超时及回退件合计达到3件以上(含3件),当月按照3000元/件予以扣款。一个合同期内,12345平台、数字城管案件超时及回退件达到3件以上(含3件)月份数达到2个月,按照10000元/件予以扣款,且甲方有权终止下一年度合同的执行。 6.1.2执行下一合同期时,甲方有权调整部分合同条款,包括:主要材料甲供、考核办法变更、服务内容增加等。乙方必须按照新签订的维护合同严格执行有关要求。 6.1.3验收程序 甲方按月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考核,按照商务条件“维护服务考核及细则”执行,附表如下: 表1:区管市政道路及桥梁维护管养维护质量检查表 年 月 日 路段 分值 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维修维护 0-10分 施工质量 0-40分 安全文明施工 0-10分 着装 0-10分 累计 扣分 检查人员(签字): 表2:区管市政道路及桥梁维护管养考评细则 区管市政道路及桥梁维护管养考评细则 路段名称: 日期: 受检路段质量得分: 分 检查项目名 称 分值 基本要求 评分标准 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维修维护 40分 在******管理处置时限清单内规定的处置时间内完成维护项目。特殊路段或遇有恶劣天气、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应适当加大巡查频率。 未在在******管理处置时限清单内规定的处置时间内完成维护项目的检查的发现一次扣3分。 施工质量 40分 按照******管理处置时限清单内规定的标准描述内完成维护项目。特殊路段或遇有恶劣天气、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应适当提高标准。 未按照******管理处置时限清单内规定的标准描述内完成维护项目的发现一次扣3分。 安全文明施工 10分 维修作业必须按作业控制区交通控制标准设置相关的渠化装置和标志,并指派专人负责维持交通。养护维修作业人员不得在控制区外活动或将物体置于控制区以外。 (1)维修作业是未按要求设置相关专职和标志的发现一次扣2分; (2)维修作业人员在控制区外活动或将物体置于控制区以外的发现一次扣2分。 着装 10分 每个作业工人上路应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枯红色工作装(套装),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桔红色背心 未穿着的,发现一次扣2分。 注:总分100分,90分以上为优秀等次,按当月结算金额的100%拨付,85。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100 | 按月结算,详见商务条件9“结算方式”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本项目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合同为第一年合同,第二年及第三年根据本项目服务结果执行(注:若第一年服务期满,乙方表现突出、无不良记录、未发生重**全及质量问题,服务经甲方验收合格予以续签合同。反之甲方有权不予续签,重新组织招标,乙方不得有异议)。
10、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原因造成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在签定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全事故或特**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5、针对乙方的维护服务考核,除按“表1:区管市政道路及桥梁维护管养维护质量检查表”、“表2:区管市政道路及桥梁维护管养考评细则”、“表3:******管理处置时限清单”所提出的要求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执行外,针对乙方班组可能出现的徇私舞弊、偷工减料、虚报维修面积等严重不良行为,一经甲方发现,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6、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陆 份。****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采购人)将本合同项下所有合同价款以转账方式支付至乙方(中标人)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 账号:350********709667788-0003;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上述账户为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唯一收款账户,其他法律性文件等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约定的上述账户为准。原则上甲乙双方均不得变更上述收款账户,如需对上述收款账户进行变更,甲乙双方均应先行取得开户行的书面同意材料后方可变更。 。
甲方: | **** | 乙方: | **** |
住所: | **市**区肃威路11号4层 | 住所: | **省福****人民政府一层 |
单位负责人: | 刘奇思 | 单位负责人: | 陈梁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0591-****6287 | 联系方法: | 0591-****3633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银行****公司**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350********709667788-0003 |
签订地点: **市**区
签订日期:2022年0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