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D03-123********00449XQ-****0711-001275-0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2-08-03 15:43:27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2022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项目(第三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蜀****经济开发区跨境电商监管区5期7号楼7楼
中标(成交)金额:155.3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县2022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项目(第三包) 服务范围:第三包为跨境电商培育,项目内容为:1、支持本地企业发展跨境电商。孵化跨境电商人才、培育跨境电商企业,新设立跨境电商企业15家以上,跨境电商服务类企业5家以上。2、积极引进长三角、珠三角等地优质跨境电商企业落户**,助力**优势产品拓展国外市场。3、大别山电商产业园争创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建成集研发设计、数字营销、仓储物流于一****园区。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需求要求 服务时间:18个月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需求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松明、凌晓伟、章学珍、韩映、陈**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中服务类收费标准,收费金额为1.942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中心
联系方式:159****22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县国投大厦
联系方式:138****85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储 旭
电 话:138****856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