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花电商产业园施工 【信息时间: 2022/8/3 】 **兰花电商产业园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花电商产业园施工(招标项目名称)****改革局以靖发改审[2022]9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政府专项债及项目业主筹措,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中心**东环路以西、和贵路以南(02地块);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1472.51㎡(地上总建筑面积约29429.34㎡,地下室建筑面积约12043.17㎡),主楼建筑面积约19419㎡,建筑高度46.2米,裙楼建筑面积约10010.34㎡,建筑高度24米,单跨跨度28.2米。主要建设电商综合楼,****停车场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兰花电商产业园电商综合楼,****停车场,公共区域装饰到位(包括楼梯间、电梯厅、前室、走道、室外通道、消控室、卫生间、变配电室、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水井、空调井、机房走道、电梯机房、风机房、排烟机房、强电井、弱电井、冷媒井等),其余毛坯交付,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裙楼的单跨跨度28.2米。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可承担单跨跨度39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单体建筑面积为41472.51㎡,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单体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的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属于大型工程,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根据《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39号)、《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建筑〔2020〕10号)及《**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可以设置一项企业的类似业绩(指标不超过两项)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可以另外设置一项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指标不超过一项)和一项企业的类似业绩(指标不超过两项)作为投标人加分条件;采用综合评估法的,不得超过招标工程实际指标值的三分之二,若招标工程实际指标值的三分之二低于《特殊性划分标准》规定的指标值的,可按《特殊性划分标准》规定的指标值确定;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04830.07(其中暂列金额975万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47个日历天,定额工期647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且单跨跨度≥18.8米的民用建筑工程。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及闽建办筑〔2018〕18号文做好**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投标人如非**省省内建筑企业还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进行信息登记。投标人需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③根据建市[2017]241号文以及有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需提供未被列入黑名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④根据《****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业诚信激励失信惩戒工作的通知(试行)》(漳建筑〔2022〕1号),对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项目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若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类似业绩对应相关专业序列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季度排名前300名的**市建筑业龙头企业投标人,无需提供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认定为满足要求;作为加分条件的,该项得分认定为满分。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5日00:00:00至2022年8月25日23:59:59通****交易中心网(https://www.****.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A类(本招标项目K的取值区间为8.00%~10.00%(含8.00%,不含10.0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子保函形式或**市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8月26日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交易中心网(https://www.****.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cn/)、****交易中心(https://www.****.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县**镇南环路198号(人才公寓2号楼三层),邮编:363699 电子邮箱:/ 电话:0596-****051,传真:/ 联系人:卓工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广场20幢1102-1109室,邮编:363005 电子邮箱:****@126.com 电话:0596-****965-801,传真:/ 联系人:小林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com:8081http://www.****.com:8081/TPBidder/login.aspx?ReturnUrl=%2fTPBidder%2f 联系电话:0596-****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改革局 地址:**县**镇教育路4号、**县**镇**路12号 联系电话:0596-****270、0596-****380 ****中心名称:****交易中心 地址:**县****滨路21****服务中心6楼) 联系电话:0596-****9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