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编号: | **** | 中标价: | (1)设计费:下浮率16.00% (2)**工程费(不含设备费):下浮率0.75% (3)设备费(暂估价):9531.4万元 |
项目名称: | 普者黑高铁站区域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EPC)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黄兴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证书编号: | 一级注册建造师 贵152********00169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工期: | (1)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 (2)施工工期:本项目建设期为36个月,试运营期为6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单个子项具备开****政府相关部门审核、批准为准,完工时间以本项目试运营期结束并通过验收之日为准。 | 开标时间: | 2022年8月2日 09时00分 |
采用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招标类别: | 工程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建设规模 | 普者黑高铁站区域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工程枢纽站占地100亩,枢纽建筑面积16.508万平方米,包含换乘大楼,轻轨、旅游大巴、城乡公交、出租车等换乘场站、停车场以及服务、管理等枢纽配套服务功能。主要包括:换乘大楼9.8万平方米(其中自用办公配套服务用房及公摊面积5.8万平方米,对外提供管理用房1万平方米、服务用房3万平方米),轻轨、旅游大巴、城乡公交、出租车等换乘场站、停车设施以及配套服务用房2万平方米、配套管理用房3万平方米、****停车场1.66万平方米、地面停车场1.1万平方米及场地平整、室外照明,给排水、广场、道路、绿化、公厕等附属工程。综合交通枢纽覆盖的13.6平方公里范围内的枢纽连接线工程,**道路83公里(其中**县普者黑高铁站至**市政道路建设项目7.18km、**县小空山至桥头村市政道路建设项目6.59km、文笔路**线长约0.845km、规划支路长约0.364km,尚有其他道路合计68km),约165万平米及其他配套工程。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41272万元,其中:**工程费197466.78万元。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2年8月4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2年8月10日 |
拦标价: | 1.设计费:下浮率15%。投标人所填报的下浮率须≥招标控制价(下浮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2.**工程费(不含设备费):下浮率0.5%。投标人所填报的下浮率须≥招标控制价(下浮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设备费(暂估价):9531.40万元(投标报价时,不得修改招标人列明的暂估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 投标人数量: | 8 |
质量要求 |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及规范,并按照招标人就本项目设计提出的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保证设计图满足施工要求并通过图纸审查,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及国家、地方、行业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通过招标人、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3)设备采购及安装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要求,特种设备须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并取得使用登记证书。 (4)项目总体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设计、施工均须符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及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等的规定,满足项目功能要求、规划建筑技术经济指标、初步设计、规划条件及招标人要求。 |
中标方资质: | 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设计院****公司)、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公司)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业绩: | 1.****酒店; 2.**山谷八期康养小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3.**山谷**森林**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4.**市**区**新区 ABO 片区综合开发项目(一标段); 5.玉屏县馆驿片区旧城改造项目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 得分(票) | 90.90分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 得分(票) | 83.16分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工程局有限公司 | 得分(票) | 83.13分 |
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 ****公司投标报价出现两个报价,未通过形式评审; ****公司未提供社保证明,未通过资格评审。 |
中标情况说明: | 一、公示时间:五个工作日; 二、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项目中标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876-****5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