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省****
项目名称:********医院、中医院)医疗电子票据管理系统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根据《****财政厅 ****委员会 ****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闽财非税[2022]2号文件精神,我院应在2023年1月1日起,全面使用**统一的财政电子票据及配套的机打票据式样,配置简要要求如下:医疗电子票据管理系统 (一)医疗电子票据系统本地部署实施: 1、票据管理基础功能实施,包括票据申领、开具、冲红、换开纸票、核销审验,以及退费管理等; 2、联调实施,CA签名服务器联调: 3、票据交付渠道建设,告知单开票通知;微信小程序票据交付(标准化对接); 4、易联众自助机对接联调; 5、票据自助打印机对接联调: 6、部署首年系统运维保障、培训、巡检(二)HIS业务系统对接联调(三)票据汇总存储 1、票据汇总存档、报表统计、查阅、核销审验等收、管、存业务 二、CA签名服务器 三、自动打印机 四、HIS接口改造。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798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是**省非税收入收缴和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的唯一供应商,同时也是财政部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建设的开发和服务商,该公司在财政票据业务系统研发领域具有较强实力及丰富经验。该系统功能复杂,环节众多,对非税票据改革的调整需要做出及时响应,为保证业务安全稳定运行,****公司实施服务,能够满足项目技术衔接一致性、业务延续性和数据安全性,保证按时完成改革任务要求。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1)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科技园高新大道5号博思软件大厦
三、公示期限
2022年8月4日至2022年8月11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及专家论证意见(见附后附件)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夏忠朝 | ****学院 | 副教授 |
陈绍学 | 福****研究所 | 高工 |
陈超 | ****公司 | 高工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 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省****
联 系 人:刘晓明
联系地址:**市**县樟城镇**新村107号
联系电话:0591-****8059
2.财政部门:****财政局
联 系 人:方淑贞
联系地址:**市**县樟城镇西门小区2号
联系电话:0591-****3664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林海清
联系地址:**市****广场3号楼702室
联系电话:0591-****2110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