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县造林绿化空间评估、造林落地上图及2022年森林督查项目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
项目编号、标包:****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单位万元):25.0万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1、以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简称: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确定的地类为基础,国家下发造林绿化评价图斑,图斑主要包括:“其他土地”中适宜造林绿化的盐碱地、沙地、裸土地;林地中适宜造林绿化的“其他灌木林地”和“其他林地”(包括疏林地、采伐迹地和火烧迹地)。省级根据实际,从其他土地中增加了适宜造林绿化的裸岩石砾地;从“草地”中增加的适宜造林绿化的“其他草地”。各市、县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从其他地类中增加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适宜造林绿化的土地。退耕还林还草任务需求不在本次调查评估范围内; 2、根据省厅下发的造林预选图层和退化林修复(含人工更**低效林改造)预选图层,与国土“三调”成果数据套合,通过外业核实及内业分析,将造林小班和退化林修复小班矢量SHP图层录入落地上图管理系统; 3、以国土“三调”数据和2021年验收的森林**管理“一张图”为基础,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实地验证等方法,核实林地、林木**变化图斑,补充有关变化图斑和属性信息,更新森林**管理“一张图”,形成截至 2021年底的森林**现状数据库和变化数据库、文字报告及表格成果。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和企业完税证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意向承接主体须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本项目的相关服务内容。 3、一个意向承接主体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承接主体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3.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公司; 3.3 ****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公司; 4、截止到评审当日,意向承接主体未在“信用中国”、“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等任何一个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1、时间:2022-08-04至2022-08-08(**时间)。
2、地点: **市**县贯通农贸城11-110室。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沙洪镇
联系方式:0537-****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