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标段号)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施工一标段 (SG<1>) | G104京岚线**张阳至李家店段路面改造工程,拟维修路段起点为**市张阳G104交叉口环岛,终点为李家店北G104交叉路口处,全长8.63公里,路面宽度24米,一级公路;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
业绩要求 |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①或②项业绩: ①1个二级及以上国省道养护大修或大中修或路面改造施工项目(施工内容同时含路面和交安工程); ②1个二级及以上国省道养护大修或大中修或路面改造施工项目(施工内容含路面工程)及1个二级及以上国省道交安工程。 注:交安工程须同时包含护栏、标志、标线。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2018~2020年度或2019~2021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企业成立时间不足该年份的,按实际年限提供财务状况;企业成立少于一年的,不受本款限制)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在2019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人员要求 | 1.项目经理(1人):具有公路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项目总工(1人):具有公路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系列初级及以上职称;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其他要求 | 无 |
施工二标段 (SG<2>) | G327连固线**田****肥厂路口段路面改造工程,拟维修路段起点为G327田家村**,终点为G327与S104平面交叉,全长3.86公里,路面宽度26米,一级公路;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
业绩要求 |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①或②项业绩: ①1个二级及以上国省道养护大修或大中修或路面改造施工项目(施工内容同时含路面和交安工程); ②1个二级及以上国省道养护大修或大中修或路面改造施工项目(施工内容含路面工程)及1个二级及以上国省道交安工程。 注:交安工程须同时包含护栏、标志、标线。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2018~2020年度或2019~2021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企业成立时间不足该年份的,按实际年限提供财务状况;企业成立少于一年的,不受本款限制)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在2019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人员要求 | 1.项目经理(1人):具有公路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项目总工(1人):具有公路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系列初级及以上职称;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其他要求 | 无 |
施工三标段 (SG<3>) | G518日定线欢**至常口桥段大修工程,拟维修路段起点为欢**环路口(K306+431),终点(K308+000),全长1.569公里,路面宽度24米。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
业绩要求 |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①或②项业绩: ①1个二级及以上国省道养护大修或大中修或路面改造施工项目(施工内容同时含路面和交安工程); ②1个二级及以上国省道养护大修或大中修或路面改造施工项目(施工内容含路面工程)及1个二级及以上国省道交安工程。 注:交安工程须同时包含护栏、标志、标线。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2018~2020年度或2019~2021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企业成立时间不足该年份的,按实际年限提供财务状况;企业成立少于一年的,不受本款限制)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在2019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人员要求 | 1.项目经理(1人):具有公路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项目总工(1人):具有公路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系列初级及以上职称;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其他要求 | 无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3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3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
3.3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有效期内,登录**省公共**电子交易平台( http://117.****.249:8221/ztbSub/logon.jsp)进行注册(已注册成功的无需重复注册),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进行拟投标项目登记确认。 |
3.4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5 |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非交通运输行业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应确保可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或国家相应平台中查询,并在投标时提交相关截图及网址等信息。 ****运输部、****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和信用评价工作。 |
3.6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