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施工
答疑补遗及最高限价通知No.002
(招标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施工答疑补遗及最高限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1: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其工作内容包含了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我公****处理厂业绩都是要求的市政或建筑资质,本项目这样设置条件,是否在排斥潜在投标人
回复: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规定,污水处理工程属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本项目资质设置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
问题2:该项目****处理厂****处理厂****处理厂提标改造,本项目施工内容也包含了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修等,但资质和项目经理却要求市政,建议将资质和项目经理专业更改为建筑工程或者市政工程,提高项目竞争力
回复: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规定,污水处理工程属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的规定,污水处理厂属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范围。
问题3:曝气盘尺寸 300mm:每家制造商的产品尺寸都会有差异,在满足通气量、氧气利用率等核心技术参数的前提下,能否供应<300mm 且尺寸差异不大的曝气盘
回复:微孔曝气盘设备采购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尺寸以设备采购到货为准。
问题4:我司有多个不同****处理厂业绩,****处理厂一起签的,合同金额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请问我司业绩能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若上述业绩中****处理厂工程规模为1.5万立方米/日及以上的土建(或总承包****处理厂土建(或总承包)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则上述业绩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中的工程规模或工程造价;否则,上述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的业绩要求。
二、补遗部分
1.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1707.34元(大写:人民币叁仟伍佰贰拾肆万壹仟柒佰零柒元叁角肆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912608.2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壹万贰仟陆佰零捌元贰角)。
2.本项目清单部分有调整,全部工程量清单、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本通知附件电子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
3.将本项目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修改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删除招标文件关于二级建造师的描述。
4.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清单编制说明有调整,详见附件1。
5.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调整为2022年8月22日11时00分(**时间),开标时间和保证金到账时间相应顺延。
本通知是对之前的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如与之前的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本通知内容为准。
招标人:****
****公司:****
2022年8月3日
附件1:
10.4 | 清单编制说明 | 一、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1.投标人对用于本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价之中。 2.人工费:由各投标人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测算计入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中。 3.本工程土石方不分土、石方比例(包括淤泥、道路等)和开挖方式、开挖顺序、开挖深度及运输方式等综合考虑列项,土石成分的划分由投标人根据设计图纸、地勘资料及现场实际情况等综合测算并报价,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土石成分变化和开挖方式等变化提出变更单价要求。 4.本工程涉及的土石方场内临时堆放及多次转运,投标人应根据施工方案自行考虑,费用包含在相应的土石方开挖清单综合单价中,不另计。 5.本工程余方弃置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自行考虑,综合报价,以后按此单价结算不作调整。其中:弃渣外运线路(运距)及渣场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相应综合单价中;本工程土石方外运或建筑垃圾外****人民政府2004年第164号文《关于对主**易撒漏物质实行密闭运输的通知》的规定,密闭运输费及上市政道路(考虑跨区)需缴纳的管理费、保洁费、运输安全费、交通协调费全部费用弃渣费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相应综合单价中;如中标人由于弃渣外运事宜受市政、环保等执法部门处罚的,或损害第三方利益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并接受整改;弃置废料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垃圾、土石方废料等所有废弃料,并由投标人收集后运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地点进行处置。 6.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土石方的平衡,回填土临时堆场及外运线路(运距)投标人自行考虑,综合报价。同时,总体开挖工程量的确定依据原始地貌标高、开挖底标高以及开挖面积计算。 7.本工程所采用技术、工艺和产品等必须执行《******委员会关于发布的通知》(渝建发〔2019〕25号)的通知。 8.本工程的钢筋清单项目中包含撑铁、马凳等措施钢筋工程量,结算时根据设计图纸、经相关单位审批的施工方案并结合实际施工情况,计入相应清单项工程量内;钢筋综合单价已包含各种钢筋接头(包括焊接、搭接和机械连接) 及损耗、搭接费用。 9.本工程所有预制构件、钢构件、商品砼等的运距及运输方式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相应综合单价中。 10.本工程混凝土运输及输送方式(包括各种泵送方式)等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相应综合单价中,结算时此相关费用不做调整。 11.本工程机械钻孔旋挖桩土石方由投标人根据实际施工需要,自行考虑钻孔机械,包含但不限于为成孔而采用的回灌、钢护筒、塌孔处理、二次或多次成孔等各种施工措施和施工相关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计入相应综合单价内。 12.本工程的模板费用(包括模板及支撑的安装、拆除、清理、运输等与模板相关的工程内容及超高模板费用)由投标人根据实际施工需要,计入相应混凝土浇筑清单项综合单价内。 13.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市场生产要素价格水平及其走势、投标人自身的管理水**实力、投标人为本招标工程准备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用于本招标工程的成本水平等准备自己的投标价格。 14.投标人的综合单价,不论其对应的项目特征是否描述完全,都将被认为已包括招标人提供清单描述的工作内容及《计价规范》中对应的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的所有工程内容、本工程施工图中明确要求的内容及完成此工作内容而必需的各种辅助工作。 15.承包人因承包本合同工程缴纳的各种规费和一切税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包含在所报投标总价中。 16.规费:投标人按国家及**市有关规定报价,结算时若报价费率高于有关规定费率,则按有关规定费率结算;若报价费率低于有关规定费率,则按报价费率结算。 17.税金:投标人按《****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有关规定报价,结算时税率不作调整(除税率政策有调整外)。 18.需由承包人投保的所有保险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若因中标人未投保而造成的损失与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9.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招标范围、图示内容和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申请将不获批准。 20.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及**市相关管理规定自行报价。招标人未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而投标人认为需发生的组织措施项目由投保人综合测算纳入各分部分项清单的报价之中,结算时不额外增加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亦不额外支付费用(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外)。 21.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技术措施清单由投标人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施工组织设计自行报价,包干使用,结算时不作调整。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列项的项目,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给出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进行报价,不得擅自变改招标人提供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作否决投标处理。中标后不论何种因素影响,均不作调整。 除招标人给出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外,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根据自身施工组织设计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及**市相关管理规定自行增加技术措施项目。 22.投标人应将完成该工程发生的所有措施费用纳入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费: (1)承包人为完成承包内容,按照国家现行有关建筑工程规范、规程要求,为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环保等各种因素必须采取的特殊措施以及配套完成的工作内容所需的费用; (2)临时设施等用地费用; (3)承包人在进场后临时用水、用电的费用; (4)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办理施工临时用水、用电手续及相关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接入口及从接入口接入施工现场的费用),安全文明标识、标牌及宣传费用; (5)工程所需要的临时用地手续的办理及相关的所有费用; (6)承包人应自行预备发电机组自行发电,自备发电机的功率应与工程需用电力负荷相适应,确保施工期间能正常使用。不因停电、停水延误工期和额外增加费用。 (7)施工过程中围堰及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费; (8)基坑和沟槽等范围内的土石方施工发生跨塌及围护等所采取的各种技术措施和清除垮塌土石方所发生的费用以及因此造成的砼工程量增加的费用,清除地下障碍物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9)此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装卸费及转运至安装地点等全部费用; (10)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有材料、机械、设备运输施工便道及设施的形成、维护所发生的费用; (11)夜间施工手续的办理及其费用,远地施工增加费和施工机构迁移费; (12)在施工中保护施工区域的建(构)筑物、各种市政设施(电杆、广告牌、通讯设施、地下管线、架空管线、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等)的安全措施费用; (13)施工期间的临时排污费、噪声费、占道费、市容费等一切相关市政收费; (14)承包人为解决进场施工及施工期间与可能对相关单位、周边的交通、人流、生产、安全,对公众日常工作和生活、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各种设施等造成的影响及相关协调工作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15)清除施工现场垃圾、草皮、树木的一切费用; (16)管网内窥费用; (17)整个工程的安全管理保障费用(含与工程无关的闲杂人员等安全管理保障费用); (18)所有施工用道路(含施工临时道路、施工用村社道路、市政道路)的修建和维护费用; (19)各种赶工措施费; (20)防止土石塌方的非实体性保护措施费。 (21)大体积混凝土浇注降温、养护等所有费用。 (22)为满足施工需要所必须发生的交叉施工干扰费以及配合其他单位的配合费、总承包服务费。 (23)政府部门要求施工现场安装的视频远程监控、扬尘监控等费用(包括智慧工地)以及若要求进行BIM管理,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4)施工过程中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监测的费用。 (25)完成该工程可能发生的其他措施费。 23.投标人应被认为已取得了对工程可能产生影响和作用的有关风险、意外事件和其他情况的全部必要资料。为此,投标报价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投标人在合同中履行义务引起的有关规费、税费、接口手续费用变化的风险; (2)构(建)筑物位置发生改变及投标人进场和临时施工道路改变的风险; (3)因外界阻工或设计变更而产生局部窝工的风险费; (4)工程施工过程中与相关部门协调的风险; (5)施工验收、设计规范和国家法律、法规、条文更新等引起工程费用增加的风险; (6)承包人在开挖前,应自行与相关部门联系已获取相关资料,且承包人应现场核实确保地下开挖安全,否则,由此产生的失误应由承包人承担; (7)材料、机具设备及土石方等必须在发包人征地范围内施工、堆放。承包人超过征地范围堆放发生的风险费; (8)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实际开挖的土石成分与招标人提供的地勘资料及现场踏勘实际情况的差异,并将此风险纳入综合单价报价中; (9)一周内因非承包方原因(如外界阻工、重大设计变更等)造成全线停工累计两个工作日以内的(含两个工作日)风险; (10)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所应考虑到的不可预见风险。 24.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包含二次转运、单机调试、72小时联动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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