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头店镇红星村乡村振兴示范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北办事处张岭村六组268号2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略):牛头店镇红星村乡村振兴示范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3、预算金额:(略)
4、最高限价:(略)
5、采购需求: 牛头店镇红星村乡村振兴示范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1项, 采购预算:(略), 项目概况:含垃圾台建设、公厕维修改造、路灯安装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用于牛头店镇红星村乡村振兴示范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6、合同履行期限:(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略);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略)(财库〔2(略));
(5)、《三部门(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略));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
(9)、 陕西省财(略)(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提供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3.投标企业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略),并在人员、设(略)。其中,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上述相应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略)(成立时间至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5.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3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略)),投标单位提供2022年3月至今已缴存的至(略)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8.本项目(略)
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 采购(略)
时间:即日起至2022-08-09 17:00:00 止
地点: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北办事处张岭村六组268号201室
方式:(略)
售价: (略)
注:1、购买须知:投标人须购买谈判文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略))2.投标时每个投标单位仅限一名代表参加,到场人员需自(略),做好个人防护。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略)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联系地址: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北办事处张岭村六组268号201室
联系方式:http://(略)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略)
2022年08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