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东侧河槽生态修复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业园东侧河槽生态修复工程招标评审工作已结束,****委员会的评标报告,现推荐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工业园东侧河槽生态修复工程
2、中标(成交)候选人:
第1中标 候选人 | **** | 资质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证号 | D****05751 | |||||||||||||||
投标报价(元) | ****0891 | 计划工期 | 自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竣工 | |||||||||||||||||
质量 标准 |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工程 | 安全 要求 | 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 | |||||||||||||||||
项目管理人员 | 职务 | 项目经理 | 技术 负责人 | 安全员 | 施工员 | 质量员 | 材料员 | 资料员 | 造价员 | |||||||||||
姓名 | 聂慧 | 江淼 | 王迪 | 冯皓杰 | 李思宏 | 崔丽静 | 孙雪英 | 梁钱 德门 | ||||||||||||
证号 | NMG****411 | 202****2740 | 蒙**C(2022)****691 | 015********01000098 | 210********76183 | 015********01000018 | 210********76202 | 015********01385 | ||||||||||||
企业填报的业绩 | 1.**天府国际空港综合保税区项目(一期)老河堰综合整治改造工程; 2.莒**十泉路、西一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项目一标段; 3.****园区**道路管网工程建设项目; 4.**县螺溪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5.****园区纬三路、河寨路工程项目; 6.**县城南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第一标段; 7.**市**区白**、**河综合整治工程(三标段); 8.****县额木特河综合治理项目; | |||||||||||||||||||
企业获**誉情况 | 1.荣获2019年度**自治区建筑业优秀企业; 2.荣获2021年度**自治区建筑业优秀企业; 3.荣获2022年度**自治区建筑业优秀企业; 4.“**市S211省道道路改造工程施工二标段(B6路K1+643.114至B4路K3+174.216)”获得2022年**自治区市政金杯示范工程; 5.“乌****公司配水厂提标改造项目”获得2020年度**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 6.“****梁腾空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北大街道路工程”获得2019年度**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 7.“****园区工贸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获得2020年度**市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 8.获****管理局2018-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9.获得2019年“诚实守信”。 10.获得2020年“诚实守信”。 | |||||||||||||||||||
投标承诺 | (一)我方在此声明,****工业园东侧河槽生态修复工程的项目经理聂慧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严格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各项法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三)不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 (四)不向招标代理机构、评委和招标单位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 (五)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以其他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六)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签订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内容签订合同,不拒绝履行合同。 (七)若违反上述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八)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维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 规范企业的建筑行为,并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及后续施工中廉洁自律、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 分包、不越级施工、不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承诺到场。 ****公司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业绩、荣誉、信誉及其他资料的真实性负完全法律责任,如有造 假行为,自愿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公司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 ****公司非联合体投标。 ****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附件 B 无效标条件”中的任何一项规定。 ****公司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 |||||||||||||||||||
第2中标候选人 | **昱博****公司 | 资质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证号 | D****02041 D****02044 | |||||||||||||||
投标报价(元) | ****3901.38 | 计划工期 | 自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竣工 |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工程 | 安全 要求 | 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 | |||||||||||||||||
项目管理人员 | 职务 | 项目经理 | 技术 负责人 | 安全员 | 施工员 | 质量员 | 材料员 | 资料员 | 预算员 | |||||||||||
姓名 | 杨苗苗 | 刘慧 | 张金柱 | 余文亮 | 王万鑫 | 杨利 | 刘艳波 | 马玉宏 | ||||||||||||
证号 | 宁 264********04531 | ****6775 | 宁** C(2014) ****569 | 064********17000015 | 064********160 00601 | 064********170 00019 | 064********170 02564 | 宁 130YOS000072 | ||||||||||||
企业获**誉情况 | 1.“**监狱建设项目-中转仓库工程”被评为**市2019年度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2.“中铁**局**房建段三供一业物业、供暖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十二标段”荣获2020年度**市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3.“**市亲水大街(南环高速连接线-宝湖路)”道路改扩建工程施工(一标段)被评为2019年度**市“**杯”优质建设工程; 4.“**市胜利西街南侧规划支路道路工程”获得2020年**市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质量安全标准化项目; 5.获得2019****联合会先进会员单位; 6.获得2019****协会先进会员单位; 7.获得2019****协会先进单位; 8.获得2021****联合会先进会员单位 9.获得2021****协会先进会员单位; 10.获得2019年“诚实守信”。 11.获得2020年“诚实守信”。 | |||||||||||||||||||
投标承诺 | (一)我方在此声明,****工业园东侧河槽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杨苗苗(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严格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各项法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三)不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与其他投标单位相互串通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单位的公平竞争。 (四)不向招标代理机构、评委和招标单位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 (五)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以其他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六)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签订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内容签订合同,不拒绝履行合同。 (七)若违反上述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八)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维护建 筑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的建筑行为,并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及后续施工 中廉洁自律、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越级施工、不更换项 目管理人员;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 承诺到场、施工机械等在整个项目施工期内必须到位。 ****公司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业绩、荣誉、信誉及其他资料的真实性负完全法律责任,如有造假行为,自愿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
3、无效标情况:
投标人名称 | 否决投标原因 |
****集团有限公司 | 不符合说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法定代表人未签字。 |
******公司 | 不符合说明:授权委托书没有填写代理人姓名。 |
4、评委:李军、赵文平、朱广丽、张爱莲、马勇
5、公示时间:
2022年08月05日—2022年08月09日(三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若无异议,第一名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要投诉,应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九部委第23号令修正)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址:**自治区**市**区
联 系 人:胡主任
联系电话:0473-****77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区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66****2618(座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