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生活垃圾卫生处理场提标改造(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镇宁自****处理场提标改造(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2-08-05
镇宁自****处理场提标改造(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基本信息
中标候选人公示名单
第 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第 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第 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镇宁自****处理场提标改造(二期) | ||
**** | 项目业主电话139****8388 | |
**** | 招标人电话139****8388 | |
**** |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0851-****9227 | |
2022-08-05 10:00:00 | 开标地点**市**区腾祥●迈德国际A2栋1307 | |
人民币 ****273.6 元 | 公示期2022-08-05至2022-08-09 | |
总价 | 是否分项报价否 | |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1 | ****0190MA6DNEQQ1B | **** | ****354.04 元 | ****354.04 元 | 89.4 | 120 天 |
2 | 913********803225L | ****公司 | ****774.44 元 | ****774.44 元 | 70.12 | 120 天 |
3 | ****0900MA6GPM8MX4 | **省****公司 | ****010.27 元 | ****010.27 元 | 68.23 | 120 天 |
项目负责人 | 揭亮 |
项目负责人 | 马敏 |
项目负责人 | 周邦庆 |
中标候选人公示至 2022-08-09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权依法向(****改革局)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 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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