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中心】崇阳县城市智慧停车投资建设运营项目(一期)崇阳县城市智慧停车投资建设运营项目(一期)(CYZX-202208QT-013001001)招标公告
【****中心】**县城市智慧停车投资建设运营项目(一期)**县城市智慧停车投资建设运营项目(一期)(****)招标公告[报名中]
发布时间:2022-08-05 18:0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县城市智慧停车投资建设运营项目(一期)**县城市智慧停车投资建设运营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县城市智慧停车投资建设运营项目(一期)****改革局以崇发改字【2022】2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银行融资):10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县境内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范围包括一期建设项目和未来建设项目。一期建设项目主要建设现有建成区的主**智慧停车系统,包括硬件购买、安装、停车场改造、系统集成、系统平台开发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其中泊位施划区域为**县城,东起桃溪大道、南起沿河大道、北至隽北大道、西至**路,包括:**大道、民主路、**路、**东路、电力大道、桃溪大道、**路、**中路、**路、仪表路、人民大道、**大道、星斗路、信达步行街、****总站南门路段、下津大道、沿河大道、大觉路、中兴路共计19条道路。建设规模仅供参考,城****停车场土地规划以设计方案为准,****政府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1)本次招标的中标人应按中国法律、****政府和招标文件的规定,与甲****公司****公司(SPV),负责本项目的设计、融资、建设、经营及移交等。项目公司(SPV)负责建**城全部公共停车泊位**的智慧化建设及运营,在现有建成的一期项目建设完成后,可在城管、**交警等部门的指导下,再向其他建成区域扩展,合理的增加路边停车收费范围。未来路侧停车建设在本项目的**期间即未来项目经营期间,**所有规划并进行建设的道路,****车行道泊位、人行道泊位、根据城市****停车场配置适当的新能源充电桩,均涵盖在本项目范围内。该部分的未来路侧停车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以实际建设规模为准。在项目经营****政府****事业单位。(2)**年限:特许经营年限22年(包含建设期,总建设期24个月)。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实现边实施、边备案、边收费的建设运营模式,将具备运营条件的停车位逐步向市民开放。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10-31 合同估算价:4525.03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2、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三年内(2019年7月至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无行贿犯罪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名,在联合体中一名成员应被指定为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项目中标后,联合体各方成员共同与甲方签订项目合同。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法律责任。且联合体任何一方均不能以独立投标人身份或再与其他人组成另一联合体申请本项目的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1)申请人为联合体的,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及递交投标文件的相关工作以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成员共同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其余要求加盖公章处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加盖单位公章,所有需要填写投标人处只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8月06日至2022年08月12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3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xnztb.****.cn: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2)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980000咨询。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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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05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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