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有关要求,现将《****处理厂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予以公示。
项目概况:****保健院位于**县浔中镇驾云亭,项目****医院医技楼,东侧为驾云亭公园,北侧为居住区,南侧为市政道路,交通便捷,建设内容主要包括3幢6~7层医疗综合楼及配套设施。 本工程总占地0.96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0.76hm2。临时占地面积0.20hm2(为地下室建设超出红线部分的地面临时征占用地,地下室建成后在其上布设施工场地和临时堆土场),占地类型为住宅用地、旱地和其他林地。
项目永久占地面积7624.01m2(约11.43 亩),总建筑面积29274.00m2,地上建筑面积为22374.00m2,其中1#楼5495.00m2,2#楼5569.00m2,3#楼11310.00m2;地下建筑面积为6900.00m2,建筑总占地面积3316.00m2,建筑密度43.49%,容积率2.93,绿地率35.02%,机动车停车位182 位,非机动车停车位1171。拟建设300 张床位。项目于2019年1月开工,2021年6月完工,建设工期为30个月。项目总投资约22500.57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8927.19万元,本项目资****妇幼保健所多方措施解决。建设单位为****。
自主验收结论:本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满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经验收组评议,验收结论为合格,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建设单位:****保健所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市****公司
监测单位:**市****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