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县棚户区改造项目-阳光**商品房销售代理 已由 **壮族****建设厅 以桂建函【2022】7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名称:**县棚户区改造项目-阳光**商品房销售代理 项目招标编号: **** 招标范围:**县棚户区改造项目-阳光**商品房销售代理,销售套数90套,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
4.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2年8月22日18时00分前由潜在投标人以书面方式进行确认是否参与投标,书面形式以传真或者快递方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与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获取 |
潜在投标人请于2022年8月8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③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提供)到********公司获取招标文件;也可由投标人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公共**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备注:投标人在开标时递交投标文件同时****交易中心要求同时递交(投标人廉政承诺书),(投标人廉政承诺书)在****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上自行下载。) |
6、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2年 8 月 31 日 11 时 00 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交易中心(****市**县**镇**路122****中心4楼)(具体详见 4 楼电子显示屏安排),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2年 8 月 31 日 11 时 00 分****交易中心(****市**县**镇**路122****中心4楼)(具体详见4楼电子显示屏安排)开标,投标人必须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法定代表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等有效证明出席开标会议。) |
8.发布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cn、**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lbggzy)、****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
9.交易服务单位 |
****交易中心 |
10.监督部门及电话 ****集团有限公司 0772-****086 11.联系方式 |
1、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县**镇华宾路标准厂房技术研发楼
单位联系人:高力
联系电话:0772-****532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维林大道丽景人家西门右侧青年公寓1单元401
项目联系人:陆国爱
联系电话:0772-****696
传真:0772-****696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2 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