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08 16:49
项目名称 | **中国一东盟青年产业园铜精深加工产业园标准厂房项目设计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招标人 | **** | |||||||
建设单位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建设规模 | 项目拟**总建筑面积87094. 00平方米,其中,**10栋单层标准厂房,每栋**总建筑面积5478.28平方米,共计54782.80平方米; 4栋3层标准厂房,每栋**总建筑面积5586平方米,共计22344.00平方米; 1 栋5层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4280. 00平方米; 2栋6层配套宿舍楼,每栋宿舍**总建筑面积2649.60平方米,共计5299. 20平方米;配电房一间,**总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水泵房及消防水池**总建筑面积120平方米;门卫室3间,每间**总建筑面积36平方米,共计108平方米;并配套建设室外道路、绿化、照明、给排水、供配电等基础设施。 | |||||||
开标时间 | 2022年8月5日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2年8月8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2年8月11日 | |||||
预中标人 |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投标报价 | ****600.00元 | |||||||
设计服务期限 | 9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
项目负责人 | 屈炫(证书编号:201****0411;身份证号:450203********0014)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高端不锈钢制品轻工园标准厂房(二期)(EPC); 2、安**椅艺小镇配套设施项目之椅艺孵化园标准厂房**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3、**市河表片区标准厂房(一期)项目;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 | **县****基地一期33#~37#厂房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千年城市规划****公司 | ||||||
投标报价 | ****700.00元 | |||||||
设计服务期限 | 9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
项目负责人 | 殷文涛(证书编号:200****2762;身份证号:420202********005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县达板冷链物流园建设工程总承包(EPC)一期; 2、**市“一线两园”境内园区产城融合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园区4号地块标准化厂房(龙源鞋业标准厂房)】EPC总承包项目;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 | 1、 **县达板冷链物流园建设工程总承包(EPC)一期; 2、**市“一线两园”境内园区产城融合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园区4号地块标准化厂房(龙源鞋业标准厂房)】EPC总承包项目;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400.00元 | |||||||
设计服务期限 | 9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
项目负责人 | 彭凌(证书编号:200****0201;身份证号:450102********1034)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三**(**)茧丝绸产业园(一期)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2、****园区提质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前期咨询及勘察设计。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 | 1、三**(**)茧丝绸产业园(一期)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2、****园区提质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前期咨询及勘察设计。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 | 详见附件 | |||||||
公示媒介 | **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cn)、**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czggzy)、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异议受理电话 | 0771-****909 | |||||
投诉受理部门 | **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99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