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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粉灭火器采购
招标编号:****
招标人:****公司
2022年8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国内公开比价(一步开标)方式进行本项目的自主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以下简称 “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干粉灭火器采购
招标编号: ****
招标范围:详见下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干粉灭火器 | FFX-HFBR45 悬挂式 4.0Kg 消防认证 | 罐 | 32 | 带有热敏线,24V电源控制启动,重量满足要求,提供国家消防认证。随产品必须配套现场所需全套附件,负责现场过期产品的拆卸、全新产品的安装及其他相关施工操作事宜,能够回收及处置废旧灭火器(详见技术协议) |
2 | 干粉灭火器 | FFX-HFBR25 悬挂式 2.0Kg 消防认证 | 罐 | 110 | |
3 | 干粉灭火器 | FFX-HFBR35 悬挂式 2.5Kg 消防认证 | 罐 | 282 |
2.投标人需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国独立法人资格;
2.2投标人营业执照许可范围内;
2.3投标人须能够开具合法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投标人需填写投标登记表发送至招标人邮箱,根据规定通过审核的投标人,在开标前3日缴纳0.3万元投标保证金,按照如下账户支付投标保证金,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招标人名称:****
开户银行:**市建行黄金桥支行
账 号:4100 1554 9100 5000 0720
4.开标时间:2022年8月16日上午10:00。
5.开标地点:****办公楼1楼会议室,所有投标文件(按照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制作一正一副全部密封递交(或邮寄)至开标地点。
6.投标文件递交:邮递投标或现场接收投标文件。
6.1邮递投标须出具开标委托函(详见第五章委托开标函),邮递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招标人签收时间为准,投标文件须先密封后邮递,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2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须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
7.招标人名称:****
详细地址:**省**市**县章华台路西段
邮编:466000
联系人:王明
邮箱:****@126.com
此公告在(www.****.cn)采购与招标网和(www.****.com)中国电力招标网上同时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投标人造成损失,招标人不予承担责任。
附表一:投标登记表
投标单位名称 | ||
招标项目名称 | ||
招标文件编号 | ||
联系人 | 姓名 | |
移动电话 | ||
电子邮箱 | ||
投标单位支付项目投****银行详细名称及账号 |
开户银行: 账 号:
****银行账号退还投标保证金) | |
投标人签字 |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及“(招标编号)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 年 月 日
附表二:报名资格审核文件
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 资质证明文件(投标方填写) | 报名文件所在页码 | |
1 | 营业执照 | ||
2 |
★注:
1、此表请投标人按公告中资格标准要求的业绩认真填写【必须附相关合同证明材料的PDF版扫描件】 ,如本表提供的业绩不满足要求会导致其无法购买标书。
2、合同证明材料需附主要内容页(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供货范围、型号参数等),无相关合同证明或材料不全,在审核时将不予确认。
第二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1.评标办法:公开招标(一步开标),总价最低评标价法。
1.1所有投标人必须按照投标报价表要求进行报价,不得少报、漏报,如出现此情况则按其投标单价或其他投标人的最高单价核算数量后计入投标总价。
1.2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并对数字作相应的修正,但这些修正后的总价不得高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人签字确认的价格。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3若投标人报价税率不一致时,调整至统一税率或按税前价格作为其评标价格。
1.4当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征得有效投标人同意后,现场转为谈判。
2.招标人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投标保证金是否合格等,只对确定为通过初审(符合性检查)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或不满足技术主要参数要求和超出偏差范围的;
2.2超出经营范围的投标或资格标准、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3投标人有串通投标(按照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认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2.4投标文件无投标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
2.5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2.6招标人未做额外要求,投标人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标的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个为最终报价的;
2.7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单位的;
2.8招标文件允许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未出具生产厂家的有效授权;
2.9国家相关法规认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或废标的。
3.中标候选人的确定方式
3.1评标组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向招标人推荐中标人,未中标不再通知,不对未中标原因作出解释。
3.2当投标人的有效报价相同时,以技术性能评审高者优先;价格相同且技术性能评审也相同,由招标人确定。
3.3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合同的授予
4.1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最低投标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唯一保证和条件。
4.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必须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扣除投标保证金并列入招标人黑名单,不得参加招标人以后任何项目投标。
4.3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则排名第二的中****一中标候选人。
第三章 合同条款
XX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合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1条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合计(小写) | |||||||
合计(大写) | |||||||
不含税金额 |
1. 乙方售出的商品,必须符合甲方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检验标准,必须附有齐全的合法手续以及厂家随商品附带的合格证等,制售非法的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概由乙方负责;
2. 乙方按国家及生产厂家提供的质保期和质保内容提供质保,质保期内非人为因素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者退货,并承担其费用,同时乙方按厂家承诺提供服务。
3.随产品必须配套现场所需全套附件,负责现场过期产品的拆卸、全新产品的安装及其他相关施工操作事宜,能够回收及处置废旧灭火器
第3条 产品交付地点、交付单位
1.产品交付地点:**省**市**县章华台路西段****物资仓库;
2.产品交付单位:
第4条 产品交付时间
产品交付时间为:合同生效后XX日内运抵****仓库。
第5条 产品的运输
1.产品由【乙方】负责运输;
2.乙方可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自行决定运输方式,但应保证产品按时、安全的运送至甲方所在地,并交付甲方。
第6条 产品的检验
1.产品的数量、质量检验以产品交付时,双方检验为准;
2.甲方如对产品的质量有异议,在到货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7条 付款方式
1. 货物验收合格,甲方收到乙方开具合同价格全额税率为13%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次付清全款;
2.其它费用:无。
第8条 乙方保证
1.乙方保证,乙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国相关法律组建成立,并且根据现行
中华人民**国相关法律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具备生产、制造、销售、或运输本合同产品的资质,****政府部门办理一切的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
2.乙方保证,乙方向甲方销售的全部产品,均为乙方通过合法方式取得,在
与甲方进行的相关业务往来中,不存在违反任何法律法规的行为;
3.乙方或乙方委托的承运人,在进入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的产品交付地点
时,应遵守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并且应服从甲方的工作人员对其进行的安排和指示。未经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的同意,乙方或乙方委托的承运人不得擅自装卸产品。装卸产品时,应严格按照甲方的产品装卸操作流程。乙方委托的承运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相关运输的资质。
第9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5日仍未向甲方交付合同产品的,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第8条中的
任何一项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并有权立即以书面通知形式解除本合同,并不影响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发出的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乙方时,该书面通知立即生效,本
合同立即被解除。
第10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而产生所有纠纷,双方应本着诚意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
的,双方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合同****人民法院起诉。
第11条 通知
1.本合同约定的所有书面联系,均以本合同签字盖章处记载的联系方式为准。
如任何一方变更该联系方式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对方。如联系方式变更方未及时通知对方,所有的责任由变更方自行承担;
2.双方同意书面送达方式,均应以电子邮件,邮寄或传真的方式进行。以
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书面文件的,以数据进入对方邮件系统视为向对方送达完毕;以EMS方式送达书面文件的,自邮戳之日起3日内视为向对方送达完毕;以其他方式邮寄送达书面文件的,以对方实际收到该书面文件时视为向对方送达完毕;以传真方式送达书面文件的,发送方传真机显示对方已收到该传真时视为向对方送达完毕。
第12条 不可抗力
1.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可延迟履行本合同,不向对方承担法律责任;
2.不可抗力发生后,当事人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2日内向对方提供证明书;
3.不可抗力情况消除后,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如不可抗力情况持续7日以上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中未完成部分,并有权要求对方返还已付货款。
第13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的内容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本合同的内容。本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后,以书面补充协议的方式解决;
2.本合同于**省**市签订;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采用以传真件形式签字盖章的具有同
等效力)。本合同壹式6份,甲方持4份,乙方持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此页无正文)
甲 方:****
地 址:**省**市**县****电厂物资仓库。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0394-****036
传 真:0394-****035
开户银行:建行**黄金桥支行
账 号:410********050000720
日 期: 年 月 日
乙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技术规范要求
1. 总则
1.1 本附件适用于****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悬挂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更换项目,它提出了该采购项目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技术规范书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地详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但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相关工业标准的功能齐全的优质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消防以及其他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3 投标人须执行本规范书所列要求、标准,本规范书中未提及的内容均应满足或优于本规范书所列的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有关国际标准。本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当本规范书中所提及的标准已修订时,以修订后版本执行。
1.4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完全满足本规范书的要求。如投标人没有对本技术规范书提出书面偏差,则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完全接受和同意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投标人如对本规范书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的差异表中(或在投标书中以“差异表”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对有关条文进行修改。如招标人不同意修改,仍以招标人意见为准。
1.5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执行标准清单给招标人,招标人确认。标准应为最新版本。
1.6 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人保留对本规范书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力,投标人应承诺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招、投标人双方共同商定。
1.7 本技术规范书经招、投标人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招、投标人双方协商确定。
1.8 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已被认为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人保证招标人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及软件版权的一切责任。
1.9 投标人应保证所供的消防设备是先进的、安全的、可靠的、高质量的产品,在国内600MW及以上机组中有成熟的应用业绩。不得使用试验性产品。
1.10 为保证招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要求的品牌报价。
1.11 本技术规范书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文件为准。
1.12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
2. 设计标准及设计条件
2.1 标准
本规范书中涉及的所有规范、标准(包括,一切有效的补充或附录)均应为最新版本,若发现本规范书与参照的文献之间有不一致之处,投标人应向招标人书面指明,并由招标人最后决定。如投标人使用本规范以外的规范和标准,应征得招标人的同意。
GB 50347 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6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16806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GB 16668 干粉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
GB/T 10111 随机数的产生及其在产品质量抽样检验中的应用程序
GB 4717 火灾报警控制器
GB 4716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GB 4715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GA 306.1 阻燃及耐火电缆:塑料绝缘阻燃及耐火电缆分级和要求 第1部分:阻燃电缆
GA 306.2 阻燃及耐火电缆:塑料绝缘阻燃及耐火电缆分级和要求 第2部分:耐火电缆
GA 602 干粉灭火装置
GA 61 固定灭火系统驱动、控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CECS322:2012 干粉灭火装置技术规程
UL44 橡胶导线、电缆的安全标准
IEC60079 用于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
GB 50058-2014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3836.1-2010 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
GB/T 2421.1-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概述和指南
GB/T 9969-2008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T17626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标标志
若投标人保证所供产品依据的标准,至少能达到或超过上述标准,在经过招标人认可的情况下,可以使用所供产品生产国的标准。
2.2 招标人提供的设备清单
设备的类型、连接方式、数量等详细的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细化供货清单。投标人应按此要求提供相应的设备清单和设备(及安装附件)选型的详细说明。
3. 技术规范
3.1 工作环境:温度范围:-40°C~+50°C,湿度应符合符合标准要求;
3.2机械强度
3.2.1干粉灭火装置的体最小壁厚应按GB12515中附录A规定的壁厚计算公式确定,其中附加量应考虑腐蚀余量和工艺减薄量、钢板负偏差量。
3.2.2焊缝系数:应符合GB12515中附录A2.3条规定。
3.2.3干粉灭火装置的体喷头和受内压阀体的连接零件应符合GB4351中第3.6.2条的要求。
3.2.4干粉灭火装置的罐体爆破压力实测值应符合GB12515中第41.2条的规定。罐体的爆破口应呈塑性破坏,破坏时不得产生碎片。
3.2.5干粉灭火装置的抗振动性能应符合GB4351中第364和36.5条的规定。
3.2.6干粉灭火装置应由吊环或固定盘座、阀体体、压力表、溅粉盘、喷头等构成。
3.2.7吊环或固定盘座应能承受3倍灭火装置总质量,不得产生变形或脱环、脱落等现象。
3.2.8干粉灭火装置应装有防干粉喷射时反溅射的溅粉盘。
3.2.9干粉灭火装置应设有泄压机构,以保证在常压情况下能安全拆卸。
3.2.10干粉灭火装置应装有能显示内部压力的装置,其要求应符合GB4351中第38条的规定。
3.2.11干粉灭火装置的喷头应符合GB5135中的有关规定,灭火性能应满足GB5135中的有关要求。
3.3材料
3.3.1干粉灭火装置阀体罐体应用镇静钢制造,并应符合使用温度范围的要求。材料的化学成分和机
械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的标准规定。
3.3.2干粉灭火装置的阀体内主要零部件可由铜合金或不锈钢等材料制造,其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
3.3.3干粉灭火装置的橡胶和塑料件性能应满足要求。
3.3.4干粉灭火装置上使用承受内压的橡胶和塑料件应能承受按专业方法进行的爆破试验(喷头除外)。其爆破压力应大于灭火装置在60℃时所承受最大压力的5倍。
3.3.5干粉灭火装置内部的橡胶和塑料件应按规程要求的试验方法进行稳定性试验。试验后不得出现断裂和明显变形等缺陷。
3.3.6干粉灭火装置用的干粉,其性能应符合GB13512GB4066ZBC84006或有关的干粉灭火剂标准的规定。
3.3.7干粉灭火装置用的驱动气体的纯氮气应符合GB3864的规定。
3.4密封性能
3.4.1已充装好灭火剂和驱动气体的干粉灭火装置,各连接处不得有泄漏。干粉灭火装置的密封性能应符合GB4351中第35.2条的规定。
3.4.2干粉灭火装置的外表面涂层应色泽均匀,无明显流痕龟裂、气泡、划痕和碰伤等缺陷。
3.4.3电镀件表面应无气泡明显的划痕和碰伤等缺陷。
3.4.4贴花应端正、平服、不缺边少字、无明显皱褶和气泡等缺陷,且经外部腐蚀试验后不脱落。
3.4.5干粉灭火装置的焊缝应均匀,焊缝不得有裂纹、气孔、弧坑、夹渣、未焊透和未熔合等缺陷。采用射线探伤的罐体其焊缝探伤检查应按GB3323执行,焊缝质量应符合2级要求。
3.4.6钣金冲压零件表面应无毛刺、皱纹和机械损伤等缺陷。铸造零件的表面应无气孔、夹渣、裂纹和浇不足等缺陷。
3.4.7锻造零件的表面应无毛刺、重皮和裂纹等缺陷。
3.4.8金属零件的加工注差尺寸的公差等级应符合GB1804中IT14级的规定。非金属零件的加工未注公差尺寸的公差等级应符合GB1804中IT16的规定。
3.4.9零件的螺纹公差应符合GB197中的内螺纹7H级,外螺纹8g级的规定。
3.4.10干粉灭火装置的罐体外部应进行防腐处理,其性能应符合GB4351中第37.1条规定,内部应耐灭火剂的腐蚀,其性能应符合GB4351中第37.2条规定。
3.5灭火性能
3.5.1喷头感温元件大于80℃的干粉灭火装置最高使用温度范围应符合GB4351中第33.1条规定,等于或小于80℃的最高使用温度范围为+30~+50℃;易熔感温元件的干粉灭火装置最低使用温度范围应符合GB4351中第331条规定,玻璃球感温元件的最低使用温度不应超过一10℃。
3.5.2在最高或最低允许使用温度下的喷射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3.5.3有效喷射时间不得超过相对于205℃时的有效喷射时间。喷射后时间不得大于相关的规定。
3.5.4喷射剩余率不得大于5%。
3.5.5干粉灭火装置的灭火性能:扑灭B类火的灭火级别灭火时间和保护半径,应符合标准规定。扑灭A类火的灭火级别、灭火时间和保护半径,应符合规定。
3.5.6非贮压式灭火装置反作用力与作用时间:灭火装置的反作用力分别为2.4kN、1.2kN、1.3kN、1.5kN、l.OkN、1.3kN、1.8kN、1.8kN,作用时间分别为14.5ms、17.2ms、16ms、12ms、7.7ms、l0ms、14ms、13.5ms0
3.6技术规格:带有热敏线,24V电源控制启动,提供国家消防认证。随产品必须配套现场所需全套附件,负责现场过期产品的拆卸、全新产品的安装、废旧物资的处置及其他相关施工操作事宜。重量满足要求,灭火剂充装质量偏差:应为灭火装置型号中标称充装量的 0 %~5 %;
3.7安装要求:
3.7.1投标人必须指派能够胜任的专人来厂进行安装工作。
3.7.2图纸是设计人员根据国家消防规范的各项法规性条文,投标人必须按图施工,编制施工方案和质量检验计划,指导工程施工和提高施工质量,明确质量验收标准,把好每道工序质量关,确保灭火系统整体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7.3引发器是为灭火装置启动提供初始能量的关键部件,动作时具有一定的威力,其安全问题应慎之又慎,要求安装人员须持有上岗证,安装操作过程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7.4 灭火系统中所用的灭火装置、设备、材料及元器件的规格、型号、数量和质量是否满足图纸及相关设计要求,对灭火系统的整体质量和效能发挥至关重要,采购时和安装前必须对出厂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材料和规格、型号、数量反复进行查验,以确保无误,避免出现差错影响灭火。
3.7.5灭火装置的安装支架、吊架及其安装位置、稳固性必须符合规定,灭火装置的安装支架、吊架应为刚性结构,防止晃动,以保证喷发时射点准确,提高灭火的效率。安装应稳固,确保灭火高效、安全。使用角度可调的支架时,应在调定角度之后,紧固锁定螺母。如果另作专用支架,则应按喷射反作用力和灭火装置总重量、支架自重等进行受力计算。
3.7.6灭火装置安装部位的抗冲击载荷能力应不小于5kN,是由于灭火装置的安装部位需要承受的载荷能力除了灭火装置本身的重量和固定装置(标准件)的重量产生的静荷载外,还有喷射反作用力产生的冲击荷载,其中灭火装置总重量为4.8~13.8Kg,固定装置的重量一般为1.2 kg,经委托国家固定灭火系****检验中心测试,作出不小于5kN的规定。
3.7.7灭火装置安装后,严禁擅自拆卸,未经设计部门变更并经消防部门许可,严禁变动其安装位置。否则,将破坏灭火装置的布局和稳固性,直接影响灭火效果。
3.7.8采用专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
3.7.9引发器为不可逆反的一次性启动装置,一旦引发,灭火装置必喷无疑,所以灭火装置绝不能参加火灾报警和联动控制系统的任何试运行等功能试验,否则,误喷会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害,因此规定引发器的两条引线应保持短接状态,直到整个工程调试验收合格后,方可将两线分开,再接入启动控制电路中。
3.7.10安装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移交的技术文件及资料,这是消防安装工程竣工后要求提交的常规资料。
3.8调试要求:
3.8.1投标人必须指派能够胜任的专人来厂进行调试工作。
3.8.2灭火系统的调试流程,应在灭火系统施工结束,并对火灾报警控制系统中各设备进行单机通电检查,合格之后才能进行。只有这样才能顺利完成联动调试,全面测定整个系统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3.8.3灭火系统的调试是一项专业技术非常强的工作,调试负责人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技术人员担任,所有参加调试人员,应严密组织,明确分工,各司其职,按照事先编制的调试程序开展工作,以免在调试过程中因技术不熟练而造成系统误动作或设备损坏。调试报告是反应调试情况的技术文件,为增强调试报告的规范性,应照相关模板认真填写。
3.8.4调试前的基础准备工作要求有三个方面:一是考虑到设备规格、型号、数量及备件等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的重要性,要求再次认真查验。二是要求调试人员遵照GB 50166要求,认真检查施工质量,做好质量交接,把好过程质量控制关口,通过对发现问题的及时解决,保证灭火系统的可靠运行。三是考虑到灭火系统的各种线路繁杂,布线要求高,线路一旦有问题,往往会造成严重后果,轻则不能正常运行,重则烧毁设备,因此规定必须在调试前根据图纸认真校验电气连线,及时纠正错线,排除短路、开路故障,处理虚焊现象,确保各条线路可靠贯通。
3.9验收要求:
3.9.1投标人指派能够胜任的专人与招标人一起参与悬挂式干粉灭火系统的验收工作。
3.9.2灭火系统各组件、设备、各种施工配套材料及附件的规格、型号等是否满足设计要求,产品质量是否合格对灭火系统的性能可靠性非常重要,正式验收时,必须再次对照设计文件和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市场准入证明和检验报告等)进行认真查验。另外,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为日后的使用和维护提供指南,是伴随整个使用周期必备的资料,验收时也应查验。
3.9.3灭火系统配套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实现自动控制的关键组件,必须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正常后才能进行整体验收。
3.9.4竣工验收时,投标人应提交的技术文件及资料,这些都是消防工程申报竣工验收时应提交的常规资料,也可供使用单位在查验、运行、维护修理、乃至改造灭火系统时查阅。
3.9.5竣工验收的内容:一是进行资料检查,主要检查施工单位提交资料的有效性和完整性。二是进行施工质量检查,主要检查各种组件、设备及其配件、材料等的规格、型号、数量及产品质量和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三是进行联动模拟试验,主要是按照规定程序、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联动控制的模拟试验,检查各种信号传输和联动控制的有效性、正确性、可靠性、稳定性。
3.9.6 GB 50166规定了各种固定灭火系统联动控制装置的验收要求,GB 16806、GB16668、GA61等相关标准也作了有关要求,灭火系统配套的联动控制系统的验收工作也应遵循这些标准的规定。
3.9.7灭火系统的竣工验收工作必须留下原始记录,作为历史档案长期保存,具体就是填写《验收报告》。还规定只有验收合格后,灭火系统方可投入使用,这无疑是灭火系统能够正常运行的前提条件。
3.10设备回收、处理
投标人必须将拆下的原悬挂式干粉灭火装置妥善处理,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不得私自处理,废旧物资处理必须符合国家及环保部门相关规定。投标人的最终处理结果必须告知招标人。
4.清洁,油漆,包装,标识,装卸,运输与储存
4.1投标人所供设备部件,除特殊部件外,均应遵照国家标准或按最好的商业惯例包装进行,使用坚固的箱子包装。并应根据不同货物的特性和要求,采取措施,如对设备进行妥善的油漆或其他有效的防腐处理,以适应远途海上、陆上运输条件和大量的吊装、卸货以及长期露天堆放的需要,防止雨雪、受潮、生锈、腐蚀、受震以及机械和化学引起的损坏。
4.2凡电气设备必须严格包装,以确保在运输保管期间(考虑露天放置至少6个月)不被损坏,并防止受潮。包装费包括在设备总价内。
4.3所有外露部分应有保护装置,防止在运输和储存期间损坏,所有管道端头均应有封堵。
4.4设备出厂前投标人应喷涂二层底漆、三层面漆,油漆颜色应由招标人确认。
4.5投标人所提供产品,在不影响运输的条件下,应最大限度在厂内组装发运,以减少现场组装的工作量。
4.6投标人所供技术文件应妥善地包装,能承受运输和多次搬运,并应防止潮气和雨水的侵蚀。每个技术文件邮包应装有详细目录清单。
4.7为防止设备器材被窃或受腐蚀性物质、海水的损坏,如未征得招标人同意,不得采用敞开的板条箱和类似包装。
4.8设备标志
1) 每台产品在明显处应有固定产品标牌,铭牌应不易损坏,标志应醒目、整齐、美观。其型式及尺寸应符合GB/T13306-91《产品标牌之规定》,标明内容不限于以下要求:制造厂名称,产品名称与型号,重量、出厂编号,制造日期等。
2)重要部件应根据图纸规定,在一定位置上标有装配编号,使用材料和检验合格的标志。
4.9包装标志
投标人供给的设备(无论装在箱内或成捆的散件)的包装,都应贴有标明合同号,主要设备名称,部件名称和组装图上的部件位置号的标签,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还应标明“备品备件”和“工具”的字样。
包装箱编号应投标人统一给定的编号方式下进行编号。包装箱应连续编号,而且在全部装运的过程中,装箱编号的顺序始终是连贯的。
4.10包装箱外应有一份装箱单,以便于设备、技术资料、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等的管理和保管。所有设备必须附有下列文件:
1)装箱单,其上应注明:
﹒产品名称、型号、****制造厂;
﹒装箱数量;
﹒附件、备件名称及数量;
﹒装箱日期。
2)原制造厂的产品出厂合格说明书、出厂试验数据、安装使用说明书。
4.11投标人应随投标文件提供设备包装示意图。
1.一般要求
1.1 本附件规定了招标设备的供货范围,投标人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附件1的要求。
1.2 投标人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投标人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1.3 投标人投标时,应对每种设备报出每项单价。
2.供货范围
投标人必须在**顶力消防、**国泰消防、****公司的产品中进行选择。所选产品与原产品规格保持一致,应能完全满足现场需要。
2.1 供货清单:
物资名称 | 规格 | 单位 | 申请数量 |
悬挂式干粉灭火器 | FFX-HFBR25 悬挂式 2.0Kg 消防认证 | 罐 | 110 |
悬挂式干粉灭火器 | FFX-HFBR35 悬挂式 2.5Kg 消防认证 | 罐 | 282 |
悬挂式干粉灭火器 | FFX-HFBR45 悬挂式 4.0Kg 消防认证 | 罐 | 32 |
在招标文件所附设备清册中,未开列具体型号的,在招标方确定投标方后,由投标人负责提供设备详细型号,并满足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
附件3 技术资料
1. 一般要求
1.1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外方提供的图纸和资料翻译成中文后并随同原文一并提交招标人,图纸和技术资料以中文为准。
1.2 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资料应清晰,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不得提供缩微、复印的图纸、资料。
1.3完工后的产品应与最后确认的图纸一致。招标人对图纸的认可并不减轻投标人关于其图纸的正确性的责任。设备在现场安装时,如投标人技术人员进一步修改图纸,投标人应对图纸重新收编成册,正式递交招标人,并保证安装后的设备与图纸完全相符。
2 技术文件和图纸
2.1 施工调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阶段所需的技术资料,但不限于此:
2.1.1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图纸和供货清单;
2.1.2 安装详图;
2.1.3 接线图详图;
2.1.4 所供产品的样本说明书
2.2 各部件或设备的质量合格证书;
2.3 设备的备品、配件总清单。
2.4 投标人须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此:
2.4.1 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2.4.2 设备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
2.4.3 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单),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
1 投标人现场技术服务
1.1为保证投标人所供设备的正确安装、启动、安全运行和性能指标,以及相互的工作联系,根据实际现场需要,投标人应选派若干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到现场服务。投标人服务人员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它包括诸如服务人员的工资及各种补助、交通费、通讯费、食宿费、医疗费、各种保险费、各种税费,等等。在投标阶段投标人须按下表提供现场服务计划表。如果此现场服务人日数不能满足今后实际工程需要,投标人应免费增加现场服务人日数。
服务人员计划表
序号 | 技术服务内容 | 派出人员构成 | 备注 | ||
职称 | 人数 | ||||
1.2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满足下列条件:
1.2.1 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电厂有关方面的规章制度;
1.2.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1.2.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三年以上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1.2.4 国外技术人员到现场的语言交流翻译应由投标人配备,外国专家在现场期间的一切花费及管理由投标人负责。
1.2.5 投标人派往现场的设备供应商技术服务人员(不论国内、国外),应履行完其所有职责并使现场工作按质按量完成后方能返回。
1.3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3.1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开箱检验货物、处理设备质量问题、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招投标双方的日常技术联络等。
1.3.2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向招标人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操作的程序和方法。在投标阶段,投标人须按下表提供投标人认为重要的工序,由招标人确认。对这些重要工序,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人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人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出现质量问题,投标人应负全部责任。
序号 | 工序名称 | 工序主要内容 | 备注 |
1.3.3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现场人员要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人委托招标人进行处理,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具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3.4 投标人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1.3.5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征得招标人同意。
1.4 招标人的义务
招标人要配合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工作、生活、交通和通讯等方面提供方便,费用投标人自理。
附件5分包与外购投标人须按以下表格填写分包和外购部件情况,并提供各分包厂家的简介、业绩及资质等情况。
国内外分包与外购部件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生产厂家 | 产地 | 价格 | 备注 | |
1、投标人应说明招标设备的运输方案,包括车辆型号、数量和运输路线等。
2、投标人应按下表要求提供招标设备各大件的运输尺寸(长×宽×高)和重量,并附运输外形尺寸图及其重心位置(设备运输尺寸是指设备包装后的各部分尺寸)。
3、当采用铁路运输时,设备的运输外形尺寸,应考虑该设备拟采用的运输车辆装载面至轨面的高度要求。
4、投标人应根据大件运输的线路及运输方式,对沿途中所经过的涵洞、桥梁等构、建筑物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论证,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大件运输的方案,确保大件设备能顺利运至工程现场。
序号 | 部件 名称 | 数量 | 长×宽×高 (米) | 重量(吨) | 厂家 名称 | 货物发 运地点 | 运输 方式 | 备注 | ||
包装 | 未包装 | 包装 | 未包装 | |||||||
注:上表中的序号和内容应与附件2的一致
投标人要将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差异之处(无论多少)汇集成表。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要单独列表,技术偏差内容包括技术要求、性能指标、供货范围、交货进度等所有与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要求的不一致的内容,投标人若在差异表中未列出差异,则被视为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
序 | 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 | ||
号 | 条目 | 简要内容 | 条目 | 简要内容 |
供货到现场后,供货货物不符合本技术规范要求,或质量不合格,投标方10天内免费更换,更换后仍达不到本技术规范要求,或质量不合格,投标方需立即更换。
其它事项见商务文件
附件9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它内容1、 有关投标产品技术方案,技术参数的说明。
2、 投标产品在已投产项目中的主要质量问题及改进的措施。
3、 投标产品的主要工艺,选用材料的改进措施。
4、 其它需要说明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致:****
在审阅了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后,签字代表_________(姓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__________________(投标单位名称) 提交下述文件:
1. 开标一览表;
2.分项报价表;
3.商务、技术差异表;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授权委托书;
6.委托开标函(如需);
7.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我方决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投标报价表确定的价格,参与投标并承诺:
1.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的要求履行合同义务。
2.我方同意本投标书在投标人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起_90天内有效,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我方投标在有效期期满前均有可能被接受,如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则我方的****公司没收。如果我方中标,在正式合同准备好和签字前,本投标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保证不会在竞争性投标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公司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4.我方已知悉若资质及业绩不满足要求、投标文件不符合技术要求,投标将会被拒绝。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字):
一、开标一览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数量 | 投标总价(元) | 保证金 | 税率% | 投标声明 | |
小写 | 大写 | |||||
说明:
投标报价中含设备材料及其附件、指导安装调试费、人工服务费、税费、运输及保险费等所有费用。该表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 分项价格表分项价格表
单位:元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1 | ||||||
2 | ||||||
3 | ||||||
合计(大写:) |
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生效起 天。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商务、技术差异表
投标人需将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商务及技术差异之处汇集成表,如无请填写“无”。如不填写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序号 | 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 | ||
条目 | 简要内容 | 条目 | 简要内容 |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致:****
兹有,____________同志,性别:_____,民族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在我单位担任_________职务,系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授权委托书
本人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为我单位代理人。
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单位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代理人进行的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的投标文件,参与投标、开标、合同谈判、签订合同和处理其他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单位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六、委托开标函(投标人无法赴开标现场,邮递投标文件需提供)
致:****
我司(投标人单位名称)因自身原因,不能于XX年X月X日X****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现场开标,现委托 全权处理现场开标等事宜,对开标现场任何结果予以承认并接受,同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风险。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业绩资质证明文件
3.招标金额在10万元以下,隆达公司供应商即为合格投标供应商。招标金额在10万元以上,投标供应商须进行资格审查。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