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宜东镇人民政府宜东镇天罡村推动红色村组织振兴建设红色美丽村庄试点项目(外部氛围)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二、项目名称:宜东镇天罡村推动红色村组织**建设红色美丽村庄试点项目(外部氛围)三、采购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合同包1(合同包一):
**** | **省**市**县**镇**路41号1栋1层 | 700,0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1-1 | 其他服务 | 其他服务 | 宜东镇天罡村推动红色村组织**建设红色美丽村庄试点项目(外部氛围)招标文件中所有内容 | 一、氛围营造设计要求氛围营造参考设计内容或设计方向或设计思路包括但不限于:车行入口美化、红色文化长廊、“激战飞越岭”、“军民鱼水情”、景观节点、大尺寸主题形象墙、花池氛围改造提升、变电箱美化设计、村入口氛围设计、墙面彩绘、红色雕塑、夜景营造设计等。由供应商根据实地踏勘现场结合采购人所提设计方向或思路进行自由设计,要求各版块内容的设计和整体效果满足以下设计要求:1、整个氛围营造区的设计制作要突显整体效果,红色主题突出,特色鲜明,氛围营造区整体美观、简洁、大气、通透,画面精致,红色文化元素和地域历史特色明显。风格独特,与众不同,能吸人眼球,能够迅速引起群众的注意并产生浓厚的红色文化兴趣。2、突出宜东红色文化特色。有宜东红军历史文化底蕴和军民文化根基,能凸显宜东红色文化的优势和特色,特色鲜明、记忆深刻。重点突出长征文化、军民文化。3、突出群众实用功能。氛围营造区功能分区明晰,布局合理,安排既注重层次性又有整体流畅性,出入口设置恰当,方便群众活动游玩。各文化小品有独立的且足够的游览空间。4、注重文化宣传互动。设计上充分考虑氛围营造区长征和军民情的体验、及文字互动功能,营造良好的氛围。5、注重整体气氛渲染。充分利用路灯装饰、墙绘、花池整理提升、红色文化标志性作品、雕塑、地图等,****广场的整体氛围效果。6、注重安全环保。氛围营造区所涉及作品结构牢固,所用材料必须符合环保、消防要求。注明:1.供应商需结合本项目氛围提升要求及特点提供最终的设计方案。投标单位在氛围设计、制作。安装中需要使用相关图片素材,由供应商自行收集。2.供应商在投标时需提供设计方案及效果图,包括但不限于:车行入口美化、红色文化长廊、“激战飞越岭”、“军民鱼水情”、景观节点、大尺寸主题形象墙、花池氛围改造提升、变电箱美化设计、村入口氛围设计、墙面彩绘、红色雕塑、夜景营造设计等设计思路,为采购人提供的解决方案。3.供应商所提供设计方案或效果图应当是真实且可以还原实现的,因此投标时,除提供设计方案对应的内容及效果图外,还需提供该设计作品做对应的技术参数、规格、尺寸、材质、数量、单价、作品名称等详细信息,否则将视为空想设计、不符合实际需求,不能得到对应设计要求的分值。二、其他要求(实质性要求):(1)中标设计方案要按照业主方的要求在5天内进行进一步的优化设计,最终通过后方可签订合同,组织施工,设计公司务必在业主方规定时间内进场施工。拟中标方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提交优化设计方案,业主方有权终止,另行组织招标,或由排序第二的投标方进行优化设计,评审通过后宣布中标。(2)氛围提升设计方案或成果符合采购人提出的设计制作要求,验收标准以双方共同认可的设计方案及图纸为准。(3)氛围营造区作品设计制作结构牢固,质量安全。(5)投入使用前,采购人(****)组织有关人员对氛围营造区的设计制作的相关参数和技术指标进行验收,并享有对本项目设计制作修改的权利,****公司应当积极配合修改并实施。三、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1、工期要求:投入使用前,中标单位按规定时间全面完成设计制作和安装,并经采购人验收通过。2、付款方式:(1)采购人将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签订合同时,预付项目总金额的30%;顺利完成设计制作安装任务,安装结束并按采购方要求及规定验收通过后,付清余下的所有款项。3、验收标准及方法严格按照《财政****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意见要求、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和响应文件及合同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4、报价要求:1.本项目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为包干价。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设计费、材料、差旅费、运输费、人工、代理服务费、管理费、税费、合理利润和种风险等在内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 严格按照《财政****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意见要求、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和响应文件及合同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 | 700,000.00 |
卢强玉、代正玺(采购人代表)、张宗丽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中标金额* 1.5%,由成交单位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1.0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一、监督部门:****财政局;电话号码:0835-****282。二、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政府****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注:成交联系人:杨冲;联系电话:193****0136。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宜东镇天罡村1号
联系方式:0835-****2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益州大道 722 ****广场 T3宇洲国际21楼2104号
联系方式:028-****321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章女士
电话:028-****8131
****
2022年08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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