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2年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2022年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改革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
2.2 建设地点: 濯桑乡古君村、藏坝乡固中村、藏坝乡信乃村、上木拉乡增德村、上木拉乡格中共计3个乡(镇)5个村。
2.3 项目规模: 建设高标准农田0.3万亩。建设内容:本项目包含土地平整工程、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土壤改良。其中:土地平整1057亩;田间道路整治田间道路6437m,其中整治2.5米田间道路2256m,整治3.0米田间道路4181m,配套建设涵管63处,错车道23处,农机下田通道83处;土壤改良3000亩;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32510米。
2.4 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2年10月
2.5 项目总投资: 900.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及州、县级配套资金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90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2 个(0-10 水利工程类 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2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名。以上均人员均需具有招标从业人员印章资格,以上人员至少一人具备全过程工程咨询师(招标与采购)高级资格(附带官方二维码证书扫描件和官方网站个人查询截图)。 注:以上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并应提供申请人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编制目录、页码及人员和业绩汇总表接受项目业主审查,无目录、页码及人员和业绩汇总表的不予认可。2、类似项目业绩须是**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业绩;公开招标业绩以**省公共**交易网公告、公示的完整截图和**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业绩相关信息完整截图为准。3、具有****建设厅招标代理登记证,信用得分须97分及以上(提供网页登记截图);4、提供信用中国.**(工程信用库)AA级及以上信用查询证明,以评审当日《信用中国.**》官网复核结果为准。5、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中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识的证明材料,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2年08月11日09时00分 至 2022年08月16日10时00分(**时间)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2年08月11日09时00分至 2022年08月16日10时00分 (**时间)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
地 址:
邮 编: 627550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135****1369
传 真:
2022年08月11日 (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