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22-08-10
****幼儿园(公办)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公示
****研究院编制修改的《****幼儿园(公办)规划选址论证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水厂工程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内容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08月10日——2022年08月22日(共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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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内容如下:
一、修改背景
随着城乡一体化步伐的加快,生育政策的变化,居民对学前教育配套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大,要求越来越高,而目前宜山镇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仍有较大提升空间。该项目建成后,可有效缓解宜山镇区学前教育阶段的供需矛盾,有效提高宜山镇公办园在园幼儿的比重,促进社会和谐、快速、健康发展。为确保该项目选址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可行性,为学校**提供科学依据,特编制本论证报告。
二、项目概况
****幼儿园(****幼儿园用地,代码为080404,编码为A34,属于教育用地(A3)。****幼儿园(公办)拟选址于宜山镇区**,F-14地块中部,该地块西侧为快速路龙金大道(红线宽度60米),北侧为干路环城南路(红线宽度18米),东侧为支路人民路(红线宽度12米),交通便利。****幼儿园(公办)用地范围呈现“圆环片段”形状,总用地面积为6000平方米(合9.00亩),办学规模为12班。
拟选园址用地现状由水田与空闲地构成,东南侧、西北侧均为河流,隔河相望的为温****公司,西侧为水田。
三、规划符合性分析
(一)《苍**宜山镇总体规划(2015~2030年)》(2016)在苍**宜山镇总体规划(2015~2030年)中,拟选园址所在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性质未完全契合。
(二)《苍**宜山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在《苍**宜山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中,拟选园址所在地块用地性质亦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性质未完全契合。但依据《**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通则》(2015),二类居住用地可以有条件兼容教育科研用地(A3),还应通过规划论证进一步明确兼容的约束条件,兼容比例一般在30%以内。****幼儿园(公办)规划用地面积为0.60公顷,占宜山镇区F-14地块用地面积的3.63%,符合兼容比例不超过30%的要求。因此,规划建议宜山镇区F-14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幼儿园用地,兼容比例为5%。经论证,拟选园址用地符合城乡规划。
(三)《苍**学前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在《苍**学前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中,2025****幼儿园11所,****幼儿园9所,新增2所——****幼儿园(公办)、****幼儿园,可满足3140名学生入学需求。2035年新增1所——****幼儿园,即可满足3170名学生入学需求。本次规划选址符合《苍**学前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幼儿园的布局规划。
四、选址合理性分析
****幼儿园选址要求****幼儿园(公****幼儿园选址要求:交通便捷、日光允足、环境适宜、场地干燥、公共配套设施比较完善、远离污染源的地段。避开地震断裂带、滑坡段、悬崖边及崖底、河湾及泥石流地区、水坝泄洪区等不安全地带和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山丘地区的阴坡面等不利于**地带。拟选园址内不存在架空或埋地高压输电线及燃气管道、通航河道、无防护****园区。未与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生产储藏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库房、医院、**看守所、高压变配电所、公共交通枢纽站、垃圾堆场、****处理站等不利于幼儿身心健康等,以及危及幼儿安全的场所毗邻。
(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之合理性分析拟选园址位于宜山镇区,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经土规衔接,拟选园址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园地、水域,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三)空间布局之合理性分析在《苍**宜山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中,F-14地块属于镇西南居住小区,人口规模1.4万人。按宜山镇学前阶段千人指标45人/千计算,共需630个学位,折合班级21个。镇西南****幼儿园办学规模为9班,****幼儿园(公办)办学数量为12班。依据《****幼儿园建设标准》(DB33/1040-2007),12班幼儿园规划指标用地面积不宜低于6010平方米。****幼儿园(公办)拟选园址用地面积为6000平方米,略小于规范要求,因****幼儿园(公办)通过减少招生数量方式以满足标准化办学要求,办学数量为12班,学生人数为312人。
****幼儿园(公办)属于重点工程,其抗震设防标准为7度。幼儿园建筑防火需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此外,应加强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制度管理。拟选园址主出入口设置于地块组团道路内,未设在快速路、城市主干道两侧,不会对快速路、城市主干道通行造成影响。应规范要求,幼儿园园门外侧必须留有缓冲地带,并设置人流缓冲区和安全警示标志,以减轻因上下学接送问题对周边城镇道路产生的交通影响。****幼儿园(公办)拟建项目环境容量指标较居住项目低,能更好地与居住用地融合,并为之服务,对周边景观影响较小。
依据《****幼儿园建设标准》(DB33/1040-2007)、《****办公室****学校建设标准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21〕53号),****幼儿园(公办)项目容积率0.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为20米,详见图则。
结论:本项目拟选园址科学合理,适宜建设。
建议:1.拟选园址周边现状工业企业建议同步搬迁至相应工业地块内,为幼儿园创造一个无污染的良好周边环境。2.拟选园址毗邻现状河流,为保障幼儿安全,园区应设置警示牌和安全护栏,并进行有效管理。结合现状河流的常水位(2.63米)、最高水位(3.44米)及镇区竖向规划,****幼儿园(公办)地块地坪标高为3.80-4.00米。3.为减少预留道路对F-14地块的影响,建议该地块结合现状通兴路、兴南路分区建设,并保障组团内部道路畅通。
七、附图
1、 区位示意图
2、 用地现状图
3、 用地规划图
4、 ****幼儿园(公办)图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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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