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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法 | |||||||||||||||||||||||||||||||||||||||||||||||||||||||||||||||||||||||||||||||||||||||||||||||||||||||||||||||||||||||||||||||||||||||||||||||||||||||||||||||||||||||||||||||||||||||||||||||||||||||||||||||||||||||||||||||||||||||||||||||||||||||||||||||||||||||||||||||||||||||||||||||||||||||||||||||||||||||||||||||||||||||||||||||||||||||||||||||||||||||||||||||||||||||||||||||||||||||||||||||||||||||||||||||||||||||||||||||||||||||||||||||||||||||||||||||||||||||||||||||||||||||||||||||||||||||||||||||||||||||||||||||||||||||||||||||||||||||||||||||||||||||||||||||||||||||||||||||||||||||||||||||||||||||||||||||||||||||||||||||||||||||||||||||||||||||||||||||||||||||||||||||||||||||||||||||||||||||||||||||||||||||||||||||||||||||||||||||||||||||||||||||||||||||||||||||||||||||||||||||||||||||||||||||||||||||||||||||||||||||||||||||||||||||||||||||||||||||||||||||||||||||||||||||||||||||||||||||||||||||||||||||||||||||||||||||||||||||||||||||||||||||||||||||||||||||||||||||||||||||
兰曹路(东环路—老韩陵)提升工程 施工标段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招 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 期:二〇二二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6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36 第六章 图纸............................................................................. 37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38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3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兰曹路(东环路—老韩陵)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曹路(东环路—老韩陵)提升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兰曹路(东环路—老韩陵)提升工程 2.2招标编号:**** 2.3投资金额:约1130万元 2.4建设地点:**县境内 2.5项目规模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 施工标段:兰曹路(东环路—老韩陵)提升工程施工; 监理标段:兰曹路(东环路—老韩陵)提升工程监理; 2.7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本项目全过程及保修阶段; 2.8工期要求: 施工标段:120日历天; 监理标段:项目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1****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 监理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1****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 3.3投标人须提供企业2020或2021****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3.4提供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4.2获取方式:需通过CA****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1)未办理CA的投标人,报名前须登****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企业注册”再办理CA。“企业注册”参考:http://www.****.com/xwtzgg/10414.jhtml,办理CA参考:http://www.****.com/znbslc/24675.jhtml。 (2)已办理省内**以外CA的,可以进行CA互认。省外的咨询相应CA公司。 互认步骤:****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企业注册”,再用CA进行绑****交易中心交易系统。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回执单)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内。保证金缴纳方式也可以采用保函形式。具体缴纳及退还方式请登****交易中心网站查看首页公告《投标保证金缴纳线上系统正式启用通知》或直接登录http://www.****.com/xwtzgg/11330.jhtml。 备注: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线上保证金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否则将影响投标活动。 5.2投标保证金金额: 施工标段:大写:壹拾万元整(小写:100000元); 监理标段:大写:贰仟元整(小写:200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2年8月30日9时30分(**时间); 6.2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县)》公共**交易系统(http://221.****.138:8080/ggzy)系统中加密上传。 6.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人按开标程序解密投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一个有效周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县)》公共**交易系统(http://221.****.138:8080/ggzy)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公共**交易平台(**省**县)》公共**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公共**交易平台(**省**县)》公共**交易系统(http://221.****.138:8080/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政府采购网》、《**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县兰阳街道健康路1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137****091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13号绿地峰会天下10层1001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91****2587 监督单位:****运输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1-****0097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发布。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招标人,自招标文件修改在相关网站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项目管理机构(6)施工组织设计(7)资格审查资料(8)服务承诺(9)承诺(10)其他材料(不限以下内容)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保证金相关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在中标人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上传的电子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签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上传的电子版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上传的电子版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1、网上解密响应文件。 申请人代表不到开标现场,应在申请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CA密钥对其电子申请文件完成远程解密,否则,申请人自行承担其申请文件不能开标的责任。(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开标会议可以继续进行。一个标段解密的投标文件不足三家时该标段不再继续进行。 3、开标会议结束,各投标人可在开标会议过程中至开标会议结束后5分钟之内对开标会议开标过程涉及内容提出线上质疑,否则视为对开标过程涉及内容会议无异议。 提示:各投标人从参与项目开始至结束,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留意变更公告等内容,特别是项目开标后,评审小组向投标人提出的澄清要求、报价要求等,投标人应自系统发出30分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内回复。错过重要信息或超过30分钟回复者,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履约担保(本项目不收取)无 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线上向有关部门发起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评标工作组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附表二: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 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项规定的重大偏离的; (3)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4****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5)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各项报价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标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标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使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第一节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5.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6.工程承包范围:。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小写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小写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小写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小写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小写元)。 2.合同价格形式:。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本合同在签订。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自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第二节通用条款 直接引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节专用条款 (以双方实际签订为准)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施工合同、补充条款、设计变更、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约定的图纸、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 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 3.3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由承包人按上述要求提供,并经发包人、监理单位、设计院认可。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无。 4、图纸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将图纸泄漏给第三方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无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5.3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职权: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全权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并代表发包人对施工中所用材料(设备)进行认质认价 7、项目经理 姓名:职务: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施工条件。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水电已开通。承包人自行安装计量表并承担安装费用和水电使用费用。电讯及通讯问题承包人自行解决。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 。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无。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由承包方负责办理进场的相关手续,发包方配合。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无。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执行通用条款。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双方协商。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承包人负责施工用水、电、通讯、道路等设施日常维护工作,以确保施工正常安全进行,费用自理。 8.3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8.3.1发包人负责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方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等见合同附件一“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8.3.2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验收后,由承包人负责接收、运输和保管。 9、承包人工作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月工程进度计划,每月25日报本月完成工作量和下 月进度计划。工程事故报告24小时内。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无。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完工未交付发包人之前,负责做好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工程部位,发生时双方协商解决。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无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保证每日清理,符合发包人的相关规定,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① 投标文件中确定的项目部的成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项目经理每周现场办公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如有违规,将实行处罚;另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对发包人提出的不合格的项目部工作人员,承包人必须及时更换,所更换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资质和业绩应不低于被更换人员。 ② 投标文件中拟投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满足施工要求,并保证及时到位,其主要设备应为承包人自己的设备。 ③ 负责竣工资****档案馆的归档工作,达到工程完工、竣工资料同步完成。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提出的意见,按要求修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并于开工前7天内提供。 工程师确认时间:收到后5天内。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无。 13、工期延误 13.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因发包人原因和国家规定的不可抗力原因可顺延工期,但发包方不负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费用。 16、价格调整 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法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法: 按照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风险系数为准,超过部分由发包人承担。 其他约定: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属于隐蔽工程的承包人应有详尽记录和图示并且必须经发包人签证。 19. 工程试车 19.1 试车费用的承担: 无。 五、安全施工 承包****政府规定要求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相应费用。发包人不承担工程任何安全事故责任和事故费用,须与甲方签订安全承诺书。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 本合同价款采用方式确定。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承担招标范围内的一切风险。 23.3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1)发包人驻工地代表签证的工程量增减; (2)发包人驻工地代表签证后的工程变更及工程洽商; (3)由于发包人的要求,所发生的赶工措施费; (4)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5)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_无_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_无_ 25、工程量确认 25.1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按项目进度支付。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按专用条款第28条执行。设备及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供应。 28.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本工程承包范围的材料设备均必须使用国家合格产品和工程设计图纸上表标的材料及设备规格和型号,承包人在使用前必须提前向业主、监理提交材料样品、合格证等有关材质说明,合业主有充分时间比较选定,并经业主、监理、设计单位共同确认后方可使用。中标人在上述材料设备用于工程之前,需事先经过招标人批准后方可使用。如发现使用假冒或伪劣产品,除赔偿业主损失外,还要处以一倍的罚款。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变更:工程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增减的工程量:经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同意,以设计单位设计变更为准。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 承包人提供竣工资料的约定: 32.6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无。 十、 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合同执行;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合同执行;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合同执行;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按合同执行; 35.2 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合同执行;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质量达不到投标文件承诺的质量标准,由承包人无条件负责修复,使其达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如修补后仍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必须负责拆除重建,因此而造成发包人的其他间接经济损失由双方另行商定处理。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按合同执行。 37、争议 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调解; (2)采取第种方式解决,****委员会****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本工程不同意分包。 39、不可抗力 39.1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执行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39-1款。不可抗力降临时因承包人施工质量、保管不善、防卫不当等因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0、保险 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 发包人投保内容: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2) 承包人投保内容:特殊和危险工种应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1、担保 41.3 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 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6、合同份数 46.1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双方约定合同正本二份,副本十份,发包人正本一份,副本八份;承包人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最终合同格式按中标后签订的合同为准) 附件1 履约担保 (发包人名称): 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 月日参加(项目名称)施工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万元(¥)。 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低估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 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 保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月日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另附 第六章 图纸 另附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施工及验收规范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图集。 二、主要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技术标准和要求详见图纸,图纸未明确的,以现行工程技术、施工验收标准及规范为准,当与新技术规范标准不一致时,以新技术规范标准为准。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施工标段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目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五、项目管理机构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服务承诺 九、承诺 十、其他材料(不限以下内容)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小写)元的投标总报价,计划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60日历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方承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5.(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注:1、本表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不得缺项。以上费用均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投 标 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年龄: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90日历天。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三、投标保证金 1、以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转账凭证、开户许可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系统内下载的投标保函、开户许可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五、项目管理机构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资格证、身份证等,管理过的业绩附相关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等;其他主要人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等)应附执业证或上岗证书等,安全员须附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
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 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 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中国采招网*(bidce nter.****.cn)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本表后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二)近年财务状况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2020或2021****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八、服务承诺
九、承诺书 (一)无在建承诺书 我单位拟选派项目经理(姓名) 无在建工程,如有不实,愿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一旦中标,中标无效,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农民工工资保障承诺书 致:(招标人名称) 如我公司在贵单位的 (项目名称、标段)招标中中标,根据《中华人民**国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我方在此向招标人承诺: 1.我方保证在 (项目名称、标段)的投标文件中,如实反映我方以前所承建工程中工资支付的情况,并特别注明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存在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2.我方参与投标的 (项目名称、标段),一旦中标,我方保证与业主签订合同前5个工作日内,及时并足额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存入指定帐户,作为本项目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3.如我方在承包 (项目名称、标段)项目中出现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情况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本企业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 4.如我方不按时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企业电子签章) 公司法人代表:(个人电子签章) 日 期: (年月日) 十、其他材料(不限以下内容) 1、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增加的其他材料; 2、近三年是否有行贿情况说明(格式自拟) 附件1:硬件特征码承诺书 致:(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承诺: 我公司承诺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 人:(电子签章) 年 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