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道周路片****示范区项目(项目名称)****改革局以东发改审【2022】4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县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县西埔镇虎山公园至道周路;
2.2 工程建设规模:(一)特校东侧道路工程,道路长度140m,红线宽33.4m,起点k0+000与育新路交叉,****医院西侧,实施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通信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无障碍工程等市政配套设施。****停车场工程,**停车位107个,其中残疾人停车位4个,配充电桩停车位8个,总建筑面积4331.0平方米。位于**县道周**侧,实施内容包含道路工程、停车位、绿化工程、充电桩、照明工程,进出口道闸机2台等市政配套设施。(三)城市主干道改造3.4公里盲道、虎山公园改造2个无障碍停车位、新新帝景商圈生活区改造1个无障碍坡道及2个无障碍停车位、****医院改造2个无障碍停车位、****中心改造2个无障碍停车位;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道周路片****示范区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造价资料中所列指的范围以及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所含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招标项目预算审核价为¥****285.97元(含暂列金260000元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预算审核价为¥****285.97(含暂列金260000元 ),发包价为¥****485.59元(含暂列金260000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2)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的(闽建[2016]5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中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除外),应当否决其投标。(3)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建许〔2021〕7号)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类别的企业资质证书,按照省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0〕2号)规定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的,以及有效期于2022年内届满的,其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4)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5)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12日 00:00:00至2022年8月23日 23:59:59通****交易中心网(https://www.****.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2%)。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投标须知前附表18.1/ 18.2.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 8月24日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交易中心网(https://www.****.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cn)、****交易中心网(https://www.****.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西埔镇白石街泽园路341号,邮编:363400
电子邮箱:/
电话:152****1670,传真:/
联系人:许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新浦东路22****广场2幢3单元2110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126.com
电话:0596-****266,传真:/
联系人:小林、小李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s://www.****.com
联系电话:0596-****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改革局
地址:**县西埔镇白石街341号,**县西埔镇白石街府后路
联系电话:0596-****512、0596-****446
****中心名称:东****交易中心
地址:**县西埔镇景运巷3号3楼
联系电话:0596-****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