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大学门厅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以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市蕉**;
2.2 工程建设规模:****大学门厅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本项目施工图纸为依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4.3三级资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 中房屋建筑工程中小型规模相应规模标准规定;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463684元(含暂列金30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不适用 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不适用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 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 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 / 个; 类似工程业绩 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3.7.1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7.2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3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7.4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闽建筑[2019]22号规定,具有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不能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12日 至 2022年8月18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 14时30分至18时00分(**时间,下同) 在****(**市蕉**宁川北路华园楼A#103)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玖仟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银行保函等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8月31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市蕉**宁川北路华园楼A#103);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标书等原件到场核验并签字报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蕉****路六号,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139****9766 ,传真:/
联系人:钱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蕉**宁川北路华园楼A#103,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3-****778,传真:0593-****779
联系人: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