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政路灯夜景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 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 目名 称:**县市政路灯夜景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08-06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采购内容及要求
更正内容:
事项1: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二、技术要求
维护范围:全县已移交的路灯夜景及相关配套设施。
维护内容:负责“清单”中所有夜景灯及其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日常维护,保证夜景设备完好,确保相关设施正常使用,主要内容有:
1、负责夜景包括中国结、福字灯、射灯、洗墙灯、点光源、控制器等设施的巡查,尤其是山河周边夜景的防盗、人为破坏的巡查,需修复的夜景灯拍照留底并建立台账(作为日后现场签证确认及结算审核依据)。(序号1)
2、故障抢修和及时应对承包范围内的投诉处理。(序号2)
3、保持洗墙灯、射灯、筒灯、投光灯的垂直角度,及时校正角度不正的夜景灯,并根据冬夏令时及时调整开关灯时间。(序号3)
4、承担夜景架空线、相关电缆及管材的维护。(序号4)
5、如遇电力线路等改造需要夜景线路、控制系统改造。承包方应积极配合协调、组织实施,因改造而产生的工程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序号5)
6、承包企业在签 订 合 同前必须拥有30平方米以上的存放夜景灯及设施设备的仓库,同时应配备各类灯具不少于30个。(序号6)
7、保险费用:车辆及设施被盗、被损保险,操作人员劳保人身意外险、高空作业险,社保及项目的其他一切保险费用由承包方负责。(序号7)
8、车辆设备:承包方在夜景灯灯维护承包期间,应配备至少一辆巡查车,车辆使用、管理不善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承包方全部负责。(序号8)
9、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1年,若承包方单月扣款超过2000元达到3次或单月扣款超过5000元,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被终止合同的承包方自承包合同解除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竟标活动;若承包方1年内业绩良好,可按原合同**一年维护期。(序号9)
10、发包方委托的其他办理事项。(序号10)
夜景考核制度
为保证承包方严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杜绝安全隐患,文明施工,现制定以下考核制度:
1、夜景灯维护班组成****管理部门规定的考勤制度,不得无理由违反规章制度,自觉学习安全法规,强化技术训练,不断提**全防患意识和技术水平。每天晚上按当日亮灯时间提前10分钟集中上路巡查并建立巡查台账,若发现今日无人巡查、巡查人员无故、旷工、台账与现状不符等情况,每发现一项从当月承包款中扣除200元。(序号11)
2、在维护抢修过程中,应持证上岗,维护专职人员必须持有电工证,若需进行登空作业,现场必须有2名以上人员;施工人员及各类证件需备份至发包方;若无证操作被查到,每发现一项从当月承包款中扣除1000元,并责令其停止作业。(序号12)
3、严格按电力安全操作规程规范,操作人员在操作时必须穿反光服和绝缘鞋、戴安全帽等;登高作业必须关闭手机,系好安全带,并佩带印制有“夜景维护”标志的服装,以便识别;设置漏电安全保护设施,若违反操作规程,应承担全部安全和经济责任。每发现一项从承包款中扣除1000元。(序号13)
4、巡查夜景设备设施紧固情况,防止倾斜或倾倒,灯具器脱落,线路短、断路或漏电现象。遇突发事件,如洗墙灯、射灯倾斜、掉落等情况,应立即汇报发包方,否则,从当月承包款中扣除500元;如短、断路或漏电情况,应在30分钟内到现场修复, 1小时以上到达现场从承包款中扣除500元;若出现因维护不及时导致被“曝光”,加扣500元。(序号14)
5、亮灯期间巡查应专人专车巡查到位,做好设施安全运行和防盗事项,并做好巡查检修记录。否则,由此产生的丢失、修复及安全事故责任和一切费用由承包方全部负责;(序号15)
6、维护现场应保持现场卫生环境,不影响交通,同时登高操作应注意因户主开窗、大风所造成的危险,不乱扔安装器材与配件;若有违反,每发现一项次从承包款中扣除10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序号16)
7、在承包合同实行期内,公司维护工作人员发生一切安全事故或造成其他人员伤亡事故的均由承包方负责,费用由承包方承担,若发生不可预见的安全意外事故责任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来执行。(序号17)
8、更换灯具、线材要求:灯具、电器配件、电缆等器材必须具备设备合格证书,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若违反本规定,一经发现,一律返工,并从承包款中扣除3000元,隐蔽工程维护时应通知发包方到现场查看。(序号18)
9、发现偷电行为应及时制止,否则每次从承包款中扣除1000元,并承担一切不良后果。(序号19)
12、控制系统(时控器)和电缆损坏、被盗应在12小时内通知发包方并恢复正常,若有违反,每发现一次违规从承包款中扣除1000元。(序号20)
16、要及时加固修复丢失、损坏的灯具及相关设施设备,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从承包款中扣除100元。(序号21)
★投标人需承诺中 标后,若有新增部分需要维修的在合同期内应当无偿提供服务,提供承诺函,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更正为:维护范围:全县已移交的路灯夜景及相关配套设施。
维护内容:负责**县所辖范围内所有路灯夜景及其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日常维护,保证夜景设备完好,确保相关设施正常使用,主要内容有:
1、负责夜景包括中国结、福字灯、射灯、洗墙灯、点光源、控制器等设施的巡查,尤其是山河周边夜景的防盗、人为破坏的巡查,需修复的夜景灯拍照留底并建立台账(作为日后现场签证确认及结算审核依据)。(序号1)
2、故障抢修和及时应对承包范围内的投诉处理。(序号2)
3、保持洗墙灯、射灯、筒灯、投光灯的垂直角度,及时校正角度不正的夜景灯,并根据冬夏令时及时调整开关灯时间。(序号3)
4、承担夜景架空线、相关电缆及管材的维护。(序号4)
5、如遇电力线路等改造需要夜景线路、控制系统改造。承包方应积极配合协调、组织实施,因改造而产生的工程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序号5)
6、承包企业在签 订 合 同前必须拥有30平方米以上的存放夜景灯及设施设备的仓库,同时应配备各类灯具不少于30个。(序号6)
7、保险费用:车辆及设施被盗、被损保险,操作人员劳保人身意外险、高空作业险,社保及项目的其他一切保险费用由承包方负责。(序号7)
8、车辆设备:承包方在夜景灯灯维护承包期间,应配备至少一辆巡查车,车辆使用、管理不善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承包方全部负责。(序号8)
9、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1年,若承包方单月扣款超过2000元达到3次或单月扣款超过5000元,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被终止合同的承包方自承包合同解除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竟标活动;若承包方1年内业绩良好,可按原合同**一年维护期。(序号9)
10、发包方委托的其他办理事项。(序号10)
路灯夜景考核制度
为保证承包方严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杜绝安全隐患,文明施工,现制定以下考核制度:
1、夜景灯维护班组成****管理部门规定的考勤制度,不得无理由违反规章制度,自觉学习安全法规,强化技术训练,不断提**全防患意识和技术水平。每天晚上按当日亮灯时间提前10分钟集中上路巡查并建立巡查台账,若发现今日无人巡查、巡查人员无故、旷工、台账与现状不符等情况,每发现一项从当月承包款中扣除200元。(序号11)
2、在维护抢修过程中,应持证上岗,维护专职人员必须持有电工证,若需进行登空作业,现场必须有2名以上人员;施工人员及各类证件需备份至发包方;若无证操作被查到,每发现一项从当月承包款中扣除1000元,并责令其停止作业。(序号12)
3、严格按电力安全操作规程规范,操作人员在操作时必须穿反光服和绝缘鞋、戴安全帽等;登高作业必须关闭手机,系好安全带,并佩带印制有“夜景维护”标志的服装,以便识别;设置漏电安全保护设施,若违反操作规程,应承担全部安全和经济责任。每发现一项从承包款中扣除1000元。(序号13)
4、巡查夜景设备设施紧固情况,防止倾斜或倾倒,灯具器脱落,线路短、断路或漏电现象。遇突发事件,如洗墙灯、射灯倾斜、掉落等情况,应立即汇报发包方,否则,从当月承包款中扣除500元;如短、断路或漏电情况,应在30分钟内到现场修复, 1小时以上到达现场从承包款中扣除500元;若出现因维护不及时导致被“曝光”,加扣500元。(序号14)
5、亮灯期间巡查应专人专车巡查到位,做好设施安全运行和防盗事项,并做好巡查检修记录。否则,由此产生的丢失、修复及安全事故责任和一切费用由承包方全部负责;(序号15)
6、维护现场应保持现场卫生环境,不影响交通,同时登高操作应注意因户主开窗、大风所造成的危险,不乱扔安装器材与配件;若有违反,每发现一项次从承包款中扣除10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序号16)
7、在承包合同实行期内,公司维护工作人员发生一切安全事故或造成其他人员伤亡事故的均由承包方负责,费用由承包方承担,若发生不可预见的安全意外事故责任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来执行。(序号17)
8、更换灯具、线材要求:灯具、电器配件、电缆等器材必须具备设备合格证书,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若违反本规定,一经发现,一律返工,并从承包款中扣除3000元,隐蔽工程维护时应通知发包方到现场查看。(序号18)
9、发现偷电行为应及时制止,否则每次从承包款中扣除1000元,并承担一切不良后果。(序号19)
10、控制系统(时控器)和电缆损坏、被盗应在12小时内通知发包方并恢复正常,若有违反,每发现一次违规从承包款中扣除1000元。(序号20)
11、要及时加固修复丢失、损坏的灯具及相关设施设备,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从承包款中扣除100元。(序号21)
★投标人需承诺中 标后,若有新增部分需要维修的在合同期内应当无偿提供服务,提供承诺函,否则按无效标处理。事项2: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三、商务条件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根据每个季度考评结果支付,次季度初支付上一个季度的承包款。 |
更正为: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按月考核制度,每三个月结算一次,每次支付合同总款的25%款项,从合同生效后第四个月,由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前三个月的费用,以此类推。2.具体支付金额以考核结果为准,如发生考核扣款或考核不合格的,则只支付被扣除后的余额。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8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管理局
地 址:**县古峰镇金际新村前(宏泰茗筑3#楼)二楼
联系方式:189****1077
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汇****公司
地 址:**市东侨区闽东东路10****广场)9幢2层2-F
联系方式:187****52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陆
电 话:189****1077
汇****公司
发布日期: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