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院迁建项目
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现将本项目答疑补遗文件发布在**市公共**交易网(**坡区)(https://www.****.com/jiulongpoweb/)上,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无论各潜在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各潜在投标人均已知晓本答疑补遗文件的全部内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若本答疑补遗文件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答疑补遗文件为准)。
一、答疑文件部分:
质疑1:质疑一: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即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本项目建筑面积不到25000㎡,为何设置超标准的资质要求请正确设置资质要求,不得以不合理资质要求排斥潜在投标人。质疑二: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建市[2007]171号)规定,本项目建设规模属中型建设项目,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请合理设置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质疑三:****委员会评标专家组成,是否有业主代表
答疑1:
(1)、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3846.84万元,在3000万元以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及其修订、配套、补充文件的现行规定,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符合规定。
(2)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建市[2007]171号)相关规定划分:“装饰装修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属于大型工程”,****工程部分涉及金额为¥****9167.62元,属于大型工程,故要求投标人的拟派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符合规定。
(3)招标人将按法律法规及相关****委员会。
质疑2:8月份新规《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工程进度款不能低于80%,请问进度款支付比例是否需要调整。
答疑2:详见补遗文件部分相关内容。
质疑3:质疑:1、本项目主要为二装项目,装饰、智能化、空调、消防防排烟、电气工程占主要份额,土石方工程占比非常小,本次招标资质要求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与项目实际需求严重不符。违反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建议修改:1、将投标人资质条件修改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答疑3: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及其修订、配套、补充文件的现行规定明确:“建筑工程是指各类结构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网管线等设施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可承揽工程内容包含了装修装饰,且本项目除了装饰、智能化、空调、消防防排烟、电气工程外,还涉及土石方工程、绿化工程、景观工程、**结构工程、修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梯设备、抗震支架、景观照明工程、拆除工程等工作内容,综合性较强。故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
另根据《**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2年5月修改word版》规定“施工总承包工程应设定施工总承包资质”,本项目为施工总承包工程,无专业工程需单独发包,故不再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相关资质。
质疑4:明明就是个装饰装修项目,设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是否合理该项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就可以承担相关施工工程,资质条件是否设置过高
答疑4: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3846.84万元,在3000万元以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及其修订、配套、补充文件的现行规定,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符合规定。另根据《**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2年5月修改word版》规定“施工总承包工程应设定施工总承包资质”,本项目为施工总承包工程,无专业工程需单独发包,故不再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相关资质。
质疑5:建设规模描述本项目拟对房屋部分医疗流程和外环境进行改造装修和医疗设备及办公家具购置,但在工程量清单没有医疗设备及办公家具相关内容,请招标人明确,医疗设备及办公家具购置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吗
答疑5:不包含。
质疑6:**市**区红岩嘴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二期)业主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第一次开标时间2022年6月29日****交易中心开标。于2022年7月1日公示拟中标候选人(一标段为****、二标段为****公司)该项目两个标段拟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一直未发出中标结果公示。拟中标候选人书面与电话联系业主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与**市****委员会,均未收到书面回复该项目不进行结果公示的说明。本项目于2022年8月9日重新挂网招标。第一次开标无果,相关单位没有对给投标人具体解释流标原因。公开招投标为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有关单位连流标原因都不给予通报,对潜在投标人造成直接损失,无视投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性,随心所欲的对项目进行暗箱操作,请有关本项目的所有单位作出合理的解释,维护招投标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原则。
答疑6: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不予回复。
质疑7:类拟项目业绩是指土建总承包业绩还是装修工程业绩
答疑7: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 50841-2013)规定中的民用建筑工程相关业绩。
质疑8:招标文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内,业绩要求1个类似项目业绩,****医院装修工程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答疑8:****医院装修工程业绩是否满足要求,以开标****委员会评审意见为准。
质疑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履约担保的形式为:****银行保函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现金或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转账。请问前后要求不一致,具体以哪个条款为准
答疑9: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具体详见补遗文件部分。
质疑10:石柱县“沙子村至龙源村农村公路改建工程“中标人**霆峻****公司{项目经理:覃维新(一级注册建造师:渝150********01561);中标价:****8414.00元;公司业绩:**县南天湖景区至**大木(南天湖景区至野桃坝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经理覃维新业绩:**县南天湖景区至**大木(南天湖景区至野桃坝段)公路改建工程(备注:属于冒名顶替的虚假业绩。****交通局已经认定覃维新这业绩属于冒名顶替虚假业绩。代理公司******公司配合**霆峻****公司顺利中标和规避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故意未公布项目经理覃维新业绩“**县南天湖景区至**大木(南天湖景区至野桃坝段)公路改建工程”)}。招标人:**县****公司。代理公司:**大家****公司。根据以上事实和相关责任单位,有几个灵魂问题请问中共****县委书记张华同志:1、上述事件您本人知道吗如果不知,我在此公开告知您。如您本人知道,我只能理解为您默许他们这么做;2、张华书记,**霆峻****公司在石柱可以用虚假业绩中标,那是不是以后任何投标人都可以用虚假业绩在石柱中标不然,就是区别对待;3、**大家****公司可以隐晦公布中标公示信息,是不是****公司都可以随心所欲隐晦公布相关中标信息4、如以后其他投标人来石柱参与招投标,就算提供虚假资料,石柱相关方也不能将投标人纳入黑名单扣12分,因**霆峻****公司都相安无事;5、**县****公司在接到投诉书还毅然强制推进合同签订并退保证金的骚操作这应该不是工作失误了吧,这应该是犯罪了吧。****纪委、****交通局、重****管理局、石柱发改委、石柱交通局、石柱公关办、石柱纪委都收到,你单位不会未收到吧6、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和明知有人投诉中标候选人是虚假资料而强制推进合同签订等行为,我的认知就是**霆峻****公司和**县****公司内外勾结骗取国有资金且金额特别巨大。这事发生在石柱县境内,故请中共****县委书记张华同志回复以上问题。各广大投标人不服啊!提醒石柱相关方不要试图隐瞒、扭曲、串改事实,如2022年8月15日还未处理这件事,2022年8月18****市委第一巡视组电话151****0352和电子邮箱swxsz1@cq.****.cn将每天收到不低于100封实名举报信和实名举报短信,直至牵扯出更多腐败和利益输送为止。
答疑10: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不予回复。
二、补遗文件部分
1、专用合同条款中12.2.3工程付款及最终结清付款,修改如下:
(1)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进场且在开工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
(2)承包人每月根据工程进度的完成量向招标人申报完成的工程进度,申报完成量经招标人审核,支付审核进度金额的80%(预付款在进度付款中同比例扣回)。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不超过合同价价款的80%(含招标人向承包人支付的10%预付款)。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累计支付至审定进度金额的80%(含招标人向承包人支付的10%预付款)。
(4****审计局或区财政局结算审核且履约保证金退还后付至审定金额的97%,留3%作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发包人颁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5)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概算批复中的工程费用金额,若发生进度款支付超出实际已完成工程价款的情况,承包单位应按规定在结算后30日内向发包单位返还多收到的工程进度款。
2、专用合同条款中,将“变更金额及评审程序:严格按照**坡府发[2011]26号文件执行。”修改为:“变更金额及评审程序:严格按****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行)》的通知(**坡府发〔2021〕2号)执行。”
3、本项目的暂估金额明细表如下,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需按下述暂估金额进行填报,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暂估金额为不可竞争费,经参建单位共同认质认价后按实结算。
****保健院迁建项目 |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工程量 | 暂估单价(元) | 暂估合价(元) | 备注 |
1 | 室内外标识、美术字、雕塑小品、精神堡垒、室内扶手改色等 | 项 | 1 | 450000 | 4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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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医气系统 | 项 | 1 | 619000 | 61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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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NICU吊柱 | 项 | 1 | 500000 | 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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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市政电源进线端(含高压柜部分) | 项 | 1 | ****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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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室外发电机组(600KW)及基础 | 项 | 1 | 700000 | 7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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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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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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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专用合同条款中,将履约担保的形式修改为:“****银行保函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5、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5597.8元(大写:叁仟捌佰肆拾万零伍仟伍佰玖拾柒元捌角),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费暂定金额人民币:¥928551.48 元。
6、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含限价)以随本次补遗文件发布的为准。
7、本项目施工图以随本次补遗文件发布的为准。
招标人:****妇幼保健院
重****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公司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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