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整县推进农村用户分布式10MW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EPC)总承(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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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整县推进农村用户分布式10MW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整县推进农村用户分布式10MW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已由**县行政审批局以安审批备字【2022】2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概况:本项目利用**省**市**县城关镇34个行政村村支部,马店镇24个行政村村支部,南王庄镇24个行政村村支部,大何庄(略),东黄城镇23个行政村村支部,大子文镇23个行政村村支部,两洼乡18个行政村村支部,程油子乡32(略),安装建设光伏发电装置,单户屋顶面积约200平方米,装机容量42.35KW,(略),功率40KW逆变器1台, 按建筑面积分布,根据光伏单(略),拟采用“全部上网”的方式0.38KV并网接入方式。每户设置1个并网点,逆变器交流出线经并网柜接入农户临近的低压进线母线侧。具体接入点及接入方案根据审定的接入系统方案批复为准,公司承诺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符合光伏发电产业技术标准以及各项环保要求。 工期:18(略)。 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要求;施工: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略),明确约(略),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施工单位应做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2)联合体两家成员(略),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略)体(略),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略),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8-12至2022-08-16,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时间下同),在**市工农路486号**招标集团418、423室(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9-01 14:00:00,地点为**市工农路486号**招标集团西配楼2楼电子开标会议室。 5.2(略)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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