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市〔2022〕5号)、《**省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苏农市〔2022〕8号)等文件精神,2022年度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储备入库工作正式启动,为切实做好项目储备入库工作,保障项目建设顺利推进,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
区****农场、农民**社示范社和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支持方向
重点围绕蔬菜、水果等鲜活农产品,兼顾地方优势特色品种,按照自愿自建原则,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三、建设内容
按照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先建后补的程序,支持建设主体**或改扩建设施。建设内容包括:
1.通风贮藏库。充分利用自然冷源,因地制宜建设地下、半地下贮藏窖或地上通风贮藏库,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相结合的方式保持适宜贮藏温度。
2.机械冷库。采用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保温隔热性能良好、低温环境适宜的冷库和果蔬速冻库;也可对闲置的房屋、厂房等进行保温隔热改造,安装制冷设备,改建为机械冷库。
3.气调贮藏库。建设气密性较高、可调节气体浓度和组分的气调贮藏库,配备有关专用气调设备,对商品附加值较高的产品进行气调贮藏。
4.预冷及配套设施设备。根据产品特性、市场发展和储运加工的实际需要,可配套建设强制通风预冷、差压预冷或真空预冷等预冷库或预冷设施,配备必要的称量、清洗、分级、检测、信息采集、数字化智能化等设备以及**贮藏设施专用的供配电设备。
四、补助标准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补助采取“双限”适当支持。一是限定补贴比例上限,中央财政资金按照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30%进行补贴。二是限定补贴金额上限,单个主体补贴规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社获得的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要量化到全体成员并记载在成员账户中,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要量化为集体成员持有的股份。
五、其他事项
2022年所有申报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必须通过农业农村部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管理系统(储备版)进行申报入库,本年度冷藏保鲜设施项目的建设主****储备库中进行遴选,未入库的主体,不具备项目建设资格。项目入库申报截止时间8月22日。如有问题请联系****市场与信息化科,联系电话:0514-****3455。
附件: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管理系统(储备版)操作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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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