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产品质量要求:
类别 | 品种 | 质量要求 | 数量 | 基准价格 |
禽蛋 | 鸡蛋、鹅蛋、鹌鹑蛋等 | 符合国家制定的卫生标准,出场时间在3天内,蛋壳表面干净、完整、坚实,附有一层无**的胶质薄膜,手中振摇无声响。 | 以实际用量为准 | 以****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当月平均零售价为基准 |
调料、干杂 | 酱油、蚝油、调味酱、醋、味精、鸡精鸡粉、调味油、料酒、腐乳、黄花菜、黑木耳、腐竹、粉条粉丝等 | 调料使用市面上较大品牌的产品,如没有生产,使用地产品牌。干杂、调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所规定的可食用标准。所提供商品必须具备其所具有的颜色、味道、状态、必须千爽,不得出现霉烂变质、有异味产品。供货时提供检测报告。 | 以实际用量为准 | 以****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当月平均零售价为基准 |
肉类 | 猪肉、牛肉、羊肉等 | ****政府指定的肉联厂发出经过排酸的放心肉,配送时必须提供当批配送肉品的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肉品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腐烂变质。分割的牛羊肉每次送货时均提供有牛羊肉分割证,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并注明保鲜期。 | 以实际用量为准 | 以****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当月平均零售价为基准 |
瓜果蔬菜类 | 叶菜类 茄果类 瓜果类 根菜类 薯芋类 葱蒜类 豆类 水生菜类 食用菌类 芽苗类 | 1、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南蒿、苋菜、芹菜等绿叶菜类。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无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2、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3、瓜果类:黃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4、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5、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6、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莱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桔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7、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英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8、水生菜类:藕、慈菇、菱白、马蹄、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菱白不黑心。 9、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磨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10、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精苗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 以实际用量为准 | 以****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当月平均零售价为基准 |
冻货、水产类 | | 冷鲜或者冷冻,要求无化冻现象。冷冻水产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5%,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度)所有冷冻食品均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上必须贴有QS标志,食品安全可追溯。新鲜鱼类来源安全可靠,活体、眼球明亮、无大腹,无畸形。对去腑脏鱼,气味正常,无血之外污物,弹性好,无离刺现象。 | 以实际用量为准 | 以****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当月平均零售价为基准 |
半成品食品 | 豆腐、腐竹、豆芽、素鸡等 | 豆腐: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 腐竹: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呈淡黄色,有**。具有腐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品尝其滋味,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 豆芽:取得QS认证、芽身均匀挺直细长,脆嫩、**白、芽脚不软,无任何添加剂、**豆芽、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GB22556-2008国家标准。 干豆腐:取得QS认证、无添加剂、无防腐剂,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GB/T 22106-2008、GB2712-2014等国家标准。 素鸡:取得QS认证、无添加剂、无防腐剂,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GB/T22106-2008、GB2712-2014等国家标准。 | 以实际用量为准 | 以****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当月平均零售价为基准 |
售后服务保证
中标单位需要配备一名专职业务员随时随地处理每次所供原材料出现的一切问题。若买方未能及时联系上该名业务员,则有权对所需原材料进行自采,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卖方需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送货及运输
1、买方提交订单,卖方于次日将货物送至买方处并于9:00-10:30完成验收。因买方营业性质的特殊性,卖方须保证法定节假日正常送货。因故需要换货或者补货卖方补货并完成验收的时间不能超过1小时。入库货物应在上午11:00前完成验收。
2、中标人保证配送品种质量的准确性(斤两计),青菜等原材料的重量,按去掉外包装的重量算,并以采购方的验货数量为准。
3、中标人每次随供货附上一式三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作为送收货凭证。
4、卖方负责办理货物运输、卸货:卖方负责办理发运货物所需要的车船,运输费、卸货费用由卖方承担。货物运抵并卸至指定交货地点前的一切质量和安全方面的风险责任由卖方承担。同时,卖方应负责尽快自费对丢失、缺失的合同货物补充供货,和/或更换损坏的合同货物,并承担由于补充和/或更换损坏的合同货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5、发货计划中应按照买方实际订单的需要进行发货。
6、在买方合同货物使用完毕之前发现经双方确认的由于卖方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供应货物(或部分)损坏或潜在缺陷,而使买方使用时受到不良影响,则卖方负责免费将有损坏或潜在缺陷的合同货物更换。
7、卖方应按技术协议的规定,向买方分批提供满足日常验收的全部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三证”、检验报告)。
8、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三证”、检验报告)必须随货送至买方,以交货时间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时间。如果技术资料经买方或买方代表检查后发现有缺少、丢失或损坏,但非买方原因,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后在1小时内向现场补充提供丢失、缺少或损坏的部分,费用由卖方承担;而由这种错误造成买方经济损失时卖方负责赔偿。
9、买方有****公司****车站检查包装质量和监督装车情况。(上述买方代表的检查与监督不能免除卖方应负的责任)
10、冷冻产品必须用冷藏车运输。
11、若买方收货处未在一楼且无电梯或遇电梯无法运行,则卖方负责将货物送至买方相应楼层收货处。
包装与运输标记
1、卖方交付的所有货****机关最新的规定进行包装,具有适合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并按货物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冲撞、防潮、防霉、防冻的保护措施,以便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的情况下安全地运抵合同货物验收现场。
2、凡由于卖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卖方均按本合同的规定负责及时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非卖方包装原因发生货物损坏和丢失时,卖方应尽快向买方补供货物以满足买方使用需要。
3、包装费由卖方承担,包装物不回收。
4、卖方所供**食堂的原材料必须带有清真标识,保真保质。
检验
1、由卖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货物出厂时,应有生产厂家签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或检验报告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
2、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卖方应与买方或者买方的最终用户一起根据运单组织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数量及质量进行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合之处并由双方代表确认属卖方责任后,由卖方处理解决。当货物运到现场后,买方应立即开箱检验。如检验时,卖方人员未在现场,买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
3、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货物由于卖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更换的依据;如果由于买方原因,在开箱检验时,发现损坏或短缺,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尽快更换或补齐相应的货物,但费用由买方自负。
4、卖方对上述索赔如有异议,在接到买方索赔通知后立即提出复议,否则索赔即告成立。如有异议,双方须进行协商,卖方可在接到索赔通知后一天内,自费派代表赴检验现场同买方代表共同复验。
5、如双方代表在**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现场所在地的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再次商检,该商检结果为最终检验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6、卖方接到买方按本合同本项检验内容2至5条规定提出的索赔通知书后应按第7条的规定尽快自费换货或补发短缺部分,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7、由于卖方原因补货或换货的时间,应以不影响食堂正常开餐进度为原则。其实际完成补货或换货的时间,即为该货物的实际交货期,作为计算迟交违约金的依据。
8、若供货商所送原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学生食用后发生食物中毒、造成食品安全危害的,相应供货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医疗费用,并扣罚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与之解除**关系。
9、乙方要保持联络方式的畅通,不能发生电话无人接听等情况。如出现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货品供应不及时,对师生就餐造成不良影响,扣罚乙方当月货款。
10、乙方要管理好装卸工人,装****餐厅的正常工作,****餐厅员工发生矛盾。****餐厅的环境设施,****餐厅的设备设施要按原价赔偿,送****餐厅的环境卫生,要负责把卫生清理干净方可离开,否则罚款50元,罚款在当月货款中扣除。
11、不得以次充好,以假乱真,不可送质量不达标的产品,违者按次品十倍价格赔偿;
12、若由于供应商原因送货超时对采购单位工作造成影响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若供应商不能承担损失,采购人有权终止与该供应商的**。
加工、试用和验收
1、合同货物由买方根据买方自身实际需求进行生产加工。卖方应充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货物尽快投产。
2、合同货物送至买方现场后,如买方有实际需求,卖方需派人参加合同货物的加工、试用,并尽快解决出现的问题。
3、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负责验收。
4、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等要求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等要求的履约情况。
5、大型或者复杂的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
6、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7、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任何时候,由于卖方责任需要进行的检查、调换。卖方应负担上述检查、调换和重复试用引起的所有费用。
保证与索赔
1、卖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货物是全新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成熟的、质量优良的,货物符合安全可靠,质量价格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卖方应对合同货物的选择、加工、制造等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在合同货物送至买方验收的整个环节中严格按其执行。
3、对合同货物,卖方应采用有使用加工经验证明正确的、成熟的技术和新材料;若采用卖方过去未采用过的新技术、新材料,应征得买方同意,但不免除卖方的责任。
4、卖方从其它厂采购货物,一切质量问题应由卖方负责。
5、卖方应提供投标产品的质量承诺书。
6、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卖方提供的货物有缺陷,或者由于卖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造成货物无法使用,卖方立即无偿换货。如需换货,卖方负担由此产生的到现场换货的一切费用,在食堂急用情况下,卖方应立即换货,在其他情况下,换货期限应不迟于证实属卖方责任之日起的3日内,对于那些在3日内不可能调换的货物,可经买方特殊允许另行商定期限。如有实际需要,买方可自行选择第三方供货商保证缺陷货物的供应,由此产生的买方违约责任免除。
7、在质量保证期内,如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货物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则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
8、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卖方货物的质量问题而造成货物无法使用,卖方应负责尽快更换有缺陷或损坏的货物并赔偿相应损失。货物的质保期将**,**时间至少为实际更换货物的保质期。
9、由于卖方责任,货物不能达到下述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卖方应负违约责任或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1)如果任何一种货物在现场验收时未满足买方使用要求而且如果卖方在发现不合格之日起的10天内,未能改善货物状态使之满足食堂使用要求时,买方有权拒绝验收货物并终止合同。
(2)货物运至现场后至质量保证期结束前,由于卖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货物缺陷而导致食堂开餐受到影响,每发生一次,扣除卖方履约保证金的2%作为违约金。
10、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卖方应关注天气预报,预测有雨雪大风恶劣天气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能按时送货上门。其它不可抗力除外。),卖方应负以下违约责任:
迟交1-2天,买方扣除卖方履约保证金总额的3%作为违约金;
迟交3-5天,买方扣除卖方履约保证金总额的8%作为违约金;
迟交5天以上,买方扣除卖方履约保证金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并视为卖方不能交货,买方有权解除采购合同;
延期交货时间不满一天按一天计算;卖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卖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因为延期交货导致买方解除合同,无需买方书面通知卖方,即视为卖方已知晓。
11、卖方未按期交付买方货品“三证”、检疫证明等技术文件,每迟交一天,买方将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500元,每交一张有错误的技术文件,买方将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但因此所支付的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
12、如果由于卖方原因未按买方订单交货,供货数量偏离较大(缺额超过10%,计算日期为每月底,计算依据为买方订单及现场收货记录)且未征得买方书面同意的,则买方有权因卖方违约而解除合同。
13、卖方无法交货时,须偿付不能交货的货款额的20%的违约金。
14、若卖方在合同期限内出现欺诈、隐瞒买方等现象,则买方有权扣除卖方全额履约保证金,并与其解除合同。
15、卖方所交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种、技术标准及要求的,卖方需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更换合格,并负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超过约定的交货期限,按逾期交货处理。
16、若遇某些货物卖方所购买的价格明显高于(超过5%)买方通过其他销售渠道获取的此品种货物价格时,买方有权拒绝收货并自行采买(买方无需提供文字说明即可执行)。
17、为保证利益不受损失,投标方必须具有对食品安全责任事故负责及赔偿能力,并且签订合同后需为甲方购买食品安全险,需提供相关承诺,否则投标无效。
18、食堂放假,要对食堂没有加工的青菜等一切原材料进行回收,并且双方要做好签字记录,开学后再给食堂按原数补上,补上的货物不能是回收的原材料,必须是全新的原材料。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合同签字生效后发生的非有关方所能控制的,并非合同方过失的、不能预见的、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社会和自然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严重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爆炸等),战争、叛乱、破坏等等。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合同义务执行时,则延迟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价格。
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将取得有关部门证实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两周内以传真或电子邮件通知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3、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一百二十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安装、试运行和验收等问题)。
4、如果不可抗力使交货时间严重影响了买方使用,买方有权终止合同,遗留问题由双方通过**协商妥善解决。
合同生效及签订
1、供货商中标后,3日内与其签订供货合同。若遇****学校无法正常办公的情况,签订供货合同的日期将进行相应顺延。
2、合同生效日期以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具体日期为买方单位加盖公章之日,供货服务截止日期为1+1年,承包期内,甲方每年以调查问卷形式进行满意度调查,满意度低于 70%的,甲方有权无条件解约。
合同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国法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解决,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法院审理期间,****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税
1、与执行****政府根据现行税收法向买方征收的全部税款应由买方负担。
2、与执行****政府根据现行税收法向卖方征收的全部税款应由卖方负担,合同价格已包括所有税收。
3、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款应由卖方负担。
转让与分包
1、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的内容转让给第三方。
2、卖方在取得买方同意后所选定的分包商应被视为同卖方一样为履行本合同对买方承担责任,但并不能因此解除任何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分包商的过失疏忽或其它任何违反合同的行为,应由卖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违约终止合同
若发生本条款a、b、c所叙述的任何一种情况,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10天内仍未能纠正其过失。则买方在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损害的情况下,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a.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b.卖方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采购合同义务。
c.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合同履行期限:1、供货商中标后,3日内与其签订供货合同。若遇****学校无法正常办公的情况,签订供货合同的日期将进行相应顺延。 2、合同生效日期以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具体日期为买方单位加盖公章之日,供货服务截止日期为1+1年,承包期内,甲方每年以调查问卷形式进行满意度调查,满意度低于 70%的,甲方有权无条件解约。
****政府采购活动的****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9.1****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等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400-****-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因未办理相关手续或自身操作问题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9.3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开标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自备上网功能)以及CA认证等设备或预留相****公司解密报价,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
9.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9.5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6凡是进入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的各方主体,要严格落实亮码、测温、戴口罩,进入交易场地前均需主动出示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进行严格测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