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东江画廊”乡村**示范带(一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及运营管理(EPC+O)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县“东江画廊”乡村**示范带(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改革局以东发改投审〔2022〕75 号文、初步设计概算****改革局以东发改投审【2022】188号批复同意,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代码:****,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施工及运营管理(EPC+O)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县“东江画廊”乡村**示范带(一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及运营管理(EPC+O)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县东**东江流域周边。
2.3 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根据**县整体全域旅游乡村**发展规划,集合本项目东江画廊沿线自身条件以及实际需求,结合周边自然生态**,以全域旅游为思路,打造风景道串联乡村**(村)+全域旅游(景区)的示范样板,将风光带上有效空间作为产业招商及运营管理的载体,推动景区提质改造,促进区域整体发展。项目主要以保护及提升**县各乡镇人居环境为核心,以政府资产增值、社会效益带动、项目自给自足为三大运营目标,提升乡镇内基础设施条件,为未来**县整体产业导入及升级、运营管理提供有利的环境。具体包括以下内容(具体综合技术经济指标以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为准):
乡村**建设、百里画廊碧道、资产活化利用、乡村智慧导览系统四大工程,其中乡村**建设工程实施范围为**红村、泥坑村、新洋潭村、木京村、龙利村、观塘村、龙尾村、徐洞村、古云村、红光村、仙塘村、热水村、禾溪村、曲滩村、下屯村、义合村、香溪村、上屯村共计18个村落,主要工程包括人居环境提升、服务中心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含180个充电桩)、交通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配套设施完善工程;百里画廊碧道工程包括碧道慢行系统(含防汛道路)建设11万平方米、驳岸及生态修复工程16万平方米、码头交通基础设施提升改造3处;资产活化利用工程为对现有闲置国有资产和农村存量资产进行改造活化利用,作为未来产业补充基础;乡村智慧导览系统包括碧道全程智能导览和运动监测便民服务系统、IP数字资产盘活等。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97167.87元;分别是:**工程费用 ****20205.87元,设计费用 ****962 元。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限额投资。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540日历天,其中包含本项目设计周期120日历天,开工建设并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工期4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5 招标内容:完成本项目设计、施工、运营管理总承包所含全部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相关配套工作,完成工程结算、工程保修、工程审计配合,合同义务履完毕止,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项目整体范围的运营管理。具体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服务内容: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配合工程竣工图的编制及对工程竣工图的审查,施工现场配合,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前规定由设计单位完成的相关服务。
(2)工程施工内容:按招标人确认并经审图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施工总承包。
(3)运营管理内容:
a.运营范围:涵盖建设的碧道和沿线可经营性节点的运营,包括但不限于沿路驿站节点,****基地、生态农庄、苏家围景区等具备经营条件的项目,以及政府委托的公共区域的养护和维护。(具体项目以实际工程竣工并具备运营条件为准)
运营方承担:本次招标范围内碧道驿站、其它可运营节点等经营性项目的运营效果和经营性项目的运营成本支出;运营期间经营性项目的所有综****公司所有。在运营期间签约不低于3家文旅类的战略品牌**方(包括:民宿类、户外运动类、研学类),且要求品牌**方有正在落地运营的项目。
文旅人才培训:在项目地****基地,为当地提供线上线下、乡村**+文旅运营等多专业人才培训服务。
b. 运营标准要求
①.按照国家4A级旅游景区标准进行管理与维护。
②.****中心运营管理,****示范区服务标准。
③.质量保证:建立健全有序高效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制,打造高素质高品位高效率好形象员工团队。
c. 特许经营
①.项目特许权:由中标方运营和维护该项目,具体范围和内容另行商定,中标方在运营过程中应接受业主的全面考核和监督管理。
②.特许经营权的内容:红线范围内具备运营条件的经营性项目的整体经营和管理权,包括:广告专营权、商业业态专营权、场地租赁专营权等。
③.特许经营的授予方式:甲方将通过与乙方签订项目特许经营权合同,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间所得收益均归乙方所有。
④.特许经营权期限:甲方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期限为15年,自本项目建设完成、验收合格后,甲方实际交付乙方之日起算。
d. 运营资金来源:公共区域养护费用由县财政统筹,经营性项目运营费用由企业自平衡。
2.6质量要求:①设计要求满足本项目施工的技术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②施工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③运营管理要求满足招标人和项目的运营需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接本项目所需的(1)、(2)企业资质证书及(3)对应所具备的运营管理要求:
(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或者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或者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①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运营管理要求:****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3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或**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担任过市政类工程或房建类工程工程总承包(即设计、采购、施工或设计、施工)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
3.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由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担任过市政类工程或房建类工程工程总承包(即设计、采购、施工或设计、施工)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3.5 拟派驻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6拟派本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须提供2022年5月至7月在本单位或本单位分支机构缴纳连续的社保证明(注:社保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明细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3.7根据《****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省外企业成员需提供,其中运营单位无需提供)。
3.8若单个投标企业不满足以上资质要求,本项目接受不超过5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职责,且具有上述要求的施工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全部视为无效。
注:《****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规定,**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工程监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含我厅****建设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事项),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相关资质证书均视为在有效期内,企业可持该资质证书用于经营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各潜在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市公共**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s://14.****.219:8088/)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投标人须知
5.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2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 9 月 8 日 9:30 前交纳人民币50万元投标保证金。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3.1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方式提交的:****银行保函或纸质保证保险,投标人可登录**市公共**网上交易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须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电子保函费用必须****银行转账汇入,有效期不少于150日历天。
5.3.2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银行转账(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银行转账汇入招标人指定****交易中心****银行****银行账户,由各投标人登****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后,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
5.3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5.4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交中标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给招标人查验,并同时提交项目负责人任命书。
5.5拟派本工程的施工负责人在投标后不得随意变更,除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一是因重病或重伤(持有县、****医院证明)两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二是主动辞职或调离原工作单位的;三是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施工单位认为该项目经理不称职或监理单位认为该项目经理不称职需要更换的;四是无能力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造成严重后果,建设单位要求更换的;五是因违法被责令停止执业的;六是因犯罪被羁押或判刑的;七是死亡的。如符合上述理由需要变更施工负责人的,应当配合与本项目招标文件设置的资格条件、加分条件相同的项目经理。
5.6中标人应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建设部令第37号)的要求,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5.7中标人应按照《**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实施指南》(河规建通〔2018〕77号)的要求,在项目安装扬尘监控设备,并与**市智慧工地平台实行对接,进一步强化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防治管理。
5.8中标人应按照《****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围挡工作的通知》(河住建通〔2019〕224号)的要求,按统一标准和规范在建筑工地设置围挡。
5.9中标人必须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 724 号),在签订施工合同后30日内落实《条例》内容。一是落实实名制管理,并对接**市智慧工地平台(实名制子平台)实行对接;二是落实分账制管理,以项目的名义开设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并对接**市智慧化工地平台(分账制子平台),中标人应当每月足额通过**市智慧化工地平台(分账制子平台)发放工人工资;三是必须落实农民工工资担保制度。
5.10中标人落实项目实名制及分账制、扬尘噪音检测、视频监控和车牌识别监管要求的同时,应当按照《****建设局关于启用“**市智慧工地综合信息系统平台”的通知》(河住建通〔2019〕282号)的要求,按平台接口标准对接**市智慧工地综合信息系统平台。
5.11中标人应当根据《**市建筑行业信用动态管理办法》(河规建通〔2018〕309号)要求,到“**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注册,实行信用信息动态监管。
5.12 按照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 724 号)的要求,实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建设单位(即业主单位和招标人)的建设资金到位率达不到规定的比例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等额工程款支付担保。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施工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严禁将带资承包等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及补充条款。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一律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原因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企业需办理企业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完成后方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在投标准备期内需采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市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和XML工程量清单操作手册,网址:https://14.****.219:8088/xzzx/008001/****1225/fb518caa-04e2-479f-a3d7-2f2fff7aa3e5.html)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 9 月 8 日 9:30,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端(网址:https://14.****.219:8088/TPBidder)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
6.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注:电子标书递交截止时****交易中心交易平****学院****中心取得的**时间为准。
6.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同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招标公告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cn/login)”、“**市公共**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s://14.****.219:8088/)”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内容不一致者,以**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7.2本项目不设置现场开标环节,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申请调看现场监控。
7.3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请招投标当事人严****指挥部最新政策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7.4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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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62-****322
地址:****政府大院1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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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曾女士 联系电话:0762-****683
地址:**市**区**路东拆**置点第三区东一排第一幢(**楼)四楼。
****交易中心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0762-****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