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设计-
中标候选人公示
1.公示内容
项目名称 | 2022年**市**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设计 | 交易编号 | TY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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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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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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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单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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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2.8.16—2022.8.19 | 中标时间 | 2022.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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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设计规范合格标准 | 服务期限 | 45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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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项目位于**县**镇焦孔村,任**岳北,古贤镇东段村、北韩庄、南韩庄,伏道镇岗阳、候庄,白营镇徐庄、西木佛、小张盖、闻石得; | 建筑面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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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层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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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范围和内容 | 含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 中标价 | ****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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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体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共**交易平台**省 ﹒**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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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中标人排名 | 投标报价 (元) | 设计负责人 | 价格部分 | 技术部分 | 企业综合实力 | 总分 | 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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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000 | 韩璐 | 11.90 | 33.07 | 44.00 | 88.97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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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省****总院****公司 | ****000 | 乔海兵 | 11.46 | 31.74 | 29.61 | 72.8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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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000 | 李明喜 | 12.79 | 30.76 | 24.59 | 68.14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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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007412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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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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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韩璐 | 等级 :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SDIC20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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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综合实力 | 业绩 | 1. **县农村“厕所革命”2020年第一期10个村建设工程设计 合同签订时间: 2021年4月15日 2. ****住建局采购农村生活污水管网第二标段设计 合同签订时间: 2020年11月23日 3. **市农村户厕改造、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千万工程示范村改水改厕建设项目 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7月24日 4. **市**路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户厕改造项目 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4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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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体系认证 | 三证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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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 1. ****园区****处理厂一期工期二阶段被评为2019年度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水系统工程三等奖。获奖时间:2019年11月。 2. ****园区****处理厂一期一区项目荣获2020年度**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二等奖。获奖时间:2020年12月。 3. ****处理厂加平提升项目获2020年度**省优秀勘察设计奖二等奖。获奖时间:2020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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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备 | 人员配备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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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总院****公司 | 三证合一代码: 914********967559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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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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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乔海兵 | 等级 :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B****090 05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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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综合实力 | 业绩 | 1.****开发区污水处理扩建工程 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12月18日
2.**市污水处理及配套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第一标段:****处理厂工程修规编制、勘察设计) 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11月2日
3.**县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工程 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3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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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体系认证 | 三证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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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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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备 | 人员配备6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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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 三证合一代码:915********682790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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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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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李明喜 | 等级:高级工程师 职称证 :****8734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给水排水 ): CS****003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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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综合实力 | 业绩 | 1、2021年**市**区村庄污水治理自然村覆盖初步设计 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2月22日 2、**市**楼冈及月山、水口、苍城、大沙四个镇级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 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8月30日 3、**中心公园改造提升一期工程(设计)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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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体系认证 | 三证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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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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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备 | 人员配备4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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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县人民大道东段
联 系 人: 王国献
电 话: 139****3649
****公司:****
地 址:**市**大道与兴泰路交叉口财富公馆东单元11楼1110房间
联 系 人:朱方方
联系方式:187****0434
监督部门:****
联系人:刘先生、赵女士
联系电话:0372-****501
统一机构代码:114********6175797
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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