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县敖家河山洪溪沟防洪综合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县敖家河山洪溪沟防洪综合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水务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犍水发〔2021〕123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犍****推广中心 ,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水务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犍水发〔2021〕123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县寿保镇。
2.1.2 建设规模及内容:**县敖家河山洪溪沟防洪综合治理工程,治理范围为敖家河敖家镇河段,从上游至下游,****处理厂,至新桥 石河堰上游212m。综合治理河长2.90km,**护岸工程左右岸总长1147.17m,河道疏浚,总长1800m。
2.1.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1.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2.2.1 标段名称:敖家河山洪溪沟防洪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标段;
2.2.2 招标范围及内容:完成本项目工程所有施工、竣工验收、整体交付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2.2.3 合同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近 3 年( 已完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2019年8月1日以来已完成的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水利类施工业绩(业绩时间以完工时间为准)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不允许 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1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08月20日 开始登陆**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www.****.cn/),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09月20日 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www.****.cn/),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 ****区**路西段607号3楼(**路与**路交汇处)乐****服务中心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和 《**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建设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水务局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地 址: **市**县**路1号
8. 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县玉津镇圣泉路72号
邮 编:
联 系 人: 雷女士
电 话: 0833-****705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区柏杨中路 350 号 CBD 写字楼23楼19号
邮 编:
联 系 人: 吴卓梅
电 话: 138****6054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2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