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县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EPC设计施工总承包十一标段、十二标段、十三标段、十四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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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EPC设计施工总承包十一标段、十二标段、十三标段、十四标段招标公告 | ||||||
(公告来源:**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采购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 :**市**县**路12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郭主任 0311-****0160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市**县**路125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郝延新 0311-****5817 采购预算金额:****6360 采购用途 : 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EPC设计施工总承包十一标段、十二标段、十三标段、十四标段; 2 建设地点:**县思源路(**大街-育元街); 3 工程概况:**县思源路(**大街-育元街)道路建设工程建设标准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30公里/小时,**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线长2580米,道路红线宽30米,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街(盛元路-**路)段便道改造和增设污水管; 4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建筑安装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5计划工期:2022年9月16日-2022年10月31日(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完成全部设计及配合图审工作;施工工期:2022年10月31日前完工)。 6标段划分:4个标段 十一标段:**县思源路(育元街-昌盛街)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 十二标段:**县思源路(昌盛街-富元街)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街排水工程; 十三标段:**县思源路(富元街-嘉惠街)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街便道工程; 十四标段:**县思源路(**大街-嘉惠街)道路工程、排水工程; 7标段编号: 十一标段HBBR-****027-01; 十二标段HBBR-****027-02; 十三标段HBBR-****027-03; 十四标段HBBR-****027-04。 项目实施地点 :**市**县县城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同时具备1、2资质)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和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兼项目施工负责人,应为施工单位人员)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应注册在本单位)(建造师临时证书无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应为设计单位人员)应具备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人员);注: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3项目经理应提供在本单位近一年(2021 年7月至 2022 年7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成立不足1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第2个月开始算起)。 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5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次**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EPC设计施工总承包十一标段、十二标段、十三标段、十四标段项目分多个****公司进行招标,开标、评标顺序按照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顺序进行,投标人可同时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④提供《投标人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其他要求: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办公室处理: 1、****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 7 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石****投标中心【2021】8号《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常态化开展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2-08-19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2-09-08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文件售价:0 投标截止时间:2022-09-09 09:30 开标时间:2022-09-09 09:30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 供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无 受理质疑电话:0311-****5817 备注: 本公告发布媒体:**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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