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宝迪****公司等7户不良债权进行整体处置,现公告如下:
一、债权情况
截至处置基准日(2022年7月28日),**宝迪****公司等7户不良债权,债权合计为人民币598,843,919.02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381,985,817.13元、利息为人民币216,638,101.89元、垫付费用为人民币220,000.00元。本次拟处置资产的范围包括7户不良债权的本息合计、基准日后可能产生的利息、罚息等(依合同和法律规定另行计算)、为实现债权垫付的费用(诉讼受理费、保全费等)及与拟处置债权相关的可转让的从权利。详见如下《债权明细表》:
截至基准日2022年7月28日 单位:元(人民币) | |||||||||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本金 | 利息 | 孳生息 | 垫付费用 | 债权合计 | 担保情况 | 担保人 | 抵质押物 |
1 | **宝迪****公司 | 269,999,962.45 | 54,283,978.24 | 107,633,483.72 | 0.00 | 431,917,424.41 | 抵押+质押+保证 | ******公司、******公司、******公司、****公司、毕国祥 | 抵押物:天****公司****开发区**工业土地及厂房;**宝迪****公司名下**区**路51号和49号两处不动产、**区新开路聚安西园2-4-6号底商、**区金钟路73号底商、**区大直沽宫前东园6-12号底商、**区西营门大街2号底商,**区**路8号底商;徐自力名下**区****浦大厦底商3号、**区真理道382号底商;邵惠兵名下****花园1-9号底商、**新区塘沽**路564号底商、**区**大街13号不动产;天****公司以其名下位于**市**新区大港东环路1-1-1001等22套商业房产。 质押物:******公司持有的******公司股权,****公司持有的******公司股权 |
2 | 天****公司 | 19,998,000.00 | 2,235,333.53 | 5,654,434.50 | 0.00 | 27,887,768.03 | 保证 | ******公司、******公司、 |
|
3 | ****公司 | 19,925,777.77 | 2,291,843.75 | 5,634,013.66 | 0.00 | 27,851,635.18 | 保证 | ******公司、******公司、 |
|
4 | ****集团有限公司 | 25,977,246.76 | 0.00 | 0.00 | 0.00 | 25,977,246.76 | 保证 | **市****公司、**市吉****公司、**市****公司、肖春、刘文会 |
|
5 | 【**包】**市绿色****公司 | 8,934,235.12 | 892,571.30 | 6,306,808.59 | 0.00 | 16,133,615.01 | 保证 | ******公司、**市港轩****公司、陈金卫、宋霞 |
|
6 | ****公司 | 27,479,591.36 | 14,903,329.64 | 9,630,259.83 | 220,000.00 | 52,233,180.83 | 保证 | ****集团 |
|
7 | 【工行包】**市绿色****公司 | 9,671,003.67 | 3,579,025.49 | 3,593,019.64 | 0.00 | 16,843,048.80 | 保证 | ******公司 |
|
| 合计 | 381,985,817.13 | 78,186,081.95 | 138,452,019.94 | 220,000.00 | 598,843,919.02 |
|
|
|
二、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特别提示:下列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及列入反洗钱审查名单人员。
三、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要求投资者信誉好,有付款能力,需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四、处置方式:资产交易所挂牌转让等符合财政部规定的债权转让方式。
五、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8月 23 日
六、有效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有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特别强调:本公告《债权明细表》中关于债权金额、担保类型、抵(质)押物情况等内容可能与实际存有一定偏差,债权金额及担保权利等能否获得司法支持存在极大不确定性。故而,上述债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债权金额、担保情况等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我司对本次拟转让的《债权明细表》所述债权信息与债权最终实际情况是否一致不做任何承诺与保证,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投资者可向我司了解债权情况,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具体情况****公司对外****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http://www.****.com)。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白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022-****5904;022-****5997
传真:022-****5965
通讯地址:**市**区台儿****中心9号楼
邮政编码:300202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22-****5937
****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