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卫生院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13日 11:0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卫生院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元):****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卫生院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购置彩色B超机1台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国家、各省备案公示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评****发改委备案通过的信用评价机构出具信用评级报告均被认可出具信用评级报告的机构名单公示在:“信用**”网站-信用公示栏目-信用服务机构公示。网址:http://xyhami.****.cn/。信用等级为D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①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代理商提供)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商提供)②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有关内容办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与备案,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不予认可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23日至2022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6:30至19: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上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公告中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要求的文件,加盖公章至相应位置(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3日 11:00(**时间)
投标地点:供应商应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后缀.jmbs)上传到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对应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13日 11:00(**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不见面开标系统(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开标评标菜单中选择进入开标大厅)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最终报价等交互环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①各供应商应在开标****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政采云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cn/)或下载“**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CA服务热线0991-****290;
②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县
联系方式:0902-****0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路59****广场A座24F
联系方式:180****12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佳颖
电 话:180****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