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排水防涝治理实施项目(一期)一标段****改革局 批准建设,批准文号**** 。项目招标人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15********244083U,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代理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2901MA6Q4R2K39。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该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县排水防涝治理实施项目(一期)一标段。
2.2 建设地点:**县弥城镇。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排水灌渠,雨污分流管网约10公里,南片区雨污管道清淤,城市内河整治2条,城市排洪沟整治3条,排水主干道清淤和设施修复,内涝淹积水点治理等。
2.4本次招标规模:总投资估算为3700.00万元,本次建设规模约为900万元。
2.5.1工程设计
(1)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响应招标人要求,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内的工作范围及其它要求,据实完成相关设计工作。
(2)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含预算);配合建设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及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供竣工图等相关服务工作。
(3)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等。
2.5.2工程施工
(1)包括但不限于:**、改造排水灌渠,雨污分流管网约10公里,南片区雨污管道清淤,城市内河整治2条,城市排洪沟整治3条,排水主干道清淤和设施修复,内涝淹积水点治理等。
(2)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任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3)施工范围以经发包人最终书面确认通知的范围为准。
2.5.3招标人有权对发包范围进行调整。
2.6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完成设计及施工任务,并满足相关要求,保证成果文件通过审查及项目竣工收合格。
2.8 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
2.9项目建设模式: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有)。
3.2投标人须具备:
(1)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接施工工作的单位须提供,取消年检的省份请附相关资料)。
3.4 投标人近一年(2020年或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资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近一年(2020年或2021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公司可提供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提供)。
3.5信誉要求:
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企业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2019年至今至少承接过1项及以上相应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设计类似业绩是指总投资不低于900万元或设计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类项目设计)。
(2)施工业绩:2019年至今至少承接过1项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或市政公用工程类EPC总承包业绩(施工类似业绩是指总投资不低于9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类项目施工业绩)。
3.7项目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同时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的在岗人员,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②2019年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签订合同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或与执业资格相对应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书(或竣工验收登记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备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在投标人单位。
(3)施工项目负责人及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施工技术负责人:拟派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拟派的项目组其他主要成员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主要成员: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主要成员(除项目设计负责人外)应包括但不限于给水排水专业、建筑专业、结构专业、电气专业等,且各类别专业设计人员不少于1人。
3.8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要求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电子版需放在投标文件中。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并将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25日09 时00分至2022年08月31日17时00分,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州)(网址:http://ggzy.****.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省公共**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才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9月20日08时30分(即公告发布之日起到递交截止时间前的任意时间段内均可递交),地点为**县政务服务****交易中心电子开标厅;
5.2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仅需在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要求:(1)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州),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本项目采用网上智能开标、电子评标;投标人需在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再提供电子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
5.3本项目采用网上智能开标和现场开标相结合,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任意一种方式参加投标,开标时,投标人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入失败的,均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根据《****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要求的通知》(云发改办招投标〔2020〕108号)、《****交易中心关于推行网上开标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参加投标:
方式一:网上智能开标及远程解密
(1)投标人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州)(http://ggzy.****.cn/#/homePage),按照《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15分钟,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则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评标阶段。
(2)因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解密时间。
(3)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方式二:现场开标现场解密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持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到**县政务服务****交易中心电子开标厅开标现场进行现场解密。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变。
(2)电子文件开标顺序: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的顺序在开标室进行开标。
(3)招标人宣布开启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按照电子文件的开标顺序上前,使用投标文件加密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4)若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开标时无法完成读取、导入或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则视为无效投标,将被撤回,不再进入评标阶段;
6.温馨提示: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872-****668、010-****3801;在线服务QQ:****618998;
7、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7.1开标时间为2022年9月20日08时30分(**时间,下同);
7.2地点为**县政务服务****交易中心电子开标厅。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州)发布(注: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县弥城镇建设东路56号
联系人:杨 工
联系电话:0872-****966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市**街道万华路1号**邑自建房
联系人: 赵 工
联系电话:186****5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