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总体规划》修订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有效期: | 2022-08-26 至 2022-09-01 | 撰写单位: | **** | | |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项目名称: 《**港总体规划》(修订) 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 为明确**港发展定位,优化**空间和功能布局,协调**、城市、生态环境的发展关系,以适应**港面临的新形式和新要求,引领**未来发展,保障**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法》及《**规划管理规定》要求,开展**港总体规划修订工作。 拟采购的服务的预算金额:1,01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为《**港总体规划》(修订),为明确**港发展定位,优化**空间和功能布局,协调**、城市、生态环境的发展关系,以适应**港面临的新形式和新要求,引领**未来发展,保障**港持续健康发展,本项目是在原规划基础上进行修订,因此本次采购符合《关于印发**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财采)[2014]526号第6条,“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维护,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本次编制规划是在原有规划上的修订和补充,减少重复编制或调研造成资金浪费,降低管理成本。符合《关于印发**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财采)[2014]526号第9款:政府部门为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等职能需要向社会购买的服务,只能从特定供应商购买,如法规政策、发展规划、课题研究、标准制定的前期研究和后期宣传、广告发布等,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本次服务基于最大限度地与原有规划保持密切的延续性、一致性。 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的采购条件,经专家组论证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 地址: **市**区曙光西里甲6号2号楼 三、公示期限 2022年08月26日至 2022年09月01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 李艳敏、**英、谢彬 五、其他补充事宜: 现予公示 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 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 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 联系地址:**市**区**大街21号 联系电话: 151****1858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财政局采购监管科 联系地址:**市**区龙程街5号 联系电话:0429-****511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 联系地址: **省**市**区海星路**开发小区11号楼D 联系电话: 156****8744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