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乡镇及农村污水提升治理工程(**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及管网扩建工程、**县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EPC+O) ****改革局 以清发改[2021]55号、清发改[2021]69号、清发改[2021]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不足部分通过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 。本项目已完成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运维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县境内;
2.2.项目建设规模和运维规模:
2.2.1项目建设规模:
(1)**县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项目总投资10147.3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578.3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85.83万元,基本预备费483.22万元。
本项目分为二期~五期(2022 年~2025年)分别需完成治理的村庄数为6个,7个,7个,6个,主体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污水主管道39.264km,**或改造村庄集中小型污水处理设施30座,合计建设处理规模共1765t/d。
(2)**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及管网扩建工程:项目总投资9716.1万元,其中镇域投资6286.4万元(工程**费用5326.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60.6万元、基本预备费299.3万元)、乡域投资3429.7万元(工程**费用2871.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95.1万元、基本预备费163.3万元)。
本项目分镇域、乡域两部分建设,****处理站点13座,配套建设管网和附属工程。乡域**5个集镇所在地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处理站点11座,配套建设管网和附属工程。处理规模:本项目总生活污水处理规模达到1800m3/d。
本次合并的工程项目包括:**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及管网扩建工程和**县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两个部分,合并项目总投资为:19863.4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6776.1万元。
2.2.2运维规模:
(1)**县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
本项目分为二期~五期(2022 年~2025年)分别需完成治理的村庄数为6个,7个,7个,6个,主体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污水主管道39.264km,**或改造村庄集中小型污水处理设施30座,合计建设处理规模共1765t/d。
(2)**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及管网扩建工程:
本项目分镇域、乡域两部分建设,****处理站点13座,配套建设管网和附属工程。乡域**5个集镇所在地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处理站点11座,配套建设管网和附属工程。处理规模:本项目总生活污水处理规模达到1800m3/d。
如政策调整,发包人可提前2个月提出修改进度和内容。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工程总承包+委托运维一体化(“EPC+O”);
(3)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项目运维。
具体范围和内容如下:
①勘察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设内容所需的地质勘察、地形测量;
②设计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设内容的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和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③施工范围和内容:发包人审核通过的设计施工图(含设计变更施工图)所载明的全部工程建设内容施工;
④采购范围和内容: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永久设备设施的采购。
⑤运维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县行政区域内交接清单中载明的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污水管网运维。
包含己完成的一期建设项目、李家乡、嵩溪镇污水设施内容,该部分内容的运维工作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中,运维费单价同中标单价,费用由委托人另行支付,不含在本次投**。**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若有需要纳入统一运维时,承包人应接受委托,单价同中标单价。已完设施移交时,对现有设施若有不符合运维要求的,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出需整改的要求和建议,由发包人决定处理方案。若实施时,农村接户管(PVC160)由乡镇自行负责运维,承包人应予以配合,该部分费用相应扣除,发包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⑥其他:协助发包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如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手续。配合第三方服务工作。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2.4.1勘察、设计费及测量费:总额暂定501万元,其中设计费:328万元,勘察费100万元,地形测量费73万元。
2.4.2工程费用:建筑安装工程费(含设备购置费)最高投标限价16776.1万元;
2.4.3运维费用最高投标限价:暂定363万元/年;
2.5.期限要求:
2.5.1建设期限27个月(其中:施工工期24个月),以工程开工令载明的时间为起算时间。
2.5.2运维服务期5年,运维服务期开始时间以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统一移交时间为准(最迟运维服务开始时间为2025年12月底,若个别项目确实存在特殊情况的,经相关部门协商,****政府同意后,可,统一移交之前由运维服务单位暂时负责。
2.6.标段划分:无;
2.7.质量要求:
2.7.1勘察、设计质量要求: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制定的勘察,设计规范、规程、标准要求并满足发包人要求,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2.7.2材料设备采购质量要求: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满足发包人要求。
2.7.3施工质量要求:必须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4运维质量要求: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其中污水处理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设计规模≥500t/d****处理站出水水质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标准。
2)设计规模<500t/d****处理站出水水质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省地方标准DB35/1869—2019),标准如下:
a.出水排入 GB 3838 地表水Ⅲ类功能水域(规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以及****水库等半封闭水域的执行DB35/1869-2019一级标准。
b.出水排入 GB 3838 地表水Ⅳ类及Ⅴ功能水域或村庄附近池塘等环境水体功能未明确水域的执行DB35/1869-2019中的二级标准。其中20t/d≤规模<500t/d的执行二级A标准;规模<20t/d的执行二级B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运维单位资格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污水处理的相关内容。
3.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②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本企业在岗人员。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给排水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成员方)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4.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本企业在岗人员。
3.5.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运维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环保(环境)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运维任务的成员方)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6.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无。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无。
3.8.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如下:
3.8.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资格条件;
3.8.2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承包人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8.3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不得超过3家;
3.8.4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5其他资格要求: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6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推荐中标候选人数:1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26日9时00分00秒(**时间,下同)至2022年8月30 日17时30分00秒通****交易中心(网址:http://smggzy.****.cn/smwz/)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9月 16日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网(网址:http://smggzy.****.cn/smwz/)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2履约担保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3履约担保期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cn/)、**市公共**交易网(http://smggzy.****.cn/smwz/)上发布。若招标文件内容如有更正时,****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请投标人自行留意关注。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省**市**县龙津镇碧林北路5幢 ,邮编:365300
电话:黄工
联系人:188****589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天骅大厦1018,邮编:350100
电话:0591-****1173
联系人:吴工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市公共**交易网
网址:http://smggzy.****.cn/smwz/
联系电话:180****2873、0512-****3200、400-****-33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地址:**县碧林北路6幢
联系电话:138****5525
****中心名称:****交易中心
地址:**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
电话:保证金电话0598-****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