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市返乡创业平台建设项目(EPC模式) | ||
项目编号 | **** | 招标人 | **** |
交易分类 | 工程建设-房建市政 | 行政监管单位 | ****建设局 |
发布日期:2022-08-26 15:32 |
**市返乡创业平台建设项目(EPC模式)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市返乡创业平台建设项目(EPC模式),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市返乡创业平台建设项目(EPC模式);
2.2项目编号:HXZB-2022-0797
2.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4建设地点:河****政府西侧;
2.5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84896.29 ㎡(约277.34亩),总建筑面积为202769.08㎡,主要建设内容包含25栋3层标准化厂房,建筑面积171107.93㎡;2栋2层配套用房,建筑面积 4900㎡;4栋2****中心,建筑面积14587.05㎡;2栋1****中心,建筑面积12174.10 ㎡;****园区供排水、供电、消防、绿化硬化等工程,本项目工程费用约45000万元。
2.6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2.7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所有工作。
二标段:本项目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2.8工期要求:
第一标段: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540日历天。
第二标段:同设计期、采购期、施工期、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工期。
2.9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 并通过招标人认可的审图机构审查合格;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等级。
第二标段:监理要求的质量标准: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有效的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企业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1.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没有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提供承诺书);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项目经理、拟派技****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1.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1.6投标人信用要求: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信用信息查询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查询主体:企业,查询主体名称或信用代码);
3.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8本次招标为资格后审。
备注: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应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招投标及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以合同为准;文件下载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下载即可,文件费和投标保证金等费用及投标文件编制均有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3.2第二标段:
3.2.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有效的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
3.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3****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承诺在投标过程、项目监理过程中不经许可不得更换(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2.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2.5信用要求: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信用信息查询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查询主体:企业,查询主体名称或信用代码);
3.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7本次招标为资格后审;
3.2.8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时间:2022年08月29日至2022年09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4.2地点:**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站下载;
4.3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之前须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完成企业注册和办理CA数字证书,于公告规定时间内在“****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如有)、工程量清单(如有)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企业注册和办理CA数字证书”请****交易中心(**省﹒**市)“办事服务”的相关说明;
4.4售价:0元/份。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时间:2022年09月20日09 时00分(**时间);
5.2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项:
监督单位:****建设局
统一信用代码:114********5024135
联系电话:0375-****694
各投标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在线提出质疑(异议)、投诉。
八、招标联系事项:
8.1招标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市垭口支鼓****服务中心313室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方式:173****7738
8.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电厂****科技园(**)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0371-****6160、0371-****8490转630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投标人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投标人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www.****.net/Download)下载“**市投标文件编制软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办事指南——投标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http://www.****.net/)。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