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局全区中小学校(含公办园、二级机构)校舍结构安全鉴定和抗震检测项目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97e8791aa61e45b48e9eb60088cddb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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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WCCG-GK-202****30019-1 采购人(全称): ****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学校(含公办园、二级机构)校舍结构安全鉴定和抗震检测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1 履行期限: 2022-08-16 —— 2022-08-31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学校(含幼儿园及二级机构)建设年限20年以上的房屋建筑,****学校(247栋)。 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 4.结算方式 97e8791aa61e45b48e9eb60088cddb****84000 4.1 资金支付方式: 4.2 收款账户: ******银行****公司雷锋支行(****:820********329413)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按实结算。 本项目结算方式以实际检测数量*本项目合同单价按实结算。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对房屋建筑结构进行安全性鉴定,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省、市区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安全性鉴定、检测,判定房屋的结构安全情况,并出具检测鉴定报告。 2、对房屋建筑进行抗震鉴定,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省、市区有关政策规定检测,并出具检测鉴定报告。 3、对鉴定检测造成的破损进行复原。 4、对所有检测的房屋建筑绘制必要的图纸。 5、对检测鉴定为危房或抗震等级不达标的,均提供改造方案。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财政局相关文件的规定,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进行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为了保证检测工作按照采购和有关规范的要求按时、按质完成,中标人在检测过程中做到以下几点: 1、派遣具有丰富检测经验,具有检测资质的人员担当项目负责人; 2、派遣具有丰富检测经验的业务骨干担任项目检测人员; 3、所有投入此次检测的仪器要求依法检定或校准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4、妥善保存外业原始资料,使检测工作质量具有可追溯性; 5、强化检测报告审核制度,按照规范流程执行三级审核,由授权签字人签发后及时报送采购方; 6、认真做好每一项检测及记录,所有的数据记录,由专门的复核人员检查并签字。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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