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详见附表)
地号编号及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 证 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 筑 密 度 | 绿地率 | ||||||
**县城南片区04-4201地块(位于**县城南片区,纬四路以南,广进路以北,兴**路以东,**江以西) | 200210 | 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娱乐用地等)、公园与绿地、教育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 | 0.4-0.7 | ≤28% | ≥28% | 商服用地40年 公园与绿地50年 教育用地50年 城镇村道路用地50年 | 72800 | 14560 |
备注 | 1.出让地块的规划指标及设计要求详见****出具的规划条件; 2.其他****住建局出具的建设管理要求; 3.****教育局出具的《**县城南片区04-4201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要求》、县旧改办出具的 《关于**城南片区04-4201地块保留建筑物(圆桶仓库、古水塔)的定价意见》、县文物局出具的《关于**县城南片区04-4201号地块项目建设管理要求》。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在**县范围内拖欠土地出让金者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应单独申请参加竞买,竞得人必须在**县境内注册成立具****公司。地块开发建设涉及的县外建筑承包商须在**县缴纳所有税费。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申请报名时应当****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设保留价,拍卖起始价即为出让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cn)进行。申请人******厅门户网站进入**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五、本次拍卖出让相关时间:
拍卖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3日9:00至2022年9月19日16:00,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16:00;
**县城南片区04-4201地块拍卖时间为2022年9月20日9:00。
以上时间均以**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现场咨询:****开发利用科(**县龙洲街道幸福路148号原国土局大楼二楼)。
电话咨询:0570-****260 赵先生(规划) 0570-****277 周女士(建设) 0570-****081 王先生(土地) 151****5105 吴先生(文物)
系统网络技术咨询: 0571-****7690
八、申请人须按照拍卖出让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申请办理数字证书网址:http://www.****.cn/tcloud/tdq.xhtml?statusCode=303
服务电话:400-0878-198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受理单位:******公司。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地块内有保留建筑2处,地块成交后,建筑物由土地受让人一并受让,受让人须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将建筑物的价值款261.7123万元支付给龙****指挥部办公室。逾期未支付的,每逾期一日按该款项的0.3‰计算滞纳金。(详见**县旧改办出具的《关于**县城南片区04-4201地块保留建筑(圆桶仓库、古水塔)的定价意见》)
2.出让地块必须部分自持、统一运营,其中地上自持建筑面积不低于地上计容总建筑面积的30%,具体位置需在设计方案审查时予以明确。
3.酒店建成后须自持,不可转让,不可分割办理证。
4.除酒店外的其余自持部分,可以分割办理产权证,取得产权证5年后方可转让。
5.地下机动车位自持比例不少于地下机动车位总数的40%,取得产权证5年后方可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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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