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09-20 14:00;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为第2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科技产业孵化园建设项目已由**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项目代码2206-220323-04-01-51466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银行贷款及建设单位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县科技产业孵化园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项目编号:GMGITC-JL-220845
2.3招标范围: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等;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提供工程量清单报价、采购、施工、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竣工验收、质保服务、组织实施工作和资料整理工作、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工作、专业协调及配合等阶段实行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对项目所承包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交付使用。)
2.4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为 25512 ㎡,总建筑面积49279.36 ㎡,其中**1#孵化中心1栋,建筑面积34937.85 ㎡,**门卫 1 栋,建筑面积 22.76 ㎡,**地下车库 1 座,建筑面积 14197.52 ㎡。
2.5工程建设地点:**县。
2.6计划工期:
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45日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
施工工期:2022年9月30日至2023年12月20日,工期446日历天。
2.7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设备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应满足本项目对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要求)。
3.3投标人与项目经理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信誉要求:
(1****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管理部门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失信被执行人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1****公司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应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中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单位,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
(5)若为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计联合体牵头费。
3.8执行《****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单位,必须在**市公共**交易网(http://ggzy.****.cn/)上注册、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7日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20日14时00分,地点****交易中心第2开标室(**市**区北**街1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每个标段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疫情防控方面要求
6.1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不特定因素影响,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应按国家及**市****指挥部相关规定酌情参加投标。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请各位潜在投标人实时关****交易中心更新的关于疫情防控的通知,并严格按照发布的通知执行)。
6.2本项目开标釆用腾讯直播形式,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改名为“投标人+被授权人+标段”。投标人持CA锁登录会员端【远程解密】菜单获取开标直播信息和解密,解密时间须按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直播时的通知执行。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无效。(其腾讯会议会议号详见招标文件。)
6.3因疫情特殊时期,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7.电子招投标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网上评标。各投标单位使用“**市公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开标期间必须携带CA锁。相关事宜参考**市公共**交易网(http://ggzy.****.cn/)《关于**市试运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电子招标投标的通知》。电子投标工具下载:登录“http://ggzy.****.cn/→下载中心→电子投标工具及操作手册”进行下载;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0434-****113、****119。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公共**交易网(http://ggzy.****.cn/)上发布并****人民政府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www.****.cn/ggzy/)和**公共**交易平台(http://www.****.cn/)。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伊通满******联社办公室
联系人:李金龙
电话:186****888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富强街399号
联 系 人:简宇华、王丽萍
联系电话:0431-****1171
户名:********公司
帐号:4319 0017 3910 666
开户行:****公司****营业部
招标监管单位:**县****服务中心
电 话:0434-****066
**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2638
邮箱:****@126.com
地址:**市**街287号建设大厦428****管理处
邮编:130051
**县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4-****066
邮箱:****@163.com
地址:伊通满族****住建局4楼
邮编:13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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