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粮仓镇老粮集镇、唐市集镇、政府机关(包含垃圾站维护)环境卫生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08月31日
服务类合同预览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GK-202****30019-1 采购人(全称): ****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老粮仓镇老粮集镇、唐市集镇、政府机关(包含垃圾站维护)环境卫生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合同金额:小写:****090.56元 大写:壹佰零陆万玖仟零玖拾元伍角陆分 (2)资金组成:老粮仓集镇559090.56 元,唐市集镇415000.00 元,垃圾转运站95000.00 元。 (3)合同价格形式:协议合同及一事一议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8-02 —— 2025-08-01 3.2 履行地点:**市老良仓镇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采购项目名称:老粮仓镇环卫保洁计划 2、采购计划编号:**** 3、项目内容:集镇环境卫生保洁服务 4、项目作业范围 (1)集镇保洁 老粮仓集镇:①铁**—****政府—老粮仓大桥—****中心—****银行—交管站—****加油站;②(****加油站—农商银行—****酒店—黑石湾老新公路交汇处;③(老公路)老新公路交汇处—老粮仓国土所—工商所—老粮仓大桥;④****广场--自然**所--接老灰线老粮仓新大桥连接线;⑤****机关、城管中队、****林业站)、老地税所办公场所。****加油站-黑石湾碑-老灰线铁**-**村村部公**-****砂石场旁边入**-地税串联起来区域。 唐市集镇:①G234****宾馆-星石村Y674入口);②唐市老街G234入口-老街G234出口。③唐大路(G234入口-唐市大桥含唐市大桥。)④唐市集镇老街居民区及集镇内市场。 (2)老粮仓镇“**大屋”保洁。 (3)老粮仓、唐市集镇作业范围垃圾清运。(乙方车辆责任:①乙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②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的修理费、油费等由乙方自行负责;③乙方车辆发生任何事故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4)集镇作业范围内的河道保洁(老粮仓集镇:楚江河新桥至踏水桥;唐市集镇:楚江河唐市大桥上游50****处理厂) (5)老粮仓镇垃圾转运站周边环境维护及垃圾装车 5、项目经理:张雪华 。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4.2 收款账户: ****银行****支行(****:430********000000168)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9090.8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9090.8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9090.8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9090.8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9090.8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9090.8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9090.8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9090.8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9090.8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9090.8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9090.8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9090.8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7,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 (1)街道、背街小巷:每月做到定期彻底清洗两次,集镇垃圾桶每天在上午8点前清理一次,下午4点后清理一次。节假日、上级观摩或者镇域其他重大活动时须无条件配合加班。 (2)每日洒水降尘不低于两次,夏季高温及路面施****政府安排。洒水范****政府大院,夏****政府院内苗木的湿水。 (3)路旁绿池、绿化隔离带、街道树穴:无纸屑、无积存垃圾。垃圾收集及时,无堆积垃圾,垃圾桶按指定地点摆放。 (4)果皮桶清掏及时,无满溢(超过垃圾桶容量的80%则视为满溢)和散落,周边地面洁净,箱体摆放规范,每月定期清洗一次。 (5)卫生保洁每天早晨夏季7点、冬季8点以**行一次全面彻底道路清扫;每天上午10点、下午3点再巡回保洁,包括捡白色垃圾,清除花坛杂物,确保房前屋后等环境中无暴露垃圾,无死角垃圾,“牛皮癣”及时清除。 (6****机关包含办公楼、宿舍楼的楼道、会议室以及操场的全天候保洁,城管中队、****林业站)、老地税所公共区域清扫。 (7)承包作业范围的绿化养护到位,树木一季度修剪一次,路边杂草每月清除一次。 (8)集镇区域河道每月保洁两次。 2、作业要求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无故旷工。 (2)坚持文明作业,安全作业,礼貌服务,提高自身修养。 (3)上班必须着标识服,严禁穿高跟鞋、拖鞋及裙装作业,上班期间禁止饮酒。 (4)不准焚烧垃圾,确保垃圾及时送入收集地点,收集两次,不漏扫、不漏收,及时打扫收集场地。 (5)确保服务范围内住户满意,无投诉。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基本标准(80分)
2、其他标准(20分) 因乙方原因,被各级通报、媒体曝光与投诉 (1)市、县通报,扣5分/次。 (2)新闻媒体曝光及投诉,扣10分/次。 (3)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投诉,扣5分/次。 (4)如**城乡委卫生考核月成绩连续两个月排名后5名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服务经费10000元/次;连续两个月考核排名后3名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服务经费20000元/次。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可随时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巡查,根据巡查的情况进行考核。如乙方次月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2、 甲方发现乙方工作中的问题,可随时向乙方提出,乙方需在接到甲方口头或者书面通知之后,6小时内进行清洁打扫; 3、 乙方必须保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别是有关员工的劳动保障和福利政策; 4、 乙方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在工作中注意安全、文明,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或造成的第三方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5、 如乙方在**市级以上的迎检中,老粮集镇卫生有三次以上(包含三次)排名后三位的,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6、 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员工工资,如因乙方未及时支付员工工资,导致员工反映至甲方的,甲方有权暂扣相应的服务费用,以保证乙方员工工资。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2%(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 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 其他合同文件。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2年8月2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合同其他约定 老粮仓镇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后,将采用其他承包方式运营,所产生的费用按照合同金额以实际时间按比例结算。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五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采购办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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