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连霍高速神火大道出入口项目(主体工程)
澄清公告
****受****委托,就**市连霍高速神火大道出入口项目(主体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2年8月25日同时在《**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及《**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我单位收到要求澄清招标文件若干问题,现作出回复内容如下: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1、项目名称:**市连霍高速神火大道出入口项目(主体工程);
2、招标编号:****;
二、答疑回复内容
1、招标公告第3条第3.1.4款要求:投标人或项目经理业绩:近3年(2019年8月1日至今)以来承接过类似业绩(指含有互通式立交项目)至少1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该条款以含有互通式立交项目为类似业绩限制、排斥了部分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答:本项目建设规模包含互通式立交,类似业绩要求含有互通式立交项目,不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2、一座互通式立交(包含土建、路面、机电、交安设施等附属工程)项目的正常建设周期一般长达900日历天以上,再加上近三年新冠肺炎疫情不间断爆发,导致工期更长,一般工期都会超过三年,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无法从项目正常撤离,满足不了无在建要求。 根据以往项目中针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业绩的时间节点要求一般不限定时间或要求近五年担任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业绩(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有近三年(2019年8月1日以来)担任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鉴于上述原因,一般企业无法满足上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业绩加分项条件,有失公平。请贵单位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业绩加分项标准予以放宽后发出补遗,以便于选出优质承包商。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不做修改。
3、投标人近三年被企业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为AA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得5 分,A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得4 分,B 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书或网上公示打印件。我单位近三年未在企业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级,提供近三年**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综合评价是否同样有效
答:可以,根据《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第十四条“(四)省级综合评价。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进行评价,确定其得分及信用等级,并公示、公告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五)**综合评价。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上报的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在汇总分析的基础上,对施工企业的信用行为进行综合评价并公示、公告。”规定,**综合评价同样有效。
4、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计划工期为12个月,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中投标函工期单位为日历天,请问投标函工期单位以哪个为准。
答:以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计划工期为准,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中投标函工期单位不予考虑。
其他内容不变,此次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故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及《**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杨先生、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0-****603
联系地址:**市神火大道中段169号
代理机构: ****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75****7905
地址:**省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东路85****广场3号楼1608号
监督单位:****运输局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370--****523
地 址:**市神火大道中段169号
发布人:****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