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中心】房县红塔镇南潭村乡村振兴(示范村)EPC建设项目房县红塔镇南潭村乡村振兴(示范村)EPC建设项目(HBFX-202209QT-008001001)招标公告
【**中心】****镇南潭村乡村**(示范村)EPC建设项目****镇南潭村乡村**(示范村)EPC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发布时间:2022-09-07 21:24
****镇南潭村乡村**(示范村)EPC建设项目****镇南潭村乡村**(示范村)EPC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镇南潭村乡村**(示范村)EPC建设项****改革局以房发改审批【2022】1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镇南潭村 建设规模:(1 )村标以及牌坊改造项目:新修村标,牌坊,采用仿古砖石、防 腐木结构,仿古工艺建造;**艺术观光步道长度37米;乡村标志、标识改造升级; (2)道路沿线改造项目:**彩虹步道1300 米,沿线艺术围墙修建、道路路牙修建,路边绿化、二十四节气景观小品及十二个观赏石修建; (3)猪栏,厕所改造,管网建设项目:计划改造农户房屋、圈舍150 户,完成公共设施核心区管线入地,完善排水抗洪水沟; (4)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处理,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5)河道治理项目:河道清淤约900米,**挡墙约700m3,加固修复挡墙约2000m3;**排水管沟400米,新修钢构观光步道300米;加固,维修桥梁7座,新修拦砂坝6座,沉沙池6处 ;进行乡村环境综合整治。 (6)观光茶园旅游步道、凉亭以及配套项目:**茶园观光旅游步 道500米,观光凉亭4座,太阳能路灯2个 ;****停车场约120 ㎡,布置休闲座椅5套 ; (7)旅游民宿改造项目:民宿改造2户 ,建筑面积约为1000 ㎡; (8****基地建设项目:****基地,占地面积约15亩, 用于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实验和推广; (9)农村入户道路改造项目:**入户道路约2400米,将各农户与农村主干道连接起来 ; (10)公共配套设施完善项目:**公厕3座,广场485 ㎡ ,****停车场1513㎡。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完成****镇南潭村乡村**(示范村)EPC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 和该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如下包括:(1) 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等。提供建设工程报规、报建所需的工程图纸及资料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负责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具体设计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2)施工: 包括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 工程内容的施工, 具体施工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3)采购:完 成本项目使用功能所需的全部材料和设备,具体以批准的施工图纸为准。(4)其他:配合协助招标人办理本工程所涉及的相关报批、报建(施工图设计审查费已含在报价内) 。凡工程中涉及到的劳动、消防、 环保、规划、卫生防疫、档案、****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负 责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验收通过后,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 报告,完成竣工图编制,办理竣工备案等手续,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 确认后实施。 标段划分:无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10-13 合同估算价:1605.00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 营业执照; (2)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城乡规划乙级资质和市政行业乙级 (或市政公用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 投标,则须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分别具备以上资质;(3) 投标人近 5 年内(自 2017 年 9 月 30 日至 2022 年 9 月 29 日) 至少完成过: 单项合同金额达 1000 万元及以上类似 EPC 总承包业绩,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官方网站中标公示网址链接等证明材料。类似业绩**(美丽乡村、乡村**,村庄规划,农村环境整治相关业绩)。(投标人为联合体的, 任意一方提供均有效);(4) 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施工负责人) 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建设厅网站打 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②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 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3)联合体的各方不得 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 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 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 将被拒绝;(4)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明确由牵头单位获取招标资料、负责与招标人、相关部门、第三方等 沟通、结算等。(5)联合体成员所需提供的资质证件、文书及其他资料根据联合体协议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9月08日至2022年09月12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29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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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07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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