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区境内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二期建设采购项目
情况说明:
****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冷链监管仓一期项目进行二次改造和升级。改造和升级要求应参照《关于印发**省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管理指南(第一版)的通知》(苏外防控物〔2021〕2号)相关要求。
预算金额:14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的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仓位于**区耿车物流园内,靠近**高速西出口,远离居民密集区,作业面积19亩,能够满足进口冷链食品入仓查验、新冠病毒核酸采样检测和全面预防性消毒要求,是目前**区内唯一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2、****是**区境内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一期建设项目实施单位,已建有三层冷库,能即时落实有效应对包括但不限于单独隔离等疫情防控政策。
综合考虑建设成本、升级改造时间等因素,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实施单位为:****。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耿车镇电商物流产业园支四路东侧厂房
三、公示期限
2022年09月10日至2022年09月19日(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论证人员
专家一:卓京京 (****公司 工程师)
专家二:徐伟 (宿****检测中心 研究员)
专家三:张晓琳 ( ****建设局 工程师)
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2年09月19日18:00分前携带相关书面材料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区**湖路730号
联系电话:张颖 0527-****9836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刘金鑫
联系地址:**区人民大道2号**财政大厦
联系电话:0527-****3063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世纪大道900号
联系方式:叶青青185****3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