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 |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县观音湖望春花旅游开发EPC+O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9月08日10时00分 | |
公示时间 | 2022年09月09日至2022年09月13日17时30分 | |
招标人代表 | 王健 | |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牵头人) 中维****公司、**焕景艺创****公司(联合体成员) |
投标报价 | 工程费用下浮率为:9.60 % 施工图设计费用:879.54万元 | |
质量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 |
工期 | 建设期36个月(含设计周期),运营期10年 | |
项目管理人员 | 1、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崔红强 2、设计负责人:李晓东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 | |
业绩 | 1.施工业绩: **市**区生态旅游精致城市及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 2.运营业绩: **上河村文旅小镇项目 | |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 ****工程局****公司、**中****公司(联合体成员) |
投标报价 | 工程费用下浮率为 9.80 % 施工图设计费用 890.00 万元 | |
质量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 |
工期 | 建设期36个月(含设计周期),运营期10年 | |
项目管理人员 | 1、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王海峰 2、设计负责人:李慧希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 | |
业绩 | 1.施工业绩: **市**区生态旅游和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标段七 **县**洞旅游景区(一期)建设项目 ****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EPCO 2.设计业绩: **县杨家沟旅游建设项目(一期)EPCO 总承包 3.运营业绩: 千岛湖月光岛婚纱摄影目的地项目承包经营 **石象湖项目 **太极洞景区 **焦岗湖项目 ******基地EPCO+I项目(二标段) **县窑洞**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O | |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 ****集团有限公司、**市****公司(联合体成员) |
投标报价 | 工程费用下浮率为 9.35 % 施工图设计费用 887.50 万元 | |
质量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 |
工期 | 建设期36个月(含设计周期),运营期10年 | |
项目管理人员 | 1、项目经理:张海录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晋114********06881 2、施工负责人:程俊斌 3、设计负责人:杨海蓉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 | |
业绩 | 1.施工业绩: ****观度假区旅游综合开发建设项目**景区EPC总 承包 2.设计业绩: **山河水系沟通及景观提升工程设计项目 3.运营业绩: **华侨城经营商品代销服务 | |
评标情况 | 详见开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程浩 联系电话:0556-****802 | |
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汪令琪,联系电话:0556-****802。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在线或现场的方式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152;0556-****187,在线方式,请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在线投诉。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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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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