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2年**县保障性**工程维修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3日 11:00(**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2年**县保障性**工程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元):****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2年**县保障性**工程维修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元):****000
单位:批次
简要规格描述:更换壁挂炉253套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 签订合同后45日内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小微企业,2.1《财政部、环保总局****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2《****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3《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4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文)。
2.5财政部、司法部《****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2.6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7《****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生产、供货能力的企业。
(2)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13日至2022年09月20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00至19: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3日 11:00(**时间)
地点:政采云在线上传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9月23日 11:00 (**时间)
地点:福润德大厦A座15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4.4.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4.4.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4.3、未办理CA的供应商可自主通过**CA申领渠道“**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使用的CA,可与**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
4.4.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7190进行咨询。
4.4.5、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采购人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石材大道
联系方式:0996-****5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福润德大厦A座1505室
联系方式:0996-****5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信宏
电 话:0996-****500